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_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厦门市集美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厦门市集美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我区老龄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为老服务和活动设施建设成果显著,各项优待老年人政策深入落实,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城乡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2010年我区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十二五”期间,要继续提升,促进老龄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
一、发展背景
(一)“十一五”期间,我区老龄事业取得明显进步。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老龄委的领导下,经过区老龄委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合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全区老龄事业全面、健康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主要表现为: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发挥作用较好,整合涉老机构,共享资源,统一领导,工作成效明显提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更有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普遍开展,初步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服务机构相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文体活动蓬勃开展,老年教育工作卓有成效,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出台了一系列老年人的优惠政策和措施;老年人权益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尊老、敬老、助老氛围日渐浓厚,老年人参与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逐步提高。2010年11月我区被全国老龄委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二)“十二五”是发展老龄事业的关键时期。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亿,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抚养比例、代际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养老、医疗保障、长期照料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对老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都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把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提出了“老有所养”的目标,做出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布局。海峡西岸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我区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这些都是我区老龄事业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集美老龄事业要在全局中准确定位,把握机遇、寻求突破,争取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区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努力促进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落实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老年人的物质、文化和精神需求作为老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配置社会养老资源,确保城乡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老龄事业发展格局。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服务体系、老年维权机制、老年终身教育体系,保障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丰富和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
三、“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
(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
养老保障方面。完善全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建立统一的高龄老人养老补贴制度。
医疗保障方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完善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与医疗救助制度。协助民政、卫生等部门做好福利院、养老院等托养机构的医疗服务工作。
继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分类施保,改进低保救助的方式方法,研究探索支出型贫困的救助办法,制定和完善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和残疾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补贴政策,完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补助政策,探索建立贫困家庭以家庭成员为主照顾老年父母的扶助制度。要主动做好特困重病离退休人员的慰问工作,要充分发挥区慈善会、区老年基金会的作用,使重病和生活困难的老人得到及时的关心和救助。
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退休管理体制。加强社会化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提高社会化管理工作水平;重视离退休人员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重大节日庆祝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组织开发形式多样的社区老年人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进一步推动社区老年活动场所等服务设施的建立和建设,针对城乡不同老人的需要,增加服务项目,多层次开展离退休人员的文化活动。按离退休人员人数,及时足额下拨退休人员活动经费,为社区组织开展老年文体活动提供保障。“十二五”期间,争取实现99%的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建立起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要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全覆盖。努力做到扩大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充分发挥社区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城镇社区普遍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有条件的村建有集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和日间生活照料于一体的支持家庭养老的服务站(点)。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中介组织运作”的工作机制;创新并形成多种服务模式;建立并实行“区分对象、分类施补”的政府补贴制度;着力打造专职服务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专业化为老服务队伍;建立并实施科学的服务质量监督评估体系。组织开展对纯老年人家庭的结对关爱活动,扩大结对关爱覆盖面。充分发挥社区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依托作用,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150号),每年新建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要求2011年在城市社区全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农村社区也要基本建立,往后几年转入逐步完善、巩固提高、常态管理的阶段。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重视以“六助”(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居家养老的补充作用,巩固居家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要逐步建立完善老人呼救、助急的信息平台。
加快为老社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开展老年人基本状况、求助热线和为老服务网络试点,逐步形成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联网的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服务资源供给之间快速及时、准确地对接,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实用的养老社会化服务。加快老年人居环境体系的建设。积极参与开展“老年宜居社区”、“老年温馨家庭”的创建活动,营造适合老年人养老的居家养老的人居环境。
加强为老服务队伍建设。有计划地搞好为老服务护理人员职业资格和业务素质提高的培训工作,建立和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资格认证和为老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到“十二五”期末,专业养老护理服务队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
支持发展为老服务产业,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积极研究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老龄产业;培育老年消费市场;开展适合老年人需
求的各种服务项目。
(四)加快老年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区福利养老床位在原有的基础上力争达到800张(其中公办478张、民办322张),基本满足机构养老的社会需求。继续协助民政部门做好社会福利中心和爱欣老年公寓的养老服务,对新增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积极支持及指导。
加强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为重点的老年文化活动设施,区、镇(街)老年活动中心是面向全体老年人的活动阵地,要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争取翻建杏林老年活动中心的羽毛球、气排球馆和门球馆,为广大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提供优质服务。镇(街)、村(社区)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室)和室外健身活动场地。
深入推进城市无障碍化建设。在公共场所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条件,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已建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场所的无障碍率也要逐步提高(达到70%)。在城区中心要建设一座反映全社会尊老敬老主题的城市雕塑。
(五)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充分认识老年文化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推进老年文化活动,着力提高老年文化活动水平,争取在“十二五”期间使我区开展老年文体活动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体活动。对各类专业性老年群众文体组织给予支持和引导。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社区文体活动,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书画展览等活动。推广广场舞、排舞、秧歌、腰鼓等形式多样的老年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对区老年艺术团的建设与指导,定期举办老年文化活动。继续举办好每三年一届的集美区老年文化艺术节活动并选送优秀节目参加省、市乃至全国演出。
为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创造条件。区、镇(街)要普遍设立老年体育指导站(点),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力争每年组织两次“千名老人健步行”活动,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镇、村要因地制宜地开辟老年人健身场所;逐步建立老年人年度体检制度。
加快发展老年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要重视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统一规划,加强管理。要创新办学理念和办学模式,区老年大学要进一步充实教学设施,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起到全区示范指导、培训中心的作用。镇(街)、村(社区)都要有老年学校(分校),力争有四分之一达到规范化标准。要利用各种远程教育手段,为更多的老年人就近或居家接受教育创造有利条件。积极开展老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和科技知识普及教育,在老年人中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到“十二五”期末,争取使老年人入学率达到30% 以上。
(六)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老年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列入“六五”普法规划,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普法教育和敬老道德教育,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道德教育实施纲要,形成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机制。到“十二五”期末,城市普法教育率不低于90%,农村不低于70%。
区、镇(街)司法部门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比较突出的涉老案件要及时回访。区、镇(街)公安部门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典型案例必要时可公布于众,扩大教育面。
进一步健全区、镇(街)老年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村、社区老年维权岗,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
切实做好对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继续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办理《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随着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对老年人优待服务的范围和水平。此外,研究建立老年人的社会保护制度,逐步研究探索建立失能、失智、精神疾病等丧失自主行为能力的老年人法
定监护人制度。
(七)支持老年人服务社会
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鼓励和支持老年人继续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社区建设等“银龄行动”,营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
积极开发老年人才市场,建立老年人才资源信息库,将老年人才的开发和利用列入全区人才资源开发的总体规划。积极搭建老年人才服务平台,拓宽老年人参与社会的渠道。加强对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群众组织的建设与管理,让他们发挥积极参与社会的作用。
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壮大老年志愿者数量。到“十二五”期末,争取使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0%。
四、“十二五”期间落实各项任务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老龄工作领导
将老龄事业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党委、政府要把老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老龄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老龄工作制度,镇(街)及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老龄委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老龄工作格局。积极探索、创新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断适应老龄事业发展需要。
(二)切实加强老龄机构建设
老龄委办公室要按照“工作规范、运转协调、办事高效”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的作用。近期区老龄办需增加2名专职老龄工作干部,镇(街)仍然保持有一位领导专管老龄工作并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社区工作站要指定1名专职人员专司老龄工作。要加强老龄工作干部培训,提高老龄工作干部综合素质,将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的干劲持续发扬,不断适应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新要求,力争保持全国老龄工作先进行列。
(三)切实加强老龄事业投入
区、镇(街)在制定投资计划、安排投资项目时,要加大对老年服务设施的投入。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居住区建设要将老年服务设施纳入规划并认真付诸实施。
按照公共财政框架建设发展要求,形成对老龄事业发展的投入机制。财政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逐步加大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福利、为老服务以及老龄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等。要鼓励和倡导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有关方面及个人支持老龄事业。
(四)切实加强老龄宣传工作
区、镇(街)宣传机构要大力宣传。发展老龄事业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宣传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规、条例,宣传尊老敬老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络的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敬老意识,努力营造重视、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调研、交流
要充分发挥区老年学学会与区信息中心的作用,加强老龄事业发展综合统计和信息采集、整理。切实加强老龄问题的对策研究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前瞻性研究。学习借鉴国内外老龄工作先进经验,参与老龄工作的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老龄工作水平。
(六)切实加强督查评估工作
区老龄办要牵头组织各相关方面和离退休老领导到镇(街)、村(社区)进行分类指导和督查,狠抓落实。及时把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报给党政领导,并力求迅速解决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