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 罢工案例_罢工事件案例分析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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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福北京数百工人罢工 不满劳务派遣工身份

大智慧(26.97,0.27,1.01%)阿思达克通讯社2月6日讯,2月5日,还有四天就是除夕,北京覆雪的街道上,到处可以看到拖着行李箱返乡的旅客,人们归心似箭。

然而,在亦庄经济开发区的一家世界500强企业的车间里,数百工人停止了手头的工作,静坐在车间的各个角落里,气氛有些异样--因不满长期劳务派遣工的身份,他们选择集体罢工。

这家企业名叫德尔福(Delphi),全球汽车零配件巨头之一,发生罢工的北京德尔福万源发动机管理系统有限公司,是其与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合资组建的,也是德尔福在华投资的十三家工厂之一。该公司一位员工向大智慧介绍,公司专攻发动机配件市场,产品供给北汽等整车制造商。

该厂约有500名员工,工人们告诉大智慧记者,截至昨天下午,罢工人数已从2月4日的100多人上升至近400人。“现在正是紧张生产的时候,工人们不干活了,一些平时坐办公室的中层领导只好亲自走上生产线。”

大智慧周二下午分别致电德尔福北京副总经理蔡伟和行政总监陈丽,二人均表示在开会,随即挂断了电话。

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福利

2月5日下午,记者设法进入车间,看到工人们还照常身着工作服,但都没有在干活,三三两两围坐在叉车、货架和休息间旁谈论。得知记者身份后,工人们纷纷表示了对工厂积累已久的不满。

“从昨天上午开始罢工,现在有大约90%的员工都来了,早班的人下班了,中班的人来了接着呆着,就在厂里溜达。”一名员工说,罢工是因为公司长期大量使用派遣员工,拒绝签订正式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我在这儿工作了超过十年了,其他工友八年九年的都有,都还是派遣,想跟公司签合同,他们意思就是你爱干不干。”一大兴籍工人告诉记者。

派遣制员工和正式合同员工的区别是,前者的合同是由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员工的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处,这不仅意味着公司可以轻易辞退员工,且同工不同福利,劳务派遣工的福利待遇差于正常员工,比如,尽管公司有四险,但是公司给合同制员工另外购买的商业保险,派遣员工就没有份。

对此,车间一负责人则表示,给所有员工都购买了包括一些额外医疗保险在内的商业保险。

此外,在休假方面也有区别对待。“公司本有规定,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有五天年假,但公司找出种种理由不给假期。”一工人表示。而公司一位研发中心的工作人员则向大智慧表示,自己是合同制员工,每年有十五天年假。

工人告诉记者,该公司派遣制员工比例高达95%以上。“就没几个员工签了正式合同,只有办公室人员是有合同的。”一工人说。

关于派遣员工的比例,记者询问车间负责人,但没有得到回应。而据工人们聘请的代理律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的沈斌倜说,整个工厂大约有四五百人,其中生产线上380人左右,生产线上的员工基本上都是派遣制。

导火索:不让工人参加年会

工人们告诉记者,实际上,在这次罢工之前,就已经发生过好几次小规模罢工。这次大规模罢工的导火索,是公司开年会,把工人们排除在外,“大家的火一下就起来了”。

“前十年每年都能去参加年会,也算是工人的一种福利,就算是在生产线上脱不了身的,也有公司领导说两句‘感谢坚守一线的工人们’之类的话,今年突然就不让我们去参加年会了,去参加的全是办公室的人。”上述大兴籍员工愤愤不平地说。

据上述大兴籍员工表示,有工友提出不干了,想得到公司的一些补偿,但是公司领导说,派遣的工人是劳务公司的人,“有什么问题找劳务公司去”。工人们为此找来律师帮忙,在律师努力下,公司方面才同意补偿“两个月工资”。

“罢工员工的诉求点主要是与德尔福签劳动合同,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并且为他们购买商业保险。”沈斌倜律师表示。

厂方称不违法并获“政府”支持

对于大量使用派遣制员工、工龄长达十年的员工都不与其签订正式合同的问题,该公司一位管理人员表示,“这并不算违法。”

对此,代理律师沈斌倜认为,尽管2008年起实行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时间限制没有做出数字上的明确规定,但是规定了劳务派遣一般只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她认为,德尔福北京的做法,是违背了这项法律的。她还指出,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用工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但是德尔福却是把劳务派遣制度作为了一项基本的用工制度。

沈斌倜表示,今年7月1日起将实行的新《劳动合同法》,将对这类劳务派遣做更严格的限定。据了解,关于劳务派遣的临时性,新法将更明确的提出“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并且赋予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对于即将实行的新法,上述公司管理人员表示:“到时候自然会再研究应对办法,但是现在公司的政策并不违法。”

他表示,2月4号罢工发生后,已将情况汇报了亦庄开发区政府,亦庄开发区政府已经明确表达了对公司的“支持”。

不仅有政府的“支持”,据沈斌倜介绍,工人们所属的劳务派遣公司“亦庄国际人力资源”也有政府背景。

华为外包商中外运石岩工人罢工抗议被派遣

年5月28日,华为终端原材料仓外包商中国外运长航广东分公司(简称:中外运)石岩项目组发生工人罢工抗议活动。

由于华为内部调整,处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的原材料仓库将迁移至东莞。华为原材料配送商中国外运长航广东分公司驻石岩项目组300多职员也将随迁。因搬迁方面的问题,工人在咨询有关劳工公益维权人士后发现,他们竟然说不清谁是真正的老板及向谁提要求。

原因如下:这些职员工龄最长的在2011年10月入职,由中外运发布招聘广告(见图3)招聘入职。而入职后被要求与宏鹰国际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汇成物流公司工作。但其仍然在中外运上班,由中外运发放工作证。2013年4月1日后,被要求与深圳市智联易才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河南虞城县宏运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工作。但其仍然在中外运上班,工作证仍是中外运发放。这些工人的工资是由智联易才派遣公司发放,工资条由虞城县宏运运输公司发放。

现在华为材料仓搬迁,中外运随迁,有工人不愿意前往东莞。因当初工人是中外运招聘,除发放工资和工资条时知道“智联易才”、“虞城公司”外,期间从未见过这两家公司和老板的面。因此,工人要求中外运给个说法。5月27日中午,中外运通知工人代表,说是跟工人代表沟通。但当工人代表达到指定地点时,突然被20多名不明身份人士按住,工作证被夺走,并被强制在退工协议上签名,然后通知派遣公司告知被遣还。其他工人知道后,立即停工支持工人代表,抗议中外运野蛮对待工人。

期间,石岩劳动站工作人员介入调解,由工人代表与中外运、智联易才开展协商。工人要求解除劳务派遣合同,与中外运签订劳动合同。但中外运态度强硬,称此事与中外运无关,工人尽可与他们的用人单位智联易才劳务派遣公司提出要求。而智联易才劳务派遣公司称,如果工人不愿意前往东莞,工人们将被智联易才派往其他地区,如不同意可提出辞职,但无补偿。因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无诚意谈判,故27日第一轮谈判无任何进展。28日工人开始公开抗议,称如资方不做出让步,将前往华为总部进行抗议!2014 劳务派遣制度被滥用 同工不同酬致社会矛盾剧增

检讨劳务派遣制度

近些年来,劳务派遣用工引发的社会矛盾剧增,以相对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换取企业利润,牺牲社会公平正义,不可能持续下去。全国总工会关于劳动派遣的专项调研使得这一问题再次受到社会的关注

“调研成果论证会可能要延迟到下个月召开了。”6月20日,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法规处副处长关祥坤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3月初,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开展劳务派遣专项调研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在5月20日前将调研报告报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并于6月召开由部分省市总工会及相关部门参加的调研成果论证会。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由劳务派遣制度引发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本次由工会系统主导的全国性调研,旨在摸清劳务派遣员工的生存现状。

劳动纠纷频发

“没办法,我上诉到法院了!”6月20日,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原业务代表黄灿辉在电话中显得很无奈。

2010年1月8日,因不满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劳动派遣用工,黄灿辉被迫主动辞职。

随后,黄灿辉将加多宝饮料公司和鹰潭蓝拓人力资源公司告上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长安仲裁庭,向加多宝饮料公司追讨加班费损失与经济补偿共计3106元。

因不服裁决结果,5月11日,黄灿辉又将上述两被告起诉到东莞市第二法院。

据黄灿辉介绍,加多宝饮料公司的用人制度分三种:一种是正式员工;一种是劳务派遣员工;还有一种是经销商聘请的员工。三种员工的待遇区别在于,正式员工有社保、公积金;劳务派遣员工是在社保系数低的江西鹰潭缴纳社保金,但没公积金;经销商聘请的员工是经销商发工资,没有福利,受加多宝各办事处管理。

从去年开始,加多宝饮料公司因劳务派遣引发的纠纷在全国发生多起。6月20日,加多宝饮料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证实:该公司取消劳务派遣制员工正在进行中。

实际上,从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裁员事件频发,先是某电视台大规模清退“临时工”,达1800人之多;随后是华为的“集体辞职”事件;期间LG、沃尔玛等外企的裁员行为也引发争议。

而由劳务派遣引发的纠纷这几年开始逐渐显现。今年3月,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发布的《2010年度劳动争议诉讼情况白皮书》显示,劳务派遣、集体合同等特殊用工形式逐渐成为矛盾多发的源头。

黄浦区法院2010年审结的78件劳务派遣类纠纷中,判决结案的有40件,其中,因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引发的纠纷有24件,占判决总数的60%。可见,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已成为纠纷发生的最重要原因。法院认为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存在进一步规范之处。

2009年10月,广州市某啤酒企业的劳务工因劳动报酬补偿问题与劳务公司发生纠纷,其中有10多名劳务工更是穿着该企业的工作服,在海珠桥上演“跳桥秀”。

曾参与《劳动合同法》制订的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玉清认为,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无序扩大甚至滥用,早已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立法原意和宗旨。“劳务派遣本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但如果无限制地滥用,就会侵害劳动者权益,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国企受关注

媒体报道,今年2月,全国总工会已将完整的“国内劳务派遣调研报告”上报至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中相关“劳务派遣”内容。该报告显示,全国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已经达到6000多万人,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

两会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从现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来看,最突出的问题是同工不同酬和用工不规范。

同时,尹蔚民也坦承,劳务派遣用工主要还是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比较多。

早在200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就建议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今年3月,上海由劳动、工会、企联等组成的联合调查小组专项调研显示,近两三年来,从事劳务派遣的公司有近千家,使用劳务派遣的单位有4万多家,全市劳务派遣员工总数达到100万人,和2008年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调查组认为,劳务派遣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一些领域、一些单位、一些岗位劳务派遣员工比例过高;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出现了工资分配上的新“二元”结构;40%的劳务派遣员工没有参加工会。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但现实中,一些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已于企业正式员工数量等同,甚至超过正式员工的数量。

根据全总两次调研获得的结果,现在有的企业劳务派遣工的比例已经达到和传统的正式工的比例是1:1,有的甚至更严重。“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说。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倪小庭算了一笔账:1998年,我国央企在册职工有3000万人,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央企职工总数已锐减到1000万人。“表面上国企员工减少了,实际上背后是国企大量使用派遣工”。

倪小庭进一步分析认为,1000万在册职工和3000万在册职工相比,如果企业为一个人一年少支出1万元工资,一年则少支出2000亿元,那么,这部分“少支出”的工资便成了企业的“利润”。这也是许多国有企业对劳务派遣工“情有独钟”的主要原因。

在今年初上海召开的“两会”上,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回应政协委员建议时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企业利润很高,最后把社会矛盾的隐患都推到社会上去了,最后社会矛盾就加大了。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为代价,不能以扩大社会矛盾为代价,不能以破坏环境和浪费资源为代价。从这个角度看,这种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是非改不可的!”

早期从事劳务派遣行业的麦斯特人力资源公司总裁李妍菲认为,劳务派遣员工长期忍受着不平等待遇,如果任由这种状况长期存在下去,不及时对劳务派遣进行规范,就有可能以激烈的方式反作用于企业或社会,产生不稳定因素。★本刊记者/王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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