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办法_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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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2012年度信息调研和网评工作
任务分解及考核管理办法
部内各股室,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组织部信息调研工作,根据xx县信息调研工作制度,结合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和网络宣传工作相关要求,特制定2012年县委组织部部内信息调研网评工作考核办法和任务分解。
一、考核方式
(一)信息调研网评工作实行积分制考核,各信息员完成任务分解规定的基本任务,得基础分50分,并根据上报采用等情况累计加分。
(二)实行责任领导负责制,基本任务分解到责任领导,再由责任领导分解到各信息员。
(三)责任领导的评分以分管负责的信息员平均分为基础分,所撰写信息调研网评文章按完成基本任务后上报、采用情况累计加分。
二、计分范围
(一)被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组工信息》、楚雄州委组织部《楚雄组工信息》和县委组织部《xx组工信息》采用的。
(二)被县委组织部《xx组工信息专报》转报上级组织部门的。
(三)被《xx党建》和《xx党建网》采用的。
(2)组工通讯类:
①被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单条采用1条加40分,综合采用1条加20分;②被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组工信息》单条采用1条加30分,综合采用1条加20分;③被楚雄州委组织部《楚雄组工信息》单条采用1条加20分,综合采用1条加10分;④被县委组织部《xx组工信息》单条采用1条加5分,综合采用1条加2分;
(3)被《xx党建》单条采用1条加3分,综合采用的加3分;被《xx党建网》单条采用1条加2分,综合采用加1分。
(4)被《xx手机报》采用每条加1分。
(5)被采用的信息,获县级领导批示的,每条加10分;获州级领导批示的,每条加20分;获省级领导批示的,每条加30分;获国家领导人或国办领导人批示的,每条加40分。
(6)同一条信息被多处采用的,就高计分,不再重复计分。
2、扣分:完不成基本任务的,每完不成1条在总评分中扣除10分,1条都没有被《xx组工信息》及县级以上媒体采用的,一次性扣除20分。
(二)调研工作
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调研课题,视为完成任务。
1、加分:被评为合格以上等次的调研课题,每篇加10分;年底部内进行一次优秀调研课题评比,被评为优秀调研课题的,每篇另加10分。完成州委下达重点调研课题,对获得一等、二等、三等和鼓励奖等次的分别给予40分、30分、20分、10分的加分。组团完成的调研课题,由课题牵头人提出得分分配方案,再分别计分。
附:2012年度信息调研和网评基本任务分解
中共xx县委组织部 2012年3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