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问题(推荐)_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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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目: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问题

外文题目:Compensation For Ecological Benefits Of Forest Resources

毕业论文共12 页

完成日期 2011年11月

答辩日期 2011年12月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论文

摘要

森林,是一个高密度树木的区域,其对生态的影响具有非常重大的作用。为缓和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以及其所生长的自然环境所受到的干扰,国家、社会、森林资源生态效益受益人及其他组织以资金方式给予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付出经济代价的人适当的经济补偿,用于提供生态效益的森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加强森林资源自我调节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称为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森林资源补偿制度在我国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本文对森林及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涵义,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全新理解,森林资源补偿制度的理论依据,森林资源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我国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面临的问题,我国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及其展望等内容进行分析,提出了本人的见解。

关键词: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生态公平;自然的权利;

I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论文

ABSTRACT Forest, is a high density of trees area, its influence on ecological has very significant role.To alleviate the trees and other woody plants, and the growth of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by the interference, the state, society, the forest resources ecological benefit beneficiaries and other organizations to way to give money for forest resources ecological benefit pay economic the price appropriate economic compensation, the ecological benefits of forest used to provide the building, cultivation,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enhance forest resources about the legal system, this system is called forest resources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The forest resources compensation system in our country is a new research field, this paper forest and forest resources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 of meaning, forest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 resources brand-new understanding, the forest resources compensation system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 forest resources compensation funds way of raising money, our country forest resourc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are faced with the problem, our country forest resources ecological benefit compens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the perspective of the content,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I point of view.Key words: The forest resources;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Ecological justice;Natural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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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1 1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涵义及理论依据...................................................2 1.1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全新理解...........................................................2 1.2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理论依据...........................................................2 2传统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缺陷......................................................6 2.1 补偿主体范围过于狭窄…..............................................................................6 2.2未把森林资源当作主体加以保护…...........................................................................6 2.3 对森林的保护仅局限于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7 3完善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具体措施...........................................................8 3.1 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资金筹措方式......................................................8 3.2改变落后的补偿观念,树立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观念..........................9 3.3明确补偿者,采用多种补偿方式.............................................................................9 3.4针对不同类型的公益林,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9 4 结论….....................................................................................................................................10 致谢............................................................................................................................................11 参考文献..................................................................................................................................1

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论文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条把森林划分为以下五类: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主要是根据森林对人类的效用来区分的。这种对森林概念的狭隘理解是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体现。古希腊哲学家曾言:“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 也就是说,人是判断万物是否曲直的惟一标准。

这种理论认为,在整个生命共同体和所有生命形式之中,人类处于最高位阶,占主导地位,是价值的主体,而自然、其他生命形式是价值的客体,它们本身无价值可言,它们至多具有工具价值,自然的价值不过是人类情感投射、映射、折射的产物。“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反映在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上,其典型表现就是在衡量资源与环境的价值时,仅仅从经济效益出发,而无视其生态效益。例如,我国《森林法》第四条把森林的功能定位为防护、用材、经济、薪炭、特种用途等,计算利润时用林木、竹林和林地的总利润减去开采、运输、仓储等成本。实际上,森林不仅有经济效益,更具有生态效益。

森林对保护生物多样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科学测算,在人类生存的地球上,大约有上千万种野生生物,其中已被认识并有科学记载的只有1430万种,而在热带雨林生物群落内聚集的就有200-400万种,森林是陆地物种基因库。此外,森林还可以净化空气,释放氧气,吸收二氧化碳和有毒气体,涵养水源,防风固沙,杀灭细菌,净化水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生态功能。据不完全统计,从价值来估算:森林提供林木等产品的价值只占其全部价值的20%,而保护生态方面的价值则占80%。由此可见,我们应更多地关注森林的生态价值,从生态的角度去定位森林。从这个生物界相互间的共生关系来研究森林生长、繁衍所需要的生态环境,然后再借助人类力量来保护森林资源。

因此,森林可以定义为:由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以及与其所生长的牧、灌木地、湖泊及沼泽地组成的协调共生的生物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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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每年遭到乱砍滥伐的面积达200多公顷,国际环境专家警告:如果巴西政府不积极采取措施拯救亚马孙雨林,那么再过10--15年,亚马孙森林将无法恢复原状,人类也将痛失这片美丽的家园。在“接受了自然界接连的报复”①后,人类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生态安全理念就在这一时代主题的呼唤下应运而生。森林给砍伐者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利益,然而过度砍伐森林导致了生态失衡,产生了生态危机。

所以,我们在不放弃森林的经济效益的同时应该从生态效益角度给予积极保护,这就要求补偿主体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森林资源的使用费、维护费,以确保森林的质量和数量不因过度采伐或保护不当而致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有所贬损。

1.2.2 生存权、发展权与环境权协调发展的需要

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导致的生态危机迫使人们开始反思并寻求法律对策,作为积极的成果,环境权概念被广泛接受,写入很多国家的法律。与此同时,生存权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任何人的生命都不受非法侵犯,但是维持生存的基础是物质条件。如前文所述,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经济欠发达的边远地区,伐木是当地居民主要的生活来源,为了生存他们必须砍伐树木,这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的发挥,侵害了公民的环境权。

这里存在着生存权、发展权与环境权的冲突问题,怒江修建大坝和水电站与怒江的生态保护之间的冲突问题就是著例。同样的问题也反映在三峡工程建设上,一方面,三峡工程具有防洪、发电、航运等巨大效益;另一方面,三峡工程势必对生态环境产生很大的影响,包括较大的负面影响。如何解决生存权、发展权与环境权之间的冲突问题,是世界各国都必须面对的棘手课题,这里有一个严正的利益衡量问题,各国的价值取舍也不尽相同,西方发达国家更多地强调环境权的保护,而发展中国家以及欠发达国家则更多地关注生存权、发展权的实现。的确,很多情形下,鱼和熊掌难以兼得。

我们认为,生存权、发展权与环境权两者不可偏废,应当寻求生存权、发展权与环境权之间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在法律上创设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可以作为一种极其有效的调和剂,使人类的生存权、发展权与环境权并行不悖。一方面,国家充分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包括在合理限度内利用森林资源的权利;另一方面,森林资源又可以通过充足的补偿基金得 ① 王银辉 安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第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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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尊重自然的权利已成为时代的潮流。

不过,笔者并不赞成将动植物、生态系统、自然等非人类存在物视为法律上的主体及诉讼主体,主要理由如下:首先,现代法律体系和民法理论的主要支柱在于主体、客体的划分,人(包括人的组织)是权利主体,人以外的动植物及其他存在物属于权利客体,这一划分被认为是民法典及整体法律体系的基石和支柱,如果动摇这一基石和支柱,民法典及整个法律体系的大厦势必将全部坍塌和土崩瓦解。其次,大陆法系法律思维的传统一向严谨缜密,对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定十分严格,防止诉权的滥用,笔者尚未收集到大陆法系国家有关动植物、自然物作为诉讼主体的案例。

英美法系缘于其自由主义的法律传统③,承认非人类存在物的法律主体地位和诉讼主体资格,似乎并无理论障碍,英美法系的一切创新及发展都可以从其自由主义精神中找到合理的解释。再次,中国法律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加上中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们对动植物权利和价值的体认程度不可估计,人们的生存权、发展权与环境权、动植物权利、自然的权利之间有较大冲突,若在法律上承认动植物、生态系统、自然等非人类存在物具有主体地位及诉讼主体资格,难免缺乏法律实施的深厚沃土,有严重脱离中国现实之嫌。但作为理论上的先导,对其进行有益的探讨,势必会促进人们的自然权利意识,其作用和价值值得肯定和推崇。

1.2.4 生态正义理念的呼唤

生态正义包括三条伦理原则④——生态可持续性原则(或称种际正义原则),社会及经济平等原则(或称代内正义原则),以及对后代负责的原则(或称代际正义原则)。生态可持续性原则(或称种际正义原则):人类必须以一种不危及地球生态系统完整性的方式开发利用能源。社会及经济平等原则(或称代内正义原则):个人可以在平等基础上按适当的标准获取能源,并应允许其满足能源需要。对后代负责的原则(或称代际正义原则):人们必须以一种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能源需求的能力的方式开发利用能源。

这三项中第一项原则将强可持续性及弱持续性区分开来。它保障人类只能在生态系统可承受的范围内来满足其所需求,包括现存的和将来的。所以该原则统摄后面两个原则,就此意义而言,也就高于其余两个原则。生态可持续性原则要求我们在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必须不损害森林生态系统本身的完整性,对森林资源给予补偿,增强其自我调节能力。

③柴会群.郑州龙子湖高校园区违法占地案始末.南方周末,2006年10月19日.第8版. ④麻然花,辽宁林业科技,1987(7):26页.·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论文的“土地伦理”⑤思想对美国的环境法及当代国际环境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土地伦理”在美国很多州被接受为一项法律原则。而地球宪章在原则“

一、尊重和关心生命共同体”中指出,尊重地球及其所有生命,“认识到所有生命都是相互依存的,每一种生命形式,无论它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有其自身价值。” 因此,我们应将《圣经》中的“爱人如己”、“爱邻如己”原则进行推广,把非人类存在物视为人类的“近邻”,“要叫邻舍喜悦”,真正尊重其他生命形式的权利,正如地球宪章在结尾部分所呼吁的那样,“让我们这个时代成为被后人铭记的时代,因为这个时代唤醒了对生命的重新尊敬。”

但是传统的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把森林看作是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对象,把森林资源仅当作客体加以保护,从功利主义出发来思考问题并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其目的仍然是为了满足人类的需求,不承认森林具有自身的价值和生存的权利,这无疑是“人类中心主义”⑥为主导的生态伦理观念,正是这一价值观导致当今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冲突和危机。

2.3 对森林的保护仅局限于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

在传统的森林资源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概念中,忽视对林木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孤立地看待林木的保护问题。事实上,森林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与周围的生态环境是密不可分的,只有把它放在生态系统的整体中来进行保护才是恰当的,才能更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并发挥其生态效益。

莱昂波德认为,物种在生态系统中所发挥的功能类似于机器的部件,因此,应“像一座山一样思考”,即要有整体主义的观点。他认为,一项使用土地的决策,只有当它有助于维护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和美丽时,它才是正确的;反之,它就是错误的。

地球宪章原则二“生态完整性”(Ecological Integrity)指出,“保护和恢复地球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特别关注维系生命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过程。” 因此,将森林资源的生态补偿仅局限于树木和其他木本植物的观点是缺乏整体主义思维的。

⑤王平,中国农村经济,2007,(S1),第6页.⑥陈红军,绿色财会,2006,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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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于给政府部门。在典型的BOT方式中,政府将某项基础设施项目交由商业公司或私人公司进行融资,建设和经营,后者经过一定的特许期限回收成本并获取利润,然后无偿的将该基础设施移交给政府。BOT方式为基础设施建设开辟了财政预算外的资金来源渠道,能加速基础设施建设,将BOT融资方式应用于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可以加速资金筹措,尽快改善生态效益的维护。

3.2 改变落后的补偿观念,树立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观念

具体而言,应将现行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办法改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由“补助”改为“补偿”,不是简单的语词的改变,而是观念的彻底转变。这一转变对制度的具体构建起着举足轻重的宏观指导作用。

3.3明确补偿者,采用多种补偿方式

补偿者与补偿资金的来源关系密切,因而是理论研究的重点。在市场经济下,以“谁受益,谁补偿”为基本原则,扩大补偿者的范围,既符合由林业部门办林业向由全社会办林业转变的改革趋势,又能为补偿资金的来源提供多种渠道,分散风险,为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森林生态效益的受益者包括直接和间接两种。前者是指直接依靠森林资源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后者是指因森林生态功能的发挥而享有良好环境的全社会所有人。明确了补偿者后,应明确被补偿者是因划定为公益林禁止采伐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林地使用者或林木所有者。采取以上多种方式筹集的补偿金应当直接拨付给被补偿者,防止出现“生态补偿不到位”的问题。这又涉及对补偿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问题,将在下面专门探讨。

3.4 针对不同类型的公益林,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

一方面,由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种公益林造林、抚育、管理的成本不同,因而制定补偿标准时不应过于单一化,搞“一刀切”;另一方面,同一地区对于具有同样结构和功能的国有林、集体林和私有林,应适用相同的补偿标准,平等对待不同性质的权利主体。具体而言,对于不同类型的公益林执行的补偿标准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的指导下,通过地方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具体化,建立地方性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评估体系,从而科学合理地体现不同级别公益林的生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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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敲下“致谢”两个字,心中无限感慨。回眸过去,一路走来,需要感谢的人太多,实在是这些简单的文字所不能表达和承载的。

格外感谢指导老师对我不厌其烦的指导与启发,特别是在我一筹莫展时帮我拓宽思路,走出困境;非常感谢本班通需的无私帮助,调研的艰苦、数据录入的枯燥、项目结题的忙碌。我们并肩作战的场景历历在目,你们的存在为我的研究生生活平添了许多色彩,祝你们事业有成!

最后,谨以此文献给我最最挚爱的父母,是你们让我有机会、有毅力完成了全部的学业,鼓励我、支持我一步步走到了今天,愿你们一生平安。

感谢关心、支持、帮助过我的所有人!感谢文中所引用文献的编、著、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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