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增典当行初审结果公示_新增典当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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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2011年新增典当行初审结果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12/2/7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窗口】
根据《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2011年新增典当行审批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11〕1047号)和《典当管理办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新增典当行审批工作的通知》(深科工贸信市场字[2011]399号)并组织开展申报受理和审核工作,经综合评定,拟将深圳市富邦典当有限公司等16家典当行和深圳市宏兴达典当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等4家分支机构报商务部复核,现将具体名单进行公示:
一、新增典当行名单
1、深圳市富邦典当有限公司
2、深圳市华融达典当有限公司
3、深圳市中裕冠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4、深圳市信邦典当行有限公司
5、深圳市宝来典当有限公司
6、深圳市大运通典当有限公司
7、深圳市隆祥典当有限公司
8、深圳市泰诚典当有限公司
9、深圳市亚太典当行有限公司
10、深圳市佳信通典当有限公司
11、深圳市宝利来典当有限公司
12、深圳市金信典当有限公司
13、深圳市大马化典当行有限公司
14、深圳市诚信典当有限公司
15、深圳市鼎银典当行有限公司
16、深圳市鼎昇典当有限公司
二、新增分支机构名单
1、深圳市宏兴达典当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2、深圳市融通典当有限公司新安分公司
3、深圳市润通典当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4、北京汇祥通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示时间为2012年2月7日至2月13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38室,邮编:518035,联系电话:0755-82108179,传真电话:0755-82001416,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接受匿名举报。
我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具体情况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上报的,将取消新增典当行或分支机构的资格。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