加强志愿者助残工作_助残志愿者服务队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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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残[2009]19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志愿者助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残联: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志愿者助残工作的意见》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志愿者助残工作。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残疾人 助残 意见 通知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25份
关于进一步加强志愿者助残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深化助残行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团中央、中国残联《关于“十一五”期间继续做好“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行动”工作的意见》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助残志愿服务等工作,帮助残疾人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残有所助,难有所帮,权有所维,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二、工作目标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招募助残志愿者,二年内使注册的助残志愿者达到8000人;继续巩固和发展“一助一”、“多助一”长期结对服务形式,基本涵盖有需求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志愿者助残工作的组织网络,形成志愿者助残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使有志愿服务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够得到有效的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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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内容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逐步完善志愿者助残组织网络。按照“以人为本、自我服务、因地制宜、自愿参与”的原则,逐步构建起运转灵活、协调一致的志愿者助残组织网络。助残志愿者实行市志愿者总会助残分会——各辖市、区助残志愿者服务大队——街道、镇助残志愿者联络站、志愿者助残服务基地——社区、村助残志愿者服务站分层管理体制。市志愿者总会助残分会设在市残联,负责制定全市助残志愿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各项措施和制度;各辖市、区残联应组织建立助残志愿者服务大队,负责当地助残志愿者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各街道、镇残联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以社区、村助残志愿者服务站成员为主体,吸收辖区单位负责人参加,负责助残志愿者的招募、登记及其社区、村的志愿者助残工作;各社区和村残协建立助残志愿者服务站,由辖区助残志愿者组成,负责社区的志愿者助残工作并参加街镇联络站安排的助残活动;由各辖市、区残联牵头,以康复中心、工农疗站、托养看护等残疾人服务机构为依托,与大学团委及其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型企事业团委联合建立助残志愿者基地,长期开展助残活动或专项开展助残活动。要不断拓展思路,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志愿者助残组织联系残疾人和志愿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
2、健全助残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一支稳定的助残志愿者
— 3 — 队伍。志愿者的注册是把志愿者切实组织动员起来,完成所确定的志愿服务任务的重要环节。助残志愿者的招募按照组织动员与自愿参与的原则进行招募,根据需要进行新老更替。各辖市、区残联要与各地志愿者协会紧密配合,做好招募、登记和注册工作。助残志愿者在街镇志愿者联络站、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登记,由各辖市、区残联负责做好注册工作。要按照《常州市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规范推行助残志愿者注册制度,掌握助残志愿者的基本资料及可以提供服务的项目和时间。坚持普遍号召和重点发动相结合,重点动员大中学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青年干部职工等加入助残志愿者队伍,带动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志愿者助残活动,建立一支以青年人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稳定的助残志愿者队伍。
3、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掌握残疾人需求和志愿服务资源。要充分发挥好社区(村)居委会、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及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认真做好基础性调查统计工作。对辖区内每个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和实际需求、注册志愿者的特长优势及可以提供服务的项目和时间要详细掌握,并在此基础上做好牵线搭桥工作。
4、重视残疾人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更多残疾人参与助残行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是志愿服务活动的核心,也是推动志愿服务活动长期深入开展的内在动力和有力支撑。必须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
— 4 — 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对有能力、有愿望奉献社会、服务他人的残疾人,要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肯定他们的愿望,鼓励和引导他们加入助残志愿者队伍,帮助他们找到参与助残志愿服务的适合方式和途径。各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可承担志愿者助残服务联络站和服务站的联络服务工作。
5、深化“一助一”、“多助一”长期结对服务,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长期稳定的帮扶。按照就近就便、力所能及、持续接力、务求实效的原则,为残疾人送温暖、献爱心,通过“一助一”、“多助一”长期结对形式,努力为残疾人排忧解难,为残疾人提供长期稳定、扎实有效的服务。对已结成的“一助一”、“多助一”对子要加强指导与服务、监督与评估、考核与表彰。进一步巩固服务成果,完善接力机制,对长期需要志愿服务的残疾人,做好助残志愿者的轮换接替工作,在志愿者和残疾人之间建立起稳定的帮扶和受助关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作用。各辖市、区残联要专人负责志愿者助残工作。各辖市、区助残志愿者服务大队,由各辖市、区残联分管理事长担任大队长;各街道、镇残联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由街道、镇残联理事长兼任站长;各社区和村助残志愿者服务站,由残疾人协会主席兼任站长。各级残联要与共青团组织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志愿者和残疾人之间牵线搭桥的工作,加强志愿者助残服务基地、联络站、服务站的指导,开
— 5 — 展好助残行动,使有志愿服务需求的残疾人真正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服务。助残志愿者活动以联络站、服务站、基地为单位,根据当时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残疾人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2、围绕服务需求,提升服务水平。要通过深入调研,详细了解残疾人的需求和志愿服务资源,围绕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助残志愿者的资源优势和特长,在日常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服务、法律维权援助、科技教育培训、扶贫就业创业等方面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高水平的服务,帮助贫困残疾人摆脱困境、自强自立。
3、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要建立培训制度,加强对助残志愿者的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要规范管理,对残疾人和助残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情况和提供志愿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登记造册、科学分类,加强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各辖市、区助残志愿者服务大队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情况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市志愿者总会助残分会;要完善表彰制度,开展志愿者助残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活动。通过加强各项制度建设,逐步构建助残服务长效工作机制。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它方式,抓住“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和“国际志愿者日”等契机,大力宣传助残行动,宣传助残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扩大助残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
— 6 — 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激励和引导更多人参与到助残服务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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