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_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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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一、考勤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认真遵守上下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中间不脱岗,考勤管理实行年级和部门负责制,任课教师向年级部请假、科室人员向办公室请假,办公室每天上班后把前一天的考勤情况汇总输出,交年级部核实后在一楼大厅考勤机上方公布。各年级部每月月底汇总一个月的考勤情况报办公室。
1.上下班制度
(1)正常上班人员,上下班时间按作息时间表,原则上上班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50分钟内签到,下班在上午11:30以后五十分钟内及下午第三节课后70分钟内签退。
(2)非正常上班人员(含接送孩子哺乳孩子)需先在办公室登记上下班时间,接送孩子(指上小学、幼儿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下班前三十分钟之内,哺乳孩子(一周年以内)时间原则上上午可提前一小时下班。
(3)因病、事在短期内(一周以上、以周计算)上班不坐班(弹性上班),须经主管考勤的副校长批准后分别到年级组和办公室登记。
(4)因病、事在上班时不能及时到校或临时出校,需先向主管部门请临时假(因公外出视为在岗)。
(5)因病、事不能上班,需先请假,并申请安排调课。
2.中间查岗制度
(1)考勤管理人员(各年级部、办公室人员)要不定时进行查岗,原则上每天至少一次。
(2)除按课表上课外,因故未在岗(听课调课等原因)应在查岗后一小时内到年级部或办公室说明情况。否则按脱岗处理。
3.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因故不能上班,三天之内向主管部门请假,三天以上向校长请假,假期结束需及时到主管部门办理销假手续,需续假者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二、考勤处理办法
1、设月考勤补助,每人40元。
2、请事假半天扣款10元,病假半天扣款5元(病假三天以上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临时假每次扣款3元,弹性上班每周扣款20元。
3、大型会议、大型考试(阶段考、模拟考等)及阅卷时间,请假半天扣款20元。
4、上班迟到、早退(一节以内)每次扣款2元。
5、脱岗一次扣款10元,旷工半天扣款60元。
6、教职工本人婚嫁假期七天,子女婚嫁假期三天,丧葬假(直系亲属)四天,只记考勤、不扣补贴。
7、产假假期(连续累计)三个月内(以孩子出生证为准)不发补贴,产假满需上班,婴儿哺乳期教师及接送孩子教师除不发月考勤补助。
8、因病、事请假连续超过一个月按月按比例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9、因进修、培训、研讨、开会等事外出,经主管校长批准后,视为在岗。
10、数据以请假记录和考勤机为准。
三、本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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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