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的几点思考_惠农资金监管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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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惠农资金监管的几点思考

胡锦涛在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投入,着力解决“三农”问题,严格各项惠农资金的监管,顺利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保障各项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当前,基层在惠农资金监管过程中,建立了各项制度,创新了各种发放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各类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克扣截留、以权谋私等现象仍有发生。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三贪”意识导致惠农资金分配失真。所谓“三贪”是指贪功、贪量、贪利。在争取惠农项目资金过程中,一些领导好大喜功,觉得争取的项目资金越多,贡献就越大,申报内容不切实际,盲目包装,虽然取得了很多上级拔款,但因配套资金不能落实,政策处理得不到解决,具体项目成水中花、镜中月,最终只能仓促压缩调整,实际惠农效果并不理想。部分单位在项目申报中存在少报会吃亏的心理,在数据中添加剂量,有的甚至多上好多倍,专等相关部门挤水份,结果多出的资金分配不下去,为截留、移用惠农资金留下隐患。少数干部更是动机不纯,想从一级一级的资金分配中做好人、捞好处,在把关环节上管理不严,为虚报政策资金开绿灯,许多攻关费用通过“包装”后成了项目支出,削弱了惠农效果。基于上述三种意识的存在,资金分配部门采用增加配套,资金打折等方法约束下面的狮子大开口,但这种思想意识没解决,只能更加促进水份的泛滥,如此恶性循环最终使惠农资金分配失去真实的本来面貌。

二是“三缺”工作导致惠农资金管理失据。所谓“三缺”是指调查缺深入、制度缺完善、政策缺透明。一些干部在落实惠农政策中作风飘浮,依仗手中掌握着政策、资金,摆官老爷架子,等着项目上门;缺少对基层的调查研究,对自己职能上的点、线、面基础资料心中没底、手中没数;对存在的问题考虑的不深、不透。在制订一些制度性规范的过程中,没有结合当地基层的特点和实际,只满足于从上到下照搬照抄,制度建设缺乏可操作性和完整性,漏洞频出,给监管工作带来难度。在惠农政策宣传上,仅依托会议传达或媒介传播,没有建立一些固定的载体,可查的档案,群众获取惠农信息非常有限,参与度不高,政策执行偏差不容易暴露。上述“三缺”不能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真实的数据、有效的制度和有力的举报,给惠农资金监督约束机制的实施带来困难,没有可靠的监管依据,出现各类问题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是“三怕”思想导致惠农资金监督失力。所谓“三怕”是指怕扣上帽子、怕查出乱子、怕伤了面子。通过虚报、攻关等方式,多争取了当地的惠农资金,从局部利益来讲,毕竟是增加了当地发展资金,这种本位主义思想的存在,使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虚报项目资金问题上,担心被扣上影响经济发展的大帽子,因此,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一些惠农资金被基层单位以群众名义包装,窃取农民利益,公开查处会积起民怨、民愤,会损害政府形像,甚至造成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监管部门只能“忍辱负重”,内部处理。少数监督管理部门在检查惠农项目资金过程中发现移用、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但因违纪性质轻微,加上基层财政困难现实,思想上比较同情,对有关领导又相对熟悉,怕伤了个人和部门的感情,往往以整改代替处理。上述的“三怕”的思想顾虑,使惠农资金监督失去力量,失去刚性,起不到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强农惠农政策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执行效果好坏直接关系“三农”利益。如何解决这些影响发展的观念,畅通政策执行的通道,堵塞制度机制的漏洞,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抓思想教育,做好三个“提醒”,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增强惠农资金使用的实际效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克服本位主义和一些急功近利的思想,以真实的情况,还贯彻执行政策的正常秩序,是提高惠农实效的重要条件。在强农惠农工作中,要把干部党性教育一并列入惠农政策工作部署中,做到三个提醒:一是及时提醒惠农工作是否脱离实际,要着力培养党员干部的全局观念,在转变角度中思考问题,从实施效果中分析问题,从历史教训中总结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执行惠农政策。二是及时提醒惠农工作是否脱离群众,要着力培养党员干部的亲民意识,从群众中了解情况,从群众立场去体会需求,从群众诉求中去解决问题,坚持惠农是为农的根本目的。三是及时提醒惠农工作是否脱离廉洁,要着力培养党员干部的清廉意识,以先进榜样来激励自己,以案件启示来警醒自己,构筑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以勤劳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强农惠农政策的实际效果。

二是抓制度规范,力求四个“防止”,以科学严谨的管理措施,完善惠农资金分配的制度执行。制度建设是实现科学管理的基础前提,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底线规则,在加强惠农资金分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结合管理目标,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体系。在制度设计中要做到四个防止:一是防止申报内容无据可查,对基础资料的掌握是工作开展的前提,也是作风扎实的具体表现。申报单位要建立规范全面的文字、图片基础档案,以翔实的数据材料进行项目申报。二是防止办事规程无章可循。理清思路把握重点,设臵科学的工作步骤,是工作开展的重要帮手,要吸收借鉴先进经验,从自身实际出发,多方认证,建立规范的项目申报、审批、分配、实施等细致的实体程序,确立完善的工作规程。三是防止出现问题无责可罚。在明确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的同时,还要确定谁来追究,怎样追究,制定细致的问题解决措施和人员处理办法,提高制度执行的效果。四是防止绩效评价无据可依。惠农资金使用的最终效果如何?是否经的住农村发展实践检验,是强农惠农工作的根本要求。要探索建立惠农政策效果评价制度,从客观数据上去体现,从群众评价中去认识,通过横向、纵向比较促进政策效益的提高。使惠农政策实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责可究。

三是抓监督检查,严把五个“关口”,以严格及时的执纪执法,增强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力度。严格的监督检查是提升制度执行力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和保障惠农政策实施的关键所在。在严格执纪执法过程中,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要抓住重点环节和重要关口,开展惠农政策保障落实的具体行动。一是严把政策公示关,从惠农政策宣传到惠农政策实施,都要通过有效的媒介进行广泛的公开,尤其是在惠农项目资金实施点,要细化公示内容,以群众明白为目标,将广大农民引导到政策落实中来,做我们的义务监督员。二是严把考核验收关,考核验收是资金分配的决定性环节,也是政策执行效果的具体评价,在验收中,要综合选派验收人员,防止同体监督,体现验收把关的公正性,要制订细致的可量化、可操作的具体指标,加强验收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提高考核验收的实效性。三是严把资金审计关,惠农政策资金用途流向是政策执行效果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群众关心的热点,监察、财政、审计、农经等监督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从不同角度形成监督合力,严格资金进口和出口的审查,从源头上杜绝克扣、截留、挪用、移用、私设小金库等资金违纪问题的发生。四是严把问题查处关,监管部门在问题查处上要善于借力,特别是借助党委政府的力量,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在具体问题上要敢于碰硬、勇于亮剑,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来严格要求自己,取得案件查处的警示作用。五是严把责任追究关,对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不负责任,不能正确履行职责,使惠农政策执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过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给予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要予以党政纪处理,以提高惠农工作的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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