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淝河下游河道整治项目拆迁安置解答_河道整治改造项目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南淝河下游河道整治项目拆迁安置解答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河道整治改造项目”。

肥东县南淝河下游河道整治项目拆迁安置

部分群众反映问题解答

一、项目基本情况

答:本项目为肥东县南淝河下游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是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和防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按照百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建设,项目建成后将对长临河镇施口、姚埠圩区内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是利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二、本次拆迁依据文件有哪些?

答:依据合政秘[2012]208号、东政[2009]55号、东政[2013]22号、东政办[2013]21号等现行相关文件。

三、拆迁人口怎么界定?

答:

1、公告发布前在拆迁范围内的世居常住在册人口(挂户不予计算)。

2、公告发布前原籍在拆迁范围内的在校学生、现役义务兵、劳改、劳教人员。

3、在项目拆迁公告发布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一方户口属常住在册人口,另一方符合婚迁条件户口未迁入的并在他处未享受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待遇,经村(居)和乡镇(街道)及户口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的。

4、公告发布前原籍在拆迁范围内的捐资和千分之三农转非人员;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已迁回本镇域的,在其它地方未享受过拆迁补偿安置、也未享受过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本人可享受照顾安置

(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女户且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政策内在孕的可照顾增加一人。

6、一工一农,现农业户口一方属本地常住人口,非农业一方经核实无住房且在其它地方未享受过拆迁补偿安置、也未享受过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本人可享受照顾安置(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未婚大龄青年和有生育指标未孕的可否享受照顾安置? 答:在房屋回迁安置前,领取结婚证的、政策内生育或在孕的,可按安置房屋建设成本价照顾增购45㎡。

五、独生子女户及双女户如何照顾安置?

答:主要是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父母双方是农村户口第一孩是女孩的,可再生育一孩。但该户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放弃了生育二孩指标。为鼓励支持计划生育工作户,特考虑实施照顾一女户政策。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男户和双女户可照顾增购15㎡,增购价1027元/㎡。

六、渔民拆迁后应如何安置? 答:渔民问题会由政府统一规划船坞进行停靠,船坞会尽快处理。

七、搬家费如何计算?

答:搬家费每户按两次计算每次500元,合计1000元。农户家里的农产品、农具等物品由农户自行处理。

八、五保户如何安置?

答:五保户无能力购买房屋可采取以下办法安置:

1、安置到敬老院,房屋按货币补偿。

2、自行购买的安置房产权归购买人。

3、由政府免费安置的当事人死亡后,房屋产权由政府收回。

九、原籍在本地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如何享受安置? 答:原籍在本拆迁范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安置:

1、原籍在本拆迁范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已迁回镇域范围的本人可以享受照顾安置。

2、原籍在本拆迁范围内,国家取消统一分配政策后大中专毕业生(1996年入学)户口未迁回的,在本拆迁范围内父母或本人有房屋的,在其它地方未享受过拆迁补偿安置、也未享受过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本人可享受照顾安置(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男女双方离婚后再婚的应如何安置?

答:离婚后的男女双方再婚的,符合人口界定条件的,可按安置房屋建设成本价照顾增购45㎡。

十一、农田如何处理?租金多少?

答:农田由政府统一流转,租金每亩按500斤中籼稻/年市场保护价打卡发放到群众手里,并且跟涨不跟跌。因目前的农田属流转租赁,不属征收,土地仍属于农民所有,不符合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流转租赁期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如国家政策无变化,政府将一直负责流转。

公共土地用于今后整体公共使用。

十二、拆迁安置方式是什么,具体怎么计算?

答:按照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安置。人均拆除有效建筑面积按30㎡/人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交纳产权调换差价,安置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标准为:砖混结构30元/㎡,砖木结构40元/㎡,由被拆迁人找补给拆迁人。多余有效建筑面积按单位平方米造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对住房面积确有困难并积极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户,可申请增购,人均增购最高不得超过15

平方米。增购价按方案计算实际平均价格1027元/㎡。

十三、拆迁丈量正房和附属房怎么区分?

答:檐高在2.6米,进深为6米以上的房屋视为主房,考虑圩区住房实际情况,具体执行以房产局测绘报告为依据,附属房按其房屋结构单位平方米造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

十四、拆迁房屋有效建筑面积如何进行产权调换? 答:人均拆除有效建筑面积按30㎡/人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人均拆除有效建筑面积不足30㎡的,按实际拆除有效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经被拆迁人申请,安置建筑面积可增购到人均30㎡,增购的建筑面积价格按600元/㎡执行。

十五、提前交钥匙是否有奖励?

答:有。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积极完成签约搬迁的,被拆迁人除享有应有的权利外,拆迁人设定在规定期限1-7日内搬迁结束交出钥匙,经验收合格的,按有效主房面积奖励60元/平方米;第8-15日内结束的,按有效主房面积奖励30元/平方米;逾期不再奖励。

十六、过渡费怎么计算?

答:过渡期从搬迁之日起至房屋建成分配之日止。过渡期实行产权调换的房租标准按被拆迁主房面积计算,自交钥匙时开始计算时间。18个月内每月每平方米4元,超过18个月每月每平方米8元。

十七、安置房在哪里?采取什么方式确定楼层和房号? 答:安置点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我镇初步确定在石长路南、店忠路东拆迁安置区域进行安置,标准是普通商品房标准,套型面积有60㎡、75㎡、90㎡、105㎡,户型图将统一征求村民代表意见。房屋分配采取错层搭配的方式,按签订协议并交出钥匙

时间先后选择楼层和房号。

十八、对于以下情况是否可以给予照顾安置?

答:

1、整户户籍已迁出本拆迁范围,有合法住房的祖居户(非农户口),在其它地方未享受过拆迁补偿安置、也未享受过国家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有效主房面积拆一还一,并可照顾超购到与有效主房面积最接近的房型面积,超购部分价格1480元/㎡。

2、单人户在享受30㎡产权置换和照顾增购15㎡后,可照顾超购到60㎡,超购部分价格1480元/㎡。

十九、按人口安置房屋时,是不是需要农户补很多房款? 答:根据各户的情况不同,找补的房款也不同。人口多,安置面积大,而现居住的有效主房面积小,找补的房款就多。人口少,安置面积小,而现居住的有效主房面积大,找补的房款就少,甚至可以得到补偿款。

二十、产权置换后多余的有效建筑面积可以调剂吗? 答:产权置换后多余的有效建筑面积可以按第一顺序继承关系在父母与符合安置的子女间进行调剂。

二十一、拆迁安置工作是否公开?

答:拆迁安置工作实行拆迁事务公开,进行三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所有干部和群众安置信息统一公开,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镇纪委办0551-6739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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