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籍管理细则_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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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时间:2008-11-21 10:54:27 点击

一、入学和注册

1、凡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书面提出申请并附家长证明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2、新生经报到注册、缴纳学杂费即取得学籍,并发给学生证和校徽。

3、新生入学后,由招生办和教务处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内容包括:(1)高中(中专、专科、高职)阶段档案;(2)高考准考证;(3)录取通知书;(4)新生登记表;

(5)入学体检表;(6)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7)奖惩材料;(8)党团材料;

(9)报到证存根;(10)学籍异动情况表;(11)学生学籍登记表;(12)毕业生登记表;(13)毕业实习鉴定。

其中:表(11)和表(12)各一式两份。由教务处存档一份、存入毕业生档案袋一份。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日期持学生证到学工处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逾期二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1、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进行德、智、体等方面考核、考评,成绩和评语记入本人档案。

2、德育考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组织纪律以及在学习和劳动中的表现等。

3、学生的品德考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先由学生对个人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以及学习和劳动等方面的表现作出自我鉴定,经班级通过后,由班主任写出评语。毕业时应进行毕业鉴定。各学年评语和毕业鉴定均记入学生档案。

4、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归入本人档案。

5、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评定均实行百分制。每门课程考核成绩的评定,应以期末成绩与平时成绩相结合,按40%(平时成绩):60%(考试成绩)计算。平时成绩包括平时测验、实习、作业等成绩。考试、考查课程的成绩是学生升学、留级的依据。

6、学院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一次期末考试。考试课程由系部报教务处核准,课程一般定为三门。其他课程的考核由系部和教研室负责组织,在学院统一考试前完成。凡在学期中途结束的课程,安排在授课时间之内随即进行考核,一般在两小时内完成。

7、课程考核可根据课程的特点,采用笔试、口试或实际操作等多种方法。

8、课程和专业实习应根据实习情况和实习报告评定成绩。毕业创作或论文要评定成绩,并应写上指导教师的姓名和职称。

9、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前持有关证明,经班主任和系部领导签署意见后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缓考手续。缓考不及格者可以补考一次。

10、凡旷考或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计零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旷考”或“作弊”字样。旷考或作弊的考生必须做出书面检查并提出补考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参加补考。考试作弊者,还应给予纪律处分。如不接受教训,再次作弊者加重处分。

11、学生每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可以补考一次。补考应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一般在下学期开学后三周)内进行,补考成绩均按实际补考分数记载,并注明“补考”字样。

12、学生无故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以及应完成的作业缺二分之一以上者,均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该门课程记不及格,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

三、休学与复学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可准予休学。请假时间超过全学年三分之一者,应劝其休学。

2、学生休学,需本人申请(因病休学者须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系部审核鉴定后交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其学籍予以保留。

3、学生休学,每次以一年为限。一年休学期满,因故不能按期复学者,可以申请延期复学,延期复学不得超过一年;每位学生在学习期间,休学最多只能办理两次,累计休学不能超过两年。凡按程序办理了休学手续后,应当在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及时离校,不得无故滞留学校。

4、学生休学期满后,需凭教务处签发的《休学证明》方能办理复学。复学学生随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若本专业无后续班,应服从学校安排。逾期不申请复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复学者,经本人申请,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四、毕业与肄业

1、学生毕业前,应填写《江西服装学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校存档,另一份供推荐工作(自我推荐或学校推荐)时使用。

2、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

3、学生历年不及格的课程准许在毕业前再补考一次。补考后如仍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4、肄业的学生对不及格课程通过重修,在离校半年至一年的期限内可以申请补考,补考及格者方可换发毕业证书。学生毕业离校时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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