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及改革方向_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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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现状及改革方向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王佳
提纲:
1、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管理模式
2、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3、我国教育行政体制的改革方向
摘要:文章首先介绍了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现状,分析了现行教育行政管的优缺点,进而对目前我国教育行政管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为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了几点建议:即改革要从职能改革,管理模式改革以及社会化办学三个方面入手。
关键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目前,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管理模式
目前在我国,不管对哪一类教育哪一类学校的管理,基本上是集中统一管理模式:政事不分,事权分离;包得过多,统得过死。
1、这一管理模式的优势:
a、在我国沉重的教育负担情况下,需要用政府的行政力量,集中国家的财力、物力、人力解决穷国办大教育的问题,我国基本扫除了文盲,基本普及了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达到15%以上,人均受教育的年限也达到7%左右,这是个了不起的成绩。如果没有政府的行政力量,集中管理,要解决这个问题,那是很困难的。b、由于有了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教育,各类学校,都能够健康、有序、规范地发展。基本的教育秩序、教育质量能够得到保证。
2、这一管理模式的缺陷:
a、从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看:由于政事不分,政府包揽了学校大量事务,该管的没有精力管,也没管好,不该管的管不好也管不了,容易造成事务主义、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由于大权在握,弄不好还会产生腐败现象。由于政府包得太多,学校缺乏办学主动性和积极性,只能奉命行事,学校缺乏生机和活力。由于一个标准办学,学校千篇1律,形成不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不利于学生智力的开发和成长。
b、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看:由于政府包得过多,统得过死,也不利于形成多元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影响和制约了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教育的积极性。
鉴于此,教育管理体制必须要进行改革。
二、目前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管理体制僵化
虽然目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但是由于长期的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使得我国教育行政管理呈现统制划一的特征,比如统一的行政管理模式,统一的教育政策和措施,统一的教育大纲、课程设置标准,统一的考试和评价,正是由于这样划一的僵化的官僚的行政管理造成政教不分、政事不分、教育机构臃肿等弊端。另外这样僵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容易使下级管理部门或者学校层面深受权力的影响,使其或是依附于权力部门,或是屈服于行政压力而敢怒不敢言。
2、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及职能不清
在机构设置方面,存在机构庞杂和职能划分不清的状况。有的职能部门“名不符实”,或者不同部门职能方面有交叉,容易造成权力分配不当,责任不清的现象。目前教育行政机构的设置还不是很合理,而且各部门的权责和功能还不是十分相匹配,需要进一步的调整以实现功能和责任的一致性。
3、行政方式方法单一
行政机关的职能要靠一定的具体的活动、手段、程序等行政行为来实现。但目前教育行政机关的行政形式比较单一,主要表现在:首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通过开会,制定公文,检查评比等方式来进行管理活动,“文山会海”十分严重,另外所发的文件中具有强制性的规范性的文件比较少,更多的是关于指导、检查等内容。
4、法制建设不健全
教育行政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比较多,各个部门都会制定相关自己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但是缺少一个整体性的把握,并且落实情况不理想。有些制度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删减或补充。
此外,教育行政部门出台的政策比较多,但是行之有效的良策并不多。对存在已久的问题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不是从根本上去寻找解决的办法。对于行政部门下发的一些红头文件经常带有“坚决杜绝”、“全面禁止”等字样,却没有真正的起到实际效果,风头一过,依然如此,或变换一个形式依然我行我素。
5、监督评价机构缺乏透明公正
各级行政部门更重视纵向即从上而下,忽视反方向从下而上以及横向的比较评价。另外督导部门是与教育行政机关评级的单位,但是由于其代管的性质,没有独立教育行政部门之外,使得她对本身机构的监督缺乏权威性和公正性,并且由于不能轻易向社会公布,缺乏来自社会的监督与评价。
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逐步构建起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当调节、社会广泛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新体制。
面对新形势,政府如何管理教育,涉及到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的转变,这是教育体制创新的关键。所以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是,按照宏观管住、微观分开的原则,实现职能转变;以调控和服务为重要手段,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
1、职能转变:
转变职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宏观管住,微观放开。要从“越位”(微观)的地方退出,在“缺位”的地方补上。这就是宏观管理,微观放开的含义。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面对学校的管理。在与学校的关系上,要政事分离,简政放权。划清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和权限,该学校的职责和权限坚决放给学校,使学校面对社会依法自主办学。(1)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主要是对教育教学活动的决策,指挥,组织和协调权,以及与此相关的人、财、物的支配权。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学校以下权力:
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指挥权:a、学校应具在贯彻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制,教育计划和课程设计的同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课程设计作一定的调整。b、学校有权选用任经审定正式出版的不同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有权采用教师个人编写的教材,实现“一纲多本”的格局。c、学校有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规定各年级,各门学科与教学进度。有权拒绝名目繁多的统考、统测,将命题考试权真正还给学校。d、对来自各方面的各项竞赛评比活动,学校有权选择参加。
人事聘用权:a、学校有对校内副校长及以下各行政干部的任免、考核和奖励的权力。副校长的任免,经校内审议机构通过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副校长以下各行政干部的任免,由学校自定,不须备案。b、学校有权在校外招聘专职或兼职教师,兼职教师的酬金由学校核定和支付。c、学校有权对已评有职称的教师实行“高评低聘”或“低评高聘”,其待遇差额由学校定。
经费支配权:a、学校有权对定额、专项经费自主使用,节约归学校,缺额不追加。b、学校有权在合理合法范围内自由筹集办学经费。c、学校有权对学校的创收金额决定分配比例和使用办法
教育仪器设备购置权:a、学校有权决定仪器设备的购置和报废。b、学校有使用校产的权力。
(2)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是宏观管理。基础教育是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每一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应有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应该划分清楚。本文只对地县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作一阐述。对地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宏观管理什么呢?概括起来讲主要是三个方面:统筹规划、协调服务、评价调控。
统筹规划:各类教育的比例、结构、布局、规模,各类教育的发展的规划,等等,都要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来管理;
协调服务:协调教育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共同支持教育发展;贯彻和制订政策法规,为教育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为学校提供资金、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等等;
评估调控:对各类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状况进行评估;用经济政策、法规等手段进行调控。
职能转换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角色,由过去“父亲”的角色转向“服务员”的角色,由过去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角色转向“裁判员”的角色。
2、管理方式的转变
规则服务型管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的管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主要是用领导意志和行政命令方式进行管理,人治为主,管的过宽过细过死,这称为行政控制型的管理。职能转变后,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一定要改变这种管理模式,要以经济、政策、法规、信息等手段进行调控服务和指导,这种管理模式可称为规则服务型管理。也就是说,管理方式由直接的行政管理向依法间接管理转化。
适当市场调节。教育是公益性事业,所以不能全部推向市场,按市场规律动作。但是,近几年来改革的深化,使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社会投资,民办教育;另外,即使公办学校也存在二个市场,一是招生市场,一是就业市场;还有教办企业的问题。因此,在这些教育与市场关系密切的方面,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要是执行和制订市场准入与市场运行准则,规范市场运作,发挥市场对教育的适度调节作用。
社会参与管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教育运行中的社会参与主要通过政府的计划安排实现的,缺乏社会参与的体制基础。政府职能转变后,为社会参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增加了现实的需求。原先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职能将逐步转向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社会参与成了教育新体制的不可缺少的部分,成为沟通和连接政府、市场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政府把一部分职能转变为由社会中职机构负责,如教育咨询机构,信息服务机构、经费拨款审议机构、考试服务机构、办学评估机构等。这些机构大多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但不受管理部门意志左右,独立地行使职能。
3、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政府职能转变后,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扩大了,学校能否办好责任完全在学校。为了把学校办好,学校要创新办学体制。只有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适度调节和
社会广泛参与的前提下,学校才能真正依法自主办学。学校自主办学能不能变为现实,将取决于学校内部的运行是否能建立起符合教育规律,并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变化的新机制,这种机制需要一整套组织、制度以及运作系统与程序,这是学校自主办学体制创新的主要内容。构建一个法人治理结构,是体制创新的主要内涵。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学校的管理者,负有全面管理好学校的责任。校长负责制早在80年代的《义务教育法》中就明确了,但是没有全面执行,原因很多,主要是政府职能没有转变,校长无权实施管理者的职责。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后,校长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以及与此相关的人、财、物方面将有更大的自由度。因此,对校长的素质要求比较高,校长要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开拓创新的意识;敏锐的分析决策能力;精明的管理协调能力。实行校长负责制,校内如何管理?这是摆在校长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校长负责制并不是校长一个人说了算,而是要形成科学决策,贯彻执行和民主监督的新体制。这就是实际意义上的法人治理结构。我们这方面的经验还不多,这里提供国外一种较流行的“校本管理模式”供大家参考借鉴。
校本管理的思想,其含义是教育主管部门将其权力逐渐下放给学校,给予学校更大的权力和自主决策的空间,使学校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具体状况来决定资源的分配、学校的财务预算,课程与设置,教科书的选择,学校人事决策等改革措施,从而达到变革学校已有的管理体制,优化学校的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办学质量的目的。
校本管理强调管理重心下移,是以学校为本位或以学校为基础的管理思想和模式。校本管理(SCHOOL-BASED MANAGEMENT简称“SBM”),是20世纪70年代末发端于美国而后波及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一场国际性学校管理改革运动。
校本管理也强调校长的作用,不同的是它把学校作为一个整体,而校长只是学校的一部分,重视学校有关成员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在西方国家公办学校里有校务委员会,有校长、教职工甚至学生、家长代表参加,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也可称为决策机构。行政控制型校本管理,最后由校长拍板,民
主控制型校本管理按校务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拍板。它称一级委员会,其下还有若干委员会或小组,称为二级委员会,分别就学校的某一方面工作提出咨询和意见。一级和二级委员会都有章程,规定了权力和义务,以及工作职责和规范。这些机构绝非形同虚设,反而非常活跃,并具有一定权限,比如一旦某一方面的工作作出了决策,他们还监督执行。
在西方国家,校本管理试验已有20多年的历史,对西方各国的教育行政体制和学校管理都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并引起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重视,这是因为这种学校管理模式的确有着传统管理模式的不具备的优点。例如通过权力下放,学校获得了较大的管理自主权,有利于制订清晰的符合自身实际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有利于提高学校教育的灵活性和针对性;通过共同决策,可以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水平,同时也有利于师生员工对学校目标和政策的认同,提高学校的凝聚力和执行决策的主动性积极性,值得我们借鉴。
我们在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校本管理”经验时,由于国情不同,不能照搬照抄,可联系我们国家学校的实际,灵活地加以运用。在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方案,使方案具有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根据目标分阶段实施,逐步达到改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萧宗六,贺乐凡.中国教育行政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2、孙绵涛.教育行政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