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风险与控制对策_国库集中支付风险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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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风险与控制对策

摘 要:本文针对国库集中支付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对策。

关键词:集中支付 风险 控制措施

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使我国原有的财政资金逐层划拨的模式得以改变,由国库指定支付机构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当预算单位需要进行物资购进或劳务支付时,可提出相应的财务资金申请,经指定支付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由国库单账户将资金转付给收款人,从而实现集中支付。这种支付方式的执行,提高了资金使用的计划性,加强了监督效果,使得支付制度更加适应于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只有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国库集中支付进行严格的管理及监督,才能化解风险带来的危险,使得国家财政工作更加稳定的运转。

一、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风险

(一)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安全风险。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会涉及到大量的财务数据,这样庞大的数据信息规模只有通过计算机管理才能实现较好的管理目的。然而计算机技术虽然具有多种优点,但其本身却也存在着各种缺点,如计算机病毒、系统瘫痪等等,较为严重的还会造成数据丢失等问题,这都严重的影响了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计算机风险是国库集中支付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

(二)财政直接支付存在的资金风险。财政直接支付取消了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方便快捷。但可能存在着预算单位虚假套取财政资金的风险,收款人、收款账户是否真实难以核实,预算单位用款申请的合理性很难确定。

(三)财政授权支付存在的资金风险。与财政直接支付相比,授权支付的风险性更大。因为财政授权给预算单位后,财政部门的监督余地相对减小,给预算单位套取或转移、挪用财政资金提供了便利。同时,由于预算单位和基层代理银行管理制约机制相对松弛,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这也为预算单位、代理银行或有关人员违规操纵财政资金留有一定的空间。

(四)财政内部管理风险。财政部门是国有资金流向的控制部门,财政内部管理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导致集中支付也存在风险。财政预算指标的编制、批复,单位用款计划的编制、批复,非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拨款都必须有严格控制,防止内部人员产生违法支付的事情。而在审核环节,也可能出现各种把关不到位的情况,如出现单位不符、支付用途不同等诸多状况,这些也会给国库集中支付带来定的风险。

(五)代理银行违规支付风险。代理银行作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付款银行,应严格加强管理,防止发生乱支付的现象.如支付的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上的单位名称或账号不一致,授权支付付款单上支付的用途与支票用途不一致,直接支付通知书上的收款人与实际收款人不一致。如果把关不严,极易产生违法问题。

(六)预算单位现金管理风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预算单位通过零余账户支取现金的额度,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导致财政资金风险的存在。尽管国库集中支付对预算单位的业务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实际操作中发现有些单位为了方便用款,经常提取大额现金。不仅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要求使用现金,而且极易产生盗、抢风险。提取的大额现金在银行门口被抢夺的事件屡见报端,不仅给国家造成损失,而且工作人员也可能受到伤害。

二、应对国库集中支付风险的若干策略

(一)创新集中支付方式,完善预算管理编制与管理体系

首先应该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的改革力度,在进行综合财政预算的基础之上,尽量通过零基预算以及细化预算的方式来进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尤其是在进行预算支出编制的过程中,应该根据本单位当年的具体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年的财政收支情况,确定一个具体的财政支出额度,同时对资金的支出金额方向以及用途等进行细化,确定各个具体项目所需要的资金预算。而在进行资金的划拨过程中,可以通过采用与公务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资金的划拨。其次,就是要针对部门预算的各个执行环节与过程,进一步的通过刚性约束来扩大集中支付的安全程度。

(二)加快对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步伐

1.强化宣传力度,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属于个新的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整个过程中涉及到利益调整等多个方面。而且在调整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方面也较多,诸如人民银行、指定的代理银行以及预算单位等多方的合作。在执行的过程中应该遵循预算单位资金的使用权、支出审批权的原则,对各个方面的职责与权限进行合理规范。

2.加强集中支付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国库资金支付各方应该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国家财政部门应该对内控机制与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这是有效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的一个有效方式,对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而各个指定的基层代理银行应该对之前松散的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去除存在的管理控制不严以及信息阻塞等问题与弊端。

3.提前监督程序,防患于未然。在财政资金拨付给商品供应商或者是劳务提供者之前,政府的采购部门就应该对其所采购的产品以及所使用的劳务承担起责任,保证其质量。而财政预算管理部门应该对采购单位所提请的资金申请、采购之后的购销合同、商品供应者资质以及劳务提供者资质等情况进行鉴定,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

4.加强财政直接支付以及财政授权支付的后续监督机制。当财政资金从国库直接支付给产品供应商或者是劳务提供者之后,财政部门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财政资金进行监控和跟踪。

三、结语

综上所述,支付方式是否科学合理,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财政管理是否合理的重要表现,其中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的实施使我国的财务制度更加的科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出台与执行,使得国有资金的预算性更强,有效的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使得国家宏观调控更加顺利,同时还减少了资金的拨付环节,简化了核算程序,提高了资金利用率。在此基础上,再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的风险控制,就能够更好的应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从而使我国资金的使用更趋于合理,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更为可靠的资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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