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_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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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有效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加快建设和谐平安xx。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与特征
.XX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XX年,全县出现9次暴雨天气过程和强对流天气,全县共发生大小地质灾害643起,其中滑坡620起、崩塌22起、地面塌陷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造成1人死亡,属地质灾害多发年份,主要原因是住户高切坡建房和连续强降雨造成。
2.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情况
目前,全县范围内还存在地质灾害危险点587个,由于农村切坡建房的数量增加,地质灾害隐患点也随之增加。至XX年底,全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达3000余人,潜在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存在需重点防治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共22个(见附件),其中危害程度重大级的1个,较大级的21个。
二、XX年地质灾害预测
.XX年降雨趋势预测
预计我县XX年度降水量属正常略偏多年份,年总降水量为1600mm左右,比历年平均多50至100mm,比XX年度少600多mm。雨量分布大致为:第一季度正常,第二季度略偏多,第三季度正常,第四季度偏多。6月降水相对集中,有较明显的大暴雨或连续性暴雨过程,并将出现中等以上的洪涝灾害。7-9月将有伏秋干旱天气出现。雨量分布大致为:第一季度总雨量约300mm,正常;第二季度总雨量约700mm,约比常年略偏多;第三季度总雨量约350mm,正常;第四季度总雨量约250mm,约比常年多80mm。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总体趋势:结合降雨趋势预测分析,今年地质灾害与多年平均程度相当。灾害主要集中在4—6月的强降雨期。当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日降雨量达100mm以上或连续降雨3日以上)时,可能大量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易发区域:地质灾害易发区、次易发区的降雨集中期可能形成分布较为集中,规模较大的群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主要发生在梅窖、兴江、城岗、良村、兴莲、长冈、社富、鼎龙、隆坪、永丰、高兴等乡镇。
(3)原因分析:诱发地质灾害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集中性强降雨,群发型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强降雨区域基本吻合,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地质灾害大部分都与建房切坡有关。城镇建设、农村建房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尤其近几年施工形成的高陡边坡、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根据我县境内地质灾害发育现状,潜在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密度、威胁人口、威胁资产数量及地质环境条件的综合分析,我县汛期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划分如下:
.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护区:县境北部的城岗、方太、崇贤、枫边、良村、南坑乡一带;县境中东部的鼎龙、兴莲、江背、东村、樟木乡一带;东部的古龙岗、兴江、梅窖镇一带;南部的杰村乡古境村、社富乡东韶村以东地段和县境西部的茶园、均村、隆坪、永丰乡一带和龙口镇留村、龙口镇来溪村以西地段,为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护区。
(1)不宜切坡建房,确要依山切坡建房的应注意把握屋后花园坎高度不得超过6米,屋前花园坎高度不得超过4米,前后墙体应建在离花园坎3米以外的地方,并及时做好排水设施和抗滑挡墙。
(2)密切监视住宅房后山坡或人工切坡中上部潜在易灾体(土体)的变形迹象,发现掉土、掉石块、坡脚冒浑水时,应实施疏散撤离室内人员的紧急防范措施。
(3)对需避让搬迁的地质灾害危险点,在避让搬迁方案未完成前,建议危险点处受威胁住户,在地质灾害防汛期间,采用迁居它处的避防措施进行避防。
2.泥石流重点防护区:主要集中在兴江乡陈也村画眉坳钨矿开采区一带。目前区内的民营个体对山坡坡麓和沟谷中的弃土弃渣仍在进行乱掏乱采,因而更易诱发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发生。
(1)汛期强降雨应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密切监视堆放于山坡坡麓和沟谷中弃土弃渣形变迹象,发现险情,及时做好泥石流迳流堆积区内的人员避防工作。
(2)圈定危险区范围,竖立警示牌。
3.岩溶地面塌陷重点防护区:梅窖镇寨脑村、三僚村一带。区内地貌为山间岩溶洼地,地层岩性为石炭系船山组的灰岩、白云灰岩,洼地内基岩大部分被第四系松散层所覆盖,仅局部地段裸露。地势较平坦,洼地中溶洞发育,汛期强降雨极易引发岩溶地下水位骤变产生岩溶地面塌陷地质灾害。
(1)对区内历年来已发生岩溶地面塌陷的地方,应圈定易塌陷危险区,竖立警示牌。
(2)将已发生岩溶地面塌陷的水田改为旱地进行耕作。
(3)对区内所有岩溶地下水水井进行水量限采。
四、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继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落实国发〔XX〕20号文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赣府发〔XX〕8号)等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汛期的重点防灾工作,根据分工调整和落实好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配齐配强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人员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队伍,并把防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组,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
2.突出工作重点,明确治理责任
各乡镇区要发布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乡、村、组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和落实基层联户防灾责任制。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要积极组织进行治理,对暂时没有条件治理的,要采取防范措施,避免灾害发生,并制定治理规划。
3.健全防灾制度,形成防灾合力
(1)加密巡排查工作。乡村两级和各类矿山企业要加强地质灾害巡排查,特别是对采矿活动、切坡建房和其它因素造成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要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台账,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并报主管部门和矿管部门备案。对可能存在地质灾害威胁的隐患点,要向责任单位(人)发送整改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人)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
(2)强化宣传培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基本技能的宣传培训力度。紧密结合“地球日”、“防灾减灾日”、“土地日”和“安全月”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展板、宣传车、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治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干部“精准扶贫”下乡和汛期巡排查等时机,让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进村入户、进学校、进医院、进建设工地和矿山企业,增强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干部群众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地质灾害防范知识的教育,培养其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切实坚持各项制度。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工作制度,要逐点落实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预防措施;要坚持气象、水文、山洪地质灾害会商、预警预报、监测记录、汛期24小时值班、夜间查岗、提前转移群众、应急调查、灾情速报和月报等制度。避免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禁止陡坡开荒和不合理切坡,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隐患区内从事爆破、削坡和进行工程建设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矿管局要与气象局加强合作,实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联系好有资质的地质灾害应急支撑单位,切实做好应急技术服务工作。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并公布联系方式,确保联络通畅。xx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矿管局)24小时值班电话:;传真:;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