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征兵工作安排意见_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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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发〔2010〕59号
2010年冬季征兵工作安排意见
各村支部、村委、民兵连:
为认真搞好我乡今冬征兵工作,圆满完成征集任务,根据区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今冬征兵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兵员质量为核心,坚决贯彻执行区政府、区人武部征兵命令,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区分责任,规范征集程序,严格检查监督,杜绝政治退兵、杜绝责任退兵、杜绝异地入伍、杜绝小龄征入、杜绝私自接收退兵,确保任务完成,确保兵员质量,确保廉洁征兵,确保安全稳定。
二、今冬征兵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
(一)征集任务。各村征集兵员预分任务数见附表。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今年征兵工作,男兵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工、中专、技校)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具体政策规定与去冬大至相同。女兵继续全面面向社会征集,实行网上报名。
(三)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0年12月年满18-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3岁;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4岁;根据部队的需要和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四)征集条件。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国征2008年4号《关于调整部分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经各村确定的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乡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上报。
(六)征集时间。我乡征兵工作从10月20日开始,阶段划分为:
第一阶段:10月20日至11月7日,为宣传教育阶段。各村主要是搞好征兵宣传教育工作,以广播、标语、横幅、上门动员等方式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为今冬的征兵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召回适龄青年,按照规定确定预征对象,并进一步搞好预征对象的核查和调整。
第二阶段:11月9日至25日,为体检、政审阶段。主要组织医务人员对预征对象进行体格检查;组织政审人员深入学校、乡村、、派出所、所在单位,对体检合格青年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逐人逐级进行审查和联审。
第三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为复查定兵阶段。主要对拟定批准入伍的青年进行全面复查,搞好审批定兵。
第四阶段:12月6日至31日,为交接起运阶段。主要建立健全新兵档案,编造名册,进行交接,召开欢送会,保证按时起运新兵。
各支部、村委接乡征兵办的通知后,对本村当年被批准入伍的新兵组织人员敲锣打鼓,热烈欢送,按规定时间到乡政府武装部集结,召开新兵欢送大会,由乡征兵办统一带领新兵到区武装部领取服装。各村委主要领导要负起责任,确保新兵按时起运。对征兵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2010年冬季征兵各村任务预分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征兵工作 2010年 安排意见
抄报:区人武部、区征兵办
抄送: 乡党委、政府各领导成员 武都区郭河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0年10月20日印发 存档
(二)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