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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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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和落实学校《关于做好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试行)》,做好我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新华金融保险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监督

1、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清华;副组长刘冬姣。领导小组成员为何建华、张东、刘树森、唐文进、朱新蓉、陶雄华、张金林、岳正坤、聂名华、谢进城、韩旺红、陈柏东、杨有志。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配合研究生部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制定本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其中院党委书记何建华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察及复试过程的监督。院长宋清华和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刘冬姣负责复试的具体组织工作。

2、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督导小组由何建华任组长,副组长刘树森,小组成员为宋清华、张东、刘冬姣、唐文进。

复试工作督导小组具体负责复试过程的监督及检查工作。

3、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学院按专业(方向)设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各导师组组长任复试小组组长,遴选部分导师组成员为组员。

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依据各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三、复试工作基本政策

1、国家公费生指标的分配与使用。

国家公费生名额的分配原则:根据学院学科建设、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参照学校比例分配各专业公费指标。

国家公费生指标的使用:如果面试无特殊情况,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公费研究生资格。在初试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则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中的公共课成绩排序确

1定。推荐免试生原则上录取为公费生,并占学院公费指标数;少数民族骨干生均为定向培养生;调剂考生均录取为自筹生或委培生。

2、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在国家初试合格线的基础上,学院依据招生计划数,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本院各专业的复试线,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以实际合格考生全额复试。

3、生源不足专业的调剂

上线生源数不足的专业,学院允许接收院内调剂生源。院内调剂生源中,报考我院且第一学历为“211工程”及以上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学院调剂生源工作应重点吸收优质生源,严格控制质量,宁缺毋滥。调剂生源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部统一负责。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1、笔试

我院专业课复试采用笔试形式,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各专业考试内容为:金融学专业为金融学,保险学专业为保险学、金融工程专业为金融工程、投资学专业为投资学,房地产经济学专业为房地产经济;国民经济学专业为投资经济,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为项目评价与估价,产业经济学专业为工程造价与项目评估。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

推荐免试生必须参加复试,其中,外校推免生只进行资格审查,校内推免生除进行资格审查外,须参加面试。

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

五、复试工作要求

1.学院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2.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方向和招生人数,成立若干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不少于3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组成。制定面试评分规则。同一学科(专业)各面试小组的面试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每个面试小组配一名专职书记员,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复试得分、初复试总成绩,在《硕士研究生面试评分表》上按人分项打分并签名。复试阶段材料须至少保留三学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3.学院负责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与报考信息,对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不予复试。

4.学院应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细则、工作办法及程序、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等。

5.面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定意见。

六、复试的评分

1.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

70分。面试分值具体结构为:专业基础知识广度深度30分,外语听力口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32分者为不合格。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健康测试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教学、科研或与报考专业相关联的社会实践领域中表现卓越或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复试中可适当加分。

4.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之和。按照初试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西部志愿者在初试成绩上加10分后参与排序、“享受少数民族待遇”的考生不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国家公费生的拟录取名单。

七、复试纪律及监督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专业和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认真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不擅自随意变更。

4.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及调剂工作。

新华金融保险学院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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