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院协会医院信息化专业委员会_广东省医院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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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院协会医院信息化专业委员会
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广东省医院协会章程》和《广东省医院协会专业委员会(分会)管理办法》制定。
第二条 本会按《广东省医院协会专业委员会(分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本办法补充有关管理事项。
第三条 本会名称为广东省医院协会医院信息化专业委员会。
第四条 根据本会发展需要,经广东省医院协会批准,本会委员数量可以调整。
第五条 本会的最高机构是委员代表大会,委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1)选举和罢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2)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
(3)制定本会的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 本专业委员会每5年召开一次换届会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委会表决通过,报广东省医院协会批准。但提前或延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 委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委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或委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八条 本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同时召开华南地区医院信息化大会。
第九条 本会设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委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条 常委会职责:
(1)执行委员代表大会决议。(2)决定和实施有关重大工作事项。(3)决定委员增补和调整事项。
(4)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实施,审议年度经费使用。
第十一条 常委会须有2/3以上的常委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委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委会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主任委员职责:(1)召集和主持常委会。
(2)检查委员代表大会、常委会决议的落实情况。(3)召开主委工作会议,领导本会日常工作。
(4)审定和签署本会有关重要文件,审批本会经费开支。(5)向上级协会(学会)请示报告本会工作。第十三条 秘书职责:
(1)在主任委员领导下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2)与上级协会(学会)以及其他专业委员会、有关单位保持经常的联系和合作。(3)负责本会经费使用登记,收入、支出和报账管理。在常委会上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根据本会业务发展情况,设立若干专业学组。设立专业学组由常委会审定,报广东省医院协会备案。
第十五条 专业学组设组长和副组长,专业学组成员必须是本会委员。专业学组在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本会在国际互联网建立网站,网站名称:广东省医院信息化专业委员会网站;域名:www.daodoc.com。网站为本会全体委员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学术研讨和资源共享的网络平台。
第十七条 网站建设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网站开设学会信息、学术技术、继续教育、医院介绍、厂家介绍、学术论坛等栏目。
第十八条 网站由本会委员共同建设,网站栏目和信息发布设专人管理,网站主页制作和设备管理委托1-2家医院负责。网站日常支出和广告收入由本会负责。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