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工程与新农保_村级民生工程计划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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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近年来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200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决策部署,大力开展民生工程实施工作。2007年,合肥启动实施12项民生工程,各级投入5.6亿元;2008年实施省定民生工程18项,2009年实施省定民生工程28项,2010年实施民生工程33项,各级预计投入资金近25亿元,达到2007年的4倍多。4年来,在实施省定民生工程的同时,合肥市还因地制宜,增加实施了多项市级民生工程。通过省、市民生工程的实施,四年各级财力累计投入超过90亿元,在就业培训、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教育文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惠及城乡居民500余万人。

2010年民生工程主要做法: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民生工程管理创新。今年以来,全市新制订和修订民生工程政策40项,其中涉及项目实施类28项,组织管理类12项,初步形成从源头立项、过程监控、后期管护、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的规范文件。

一是突出民生工程后续管理。在今年出台的《合肥市民生工程管理办法》中,对八项重点环节,组织领导、项目分解、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宣传管理、后续管理、监督管理、年度考核等做出具体规定,特别是在后期管护环节中,要求按照“谁建谁管”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其次,规定各县区、开发区负责落实各项民生工程的管护责任、管护资金筹集与使用、设备管养与更新、产权确定与移交等事项。市直牵头部门负责落实建成项目管理和运行情况督查工作,确保项目有效运行。

二是严格执行《合肥市实施民生工程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今年新出台了县区政府、市直部门、民生工程联络员三项职责,按照牵头实施部门与综合职能部门不同定位,在分工、协调、管理等具体细节上进行了明确,为责任追究的落实提供了制度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全面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性。年初,通过考核,市政府首次对8名成绩突出的民生联络员进行了表彰,对未能全面完成实施任务的部门,取消了表彰资格。根据2010年省民生工程考核办法的变化,在今年的全市考核办法中新增一条,对未能进入省单项考核前三名的牵头实施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二)强化督查检查,提升民生工程整体进度 一是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在全市大规模开展民生工程“回头看”活动。5-7月份,通过“回头看”活动,共审核检查2007-2009年度民生工程资金66亿元,走访受益群众980人,实地查看工程建设点5000多处。全面梳理了三年来我市民生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情况。对“回头看”活动中曝露出的具体问题,分类梳理,限时整改。全市“回头看”活动后,8月份又及时组织了县区互查,检查落实“回头看”活动中问题的整改。

二是创新督查活动的民主参与。出台《关于加强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中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充分发挥政府、群众、媒体主体作用上,做到“三位一体”,提升民生工程民主决策水平,完善民生工程民主方法运用,受到省里充分肯定。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氛围 一是超前谋划宣传任务。从年初开始,就将宣传工作作为实施中的重要内容同步推开。首先,市民生办会同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民生工程宣传工作的意见》,明确全年民生工程宣传重点和阶段性任务。其次,严格执行一岗双责民生岗位宣传要求,在此基础上,积极借鉴包保责任制相关做法,通过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层层落实年度宣传任务。

二是活跃宣传形式。开展了民生工程宣传进农户、进社区、进机关、进厂矿、进校园“五进”活动。通过民生工程一堂课、一封信、一出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扩大民生工程影响。

三是夯实宣传基础工作。一方面强化专刊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先后向省直部门报送信息超过100篇,编发简报30期,信息报送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在去年与省政府《决策》杂志共同编辑出版合肥民生专刊基础上,今年又与省委《江淮》杂志、省政府《决策》杂志合作进行了合肥民生工程专版宣传,进一步扩大我市民生工程在全省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以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知名广告策划企业,开展民生工程整体形象设计推广活动。

合肥市新农保实施情况

2009年12月,肥东县被列入全国新农保试点县,2010年元月7日正式启动实施至2010年2月8日,完成参保登记达54.3万人,参保登记率为84%。已有30.1万人参保缴费,收取个人账户资金6392万元,至2010年6月底,肥东县已有136083人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累计发放养老金5729万元,发放率达99.7%。

新农保的基本政策主要有:

一是基本原则。新农保制度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的基本原则;

二是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我县农村居民,均可在户口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三是个人缴费标准。个人年缴费标准,国务院和省政府指导意见均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为适应我县不同人群的参保需求,在国家和省规定的个人年缴费标准五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五个档次。同时为提高保障水平,我县还建立鼓励农民多缴费的激励措施,对长期缴费的参保农村居民,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缴费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四是政府缴费补贴。农民缴100元,政府补贴3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0元,县财政承担10元),对于选择较高缴费档次,每增加一个缴费档次,补贴标准另增加5元,增加部分不超过20元。财政补贴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的,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对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人员除享受选档缴费补贴外,县财政再增加财政补贴20元。

五是享受待遇标准。新农保养老金待遇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加上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按月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60元,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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