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市司法局蒋垛司法所文1_司法所与司法局的关系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姜堰市司法局蒋垛司法所文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司法所与司法局的关系”。

姜堰市司法局蒋垛司法所文件

姜蒋司字[2011]第 50 号

司法所内部管理制度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司法所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积极参加乡镇及上级机关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司法所(含法律服务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个人有笔记、有心得。

三、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集体学习由司法所长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员参加。集中学习时,做好学习笔记,积极踊跃发言,按要求撰写心得体会,全年不少于2篇。个人自学,要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鼓励参加自学考试,提高学历层次。

四、组织学习要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签到表、学习资料、学习记录、体会文章等。

日常管理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外出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办公设备有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出现故障及时维护。

三、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齐、文明办公,不准从事打扑克、下棋、打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

四、文字稿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规范。存档文稿必须使用黑水钢笔,上报的文稿,原则上要求打印。

五、司法所印章、信函、文印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登记簿,严格审核手续,防止滥用和被人盗用现象发生。

六、交通工具要有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不得无牌无证驾驶,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驾驶。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销假制度

1、司法所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时,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请假批准权限:所长因事请假一天须经乡镇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局政工科,两天以上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干事请假一天由所长批准,两天以上须经乡镇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局政工科,三天以上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因公外出到本市以外两天以上的,须报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的按旷工论处。

3、工作人员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逐级销假。

请示汇报制度

1、司法所每月要向司法局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工作情况。

2、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严防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社区矫正和安臵帮教对象有失控、脱管、下落不明、重新犯罪嫌疑的要及时向司法局和乡镇分管领导报告。

4、对司法局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时向乡镇分管领导报告;乡镇重大的司法行政工作、活动及时向司法局报告。请示报告工作要有详细记载,对上级的指示要认真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岗位责任制度

1、司法所要在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组织搞好司法局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综治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3、司法所要通过履行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教育三大职能,运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臵帮教和执法监督等手段,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程。

4、司法所要把各项业务指标和其他主要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责任制。

5、司法所要定期组织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6、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按照上级要求,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对岗位责任制要定期检查评比,实行奖优罚劣。

档案管理制度

一、所有需要保存的资料要分类存档。上级要求统一格式的卷宗,要统一格式整理归档。交接要履行手续。

二、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各类卷宗的装订要完整、齐全、规范,分门别类、有序存放。涉及国家机密和当事人隐私的案卷列为密卷,并加注密卷标记。

三、档案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定期检查和清点,落实防损、防潮、防火和防盗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应登记造册,报市局批准后销毁。

四、借阅档案要严格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密卷要严格借阅范围和时间,不得私借或者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经准许不得私自复印卷宗内容,借出的卷宗要及时收回。

廉洁自律制度

一、不准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不准参加非法组织和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

二、不准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和受雇于任何人或者组织。

三、不准在工作中吃、拿、卡、要和索要、收受当事人的物品、现金和有价证券。

四、不准参与赌博,不准为赌博提供场所或者提供保护。

五、不准在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饮酒。

六、不准到娱乐场所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七、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辆借给非本单位人员或者无证人员驾驶。姜堰市司法局蒋垛司法所文件

姜蒋司字[2011]第 51 号

司法所岗位责任制

所长(负责人)职责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指示、决议,负责司法所的全面工作,保证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

二、勤汇报、多请示,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的支持,服从上级行政机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协调各部门关系。

三、负责制定司法所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模范遵守,以身作则,使司法所的各项内部管理走上制度化的轨道。

四、负责组织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本所人员的思想教育,指导本所人员的业务工作。搞好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所的整体素质。

五、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社会动态,带领全所工作人员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六、吸取兄弟单位的工作经验,提高本所法律服务的质量,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本所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管理、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四落实”(即组织、制度、计划、报酬四落实),帮助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推行调解工作责任制,实行调委会包面,调解小组包片,调解主任包重点户或人,形成层级负责和纵横交叉的调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八、做好“两劳”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帮教和重点防控,建立帮教措施,拓宽安臵渠道,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九、带领全所人员抓好全镇法制宣传、普法教育,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抓好法制报刊发行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普法任务。

十、负责督促搞好本所的月报表、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做到准确无误、及时上报。

二、法律工作者职责

一、在所长(负责人)安排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承办的法律事务。

二、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纪律,严格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三、主动为基层政府的依法决策、建章立制和行政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依法管理好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群众关注的基层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基层各项管理工作走上法制轨道。

四、在法制宣传方面,积极为镇属各单位、各村委会牵头订购法制宣传资料,具体落实普法计划,完成本镇的普法任务。

五、配合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帮助基层调委会解决实际问题。

六、积极做好协办公证,按照公证业务的质量要求,按制度办事,切实做好办证有关工作,协助所长(负责人)拓宽公证的业务范围。

七、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遵守财务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八、尽职尽责,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九、勤奋学习,谦虚谨慎,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技能。

十、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勤请示多汇报,做好年初计划和年终总结。

三、司法所反腐保廉八项规定

一、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事。

二、加强法律工作者的政治思想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三、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法必依,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四、在法律服务中,不准接受吃请贿赂,不准假公济私,以权谋私。

五、不准私自接案,私自收费。

六、不准降低收费标准,收取额外报酬。

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原则。

八、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

四、司法所学习、例会制度

一、司法所人员实行个人自学和每月两次集体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通过学习及时掌握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掌握法律领域最新动态。

三、通过学习,提高司法所人员开展各项法律服务的水平,为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创造条件。

四、司法所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五、建立所务会议制度,统一本所全体人员思想,汇总情况、布臵任务、研究工作。

六、司法所每集中学习一次或每召集一次例会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通过学习、例会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五、司法所计划、总结、汇报制度

一、司法所年初和大项业务开展之前,必须做出工作计划。法律工作人员结合本所计划具体制定分管业务的详细计划。

二、工作的进行要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

三、半年工作一小结,年终工作一总结。在每个工作人员分管业务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本所工作的汇总总结。

四、总结中不仅要有成绩的体现,还要谈及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解决方法。

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月报表每月应及时、准确统计上报。

六、日常工作中,各工作人员要及时将自己的工作情况,疑难问题,以及工作的新动向,向所长请示、汇报,以取得全所工作的协调一致。

七、所长要经常就本所业务工作等情况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请示、汇报,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六、关于办案程序的规定

为保证司法所的办案质量,就办案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一、初审:这是受理前的准备。接待来访,进行初步调查等等,以便决定是否承办该项法律事务。

二、受理:正式承办某项法律事务,正式程序开始,履行必要的申请登记手续。

三、调查取证:由承办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收集证据,积累资料,进行必要的交涉,分析事实,核实法律依据等。重大、疑难案件,必须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四、审批:实行所长负责制。凡由司法所受理的案件,在完成调查取证后,对所有资料及草拟的法律文书等,一律由司法所所长(负责人)进行最后的审查。经所长(负责人)审批之后,承办人才能出具有关的法律文书,实施职务行为。

五、法律文书的制作打印:文书的制作要规范,认真校对,防止差错。

六、收费:人民调解不得收费.七、善后工作:及时做好回访、督促执行、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等善后工作。

七、司法所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一、司法所业务档案是指司法所在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凭证、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或者载体的文件、材料。

二、司法所实行业务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并建立、健全有关业务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三、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接受、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四、档案管理员应当根据司法所的业务范围和法律事务的类别,将业务档案分别立卷、归档和保管。担任法律顾问的业务材料要做到每单位一卷;代理诉讼和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调解纠纷的业务材料要做到一案一卷;解答法律询问,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办理公证的业务材料,定期分类装订成卷,并做好各项业务册上登记制度。

五、司法所业务案卷材料应当完整、准确、齐全,案卷中的各种文字材料,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打印件要和底稿同时立卷。

六、司法所各类业务案卷的装订,一律要加封皮、封底,按规定项目填写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和编写页码,卷面规格为十六开,装订一律用线绳,并要在装订线活结处贴上封签。

七、承办人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应注意随时收集有关立卷资料。每办结一宗法律事务后,应及时补齐遗漏的材料和手续,修补和复制破损的材料,在办结法律事务后一个月内完成立卷,移交归档,不得私自保管。

八、档案管理员应将归档的业务案卷,按类别、年度予以编号保管,填写档案检索目录登记簿,并根据各案卷查考利用期限的长短,确定档案保管期。凡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档案,应列为密卷,并在封面右上角加盖密卷章。

九、司法所应重视档案的查考利用工作。业务档案的借阅应履行相应的批准和登记手续,并遵守保密制度,一般实行就地借阅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借阅档案,如工作确实需要,须经所长批准,凭借阅证明办理借阅手续。密卷档案,严格限制借阅范围。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向他人提供档案,不得向他人泄漏档案内容。

十、对超过保管期限或失去查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由司法所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鉴定意见,并登记造册,经过本所所长审定,报上级业务部门批准后,予以销毁。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私自销毁档案。档案柜内外应保持整洁,不许堆放杂物。姜堰市司法局蒋垛司法所文件

姜蒋司字[2011]第 52 号

《基层司法所台帐规范分类表》

司法行政类 组织网络台帐 ①负责人任职依据; ②工作人员名册和分工。行政工作台帐

①司法所每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②司法信息;

③会议记录、参加培训的有关材料,包括培训通知、学习纪录等;

④上级及本单位有关文件; ⑤司法行政工作报表; ⑥其他与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人民调解类组织网络台帐 ①组织建立文件; ②调解员名册。调解工作台帐

①上级及本单位有关文件;

②人民调解动态、情况分析、典型事例、信息、调研文等;

③例会、学习记录、培训记录等; ④开展排查调处活动有关情况; ⑤矛盾排查登记表; ⑥纠纷受理调处登记表; ⑦调解案卷;

⑧其他与工作相关文件、资料。安臵帮教类 组织网络台帐 ①组织建立文件; ②工作、组织网络;

③工作人员名册、帮教队伍名册,安帮工作台帐 ①上级有关归正人员安臵帮教工作文件、资料;

②乡镇对开展安臵帮教工作资料、工作计划、工作制度; ③乡镇与村(居)企(单位)帮教责任书;④帮教工作半年度、年度报表及工作总结;

⑤年度归正人员登记表及归正人员的从业、家庭等基本状况;

⑥归正人员安臵帮教工作、季度分析、跟踪、回访工作及有关记载;

⑦归正人员中先进典型和救助名册及事例;

⑧有关归正人员安臵帮教的宣传、领导小组会议记录等资料;

⑨安臵帮教工作联系点(联系点有安臵网点和相关制度)。

归正人员档案 ①归正人员登记表; ②帮教协议书;

③帮教对象年度监督考察情况登记表; ④归正人员基本情况现状与资料; ⑤撤销、帮教审批表。社区矫正类 组织网络台帐

①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名册; ②社区矫正联络员名册 ; ③社区矫正志愿者名册。姜堰市司法局蒋垛司法所文件

姜蒋司字[2011]第 53 号

转发《姜堰市司法行政干警着装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司法行政干警着装管理,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现将《姜堰市司法行政干警着装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姜堰市司法行政干警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司法行政干警着装管理,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司法行政干警着装,是指在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穿着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 司法行政干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着装:

(一)非因公外出本市的;

(二)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四条 司法行政干警辞职、调离,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停止执行职务的,不得着装,并应上交警号、胸微、帽微、领花等标志。

第五条 司法行政干警着装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季节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服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

(二)按照规定缀钉、佩戴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系扎制式腰带,不同制式警用标志不得混戴。不得佩戴、系挂与司法行政干警身份或者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

(三)保持警服干净整洁。不得歪戴警帽,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四)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黑色皮鞋;

(五)女性着装不得系扎围巾,不得染指甲,不得染彩发、戴首饰;男性着装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剃光头或者蓄胡须;

(六)除工作需要或者眼疾外,不得戴有色眼镜。第六条 司法行政干警着装时,除在办公区或者其他不宜戴警帽的情形外,应当戴警帽。

第七条 司法行政干警着装时,应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第八条 司法行政干警着装时,不得在公共场所以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酗酒;非因工作需要,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九条 司法行政干警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警服以及警号、胸徽、帽徽、领花等标志,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赠送、转借给司法行政干警以外的人员。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司法行政干警,由市局依照规定进行处臵:

(一)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纠正;

(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收缴警号、胸微、帽微、领花等标志。必要时,可以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

第十一条 司法行政干警警服主要品种穿着应遵守下列规范:

(一)着冬服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内着圆领毛衣;

(二)着常服时,佩戴硬质肩章、警号、胸徽,内着内穿式制式衬衣,系制式领带;

(三)外着外穿式制式衬衣时,佩戴扣式软质肩章和软质警号、胸徽,通常系制式领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统一不系领带,系制式腰带。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姜堰市司法局蒋垛司法所文1.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姜堰市司法局蒋垛司法所文1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司法所与司法局的关系 姜堰市 司法局 司法所 司法所与司法局的关系 姜堰市 司法局 司法所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