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管理办法_西安市基础教育科研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西安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西安市基础教育科研”。

西安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管理办法(修订)

为了保证小课题研究过程的科学、规范和有效实施,增强小课题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小课题研究工作的有序推进,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经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小课题是指教师以自身教育教学中迫切解决的问题或者自我经验提升作为切入点,吸收各种有利于解决问题的经验、技术和理论,在较短的时间内加以研究,探寻问题解决和经验提升的课题研究形式。2.小课题研究旨在引导教师树立较强的问题意识,掌握基本规范的教育研究方法,完善教师的知能结构,提升教师的自我更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小课题是我市基础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周期短、切口小、自主灵活的特点。

二、组织实施

(一)选题申请

1.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发布一次《西安市基础教育科研规划小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教师依据《指南》中所列研究范围和内容项目进行选题,也可根据学科教育教学过

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将解决问题作为研究目标,自拟课题名称。自选课题要有独特新颖的切入角度,每年立项的自拟题小课题会根据情况进行一定的比例控制。

2.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均可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报课题。

3.小课题申请者应如实填写《西安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立项申请·评审表》,经申请者单位和区(县)基础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由区(县)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课题名称、学段、学科、申领人姓名、单位、课题博客网址、QQ号码、手机号码、常用邮箱名汇总造册,统一报送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直属学校经学校负责人审核后可直接报送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3.小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成员不超过5人。小课题研究者每年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不能再参与其他课题研究。

(二)评审立项

1.立项申请的初审由各区县基础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主要审核研究内容是否属于基础教育领域,研究人员数量是否合乎规定,申请材料形式是否符合规范等。

2.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立项申请进行复审。

3.立项申请经专家评审后,报送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确定立项。

4.课题立项以立项批准书上的名称为准,实施研究,研究过程中不得更改,如不愿研究,立项申请人可书面向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放弃立项。

(三)过程管理

1.研究周期:小课题研究每年三、四月征集立项,六月中旬发布立项通知,至次年五月下旬进行研究并完成总结提升,次年六月至九月为结题评审阶段。小课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不能延期。2.专业指导:采用专家引领,基地带动,分类协作的方法进行课题研究的专业指导。学科指导专家对小课题研究进行全程指导,组织相关课题的研讨活动,按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定期汇报交流课题指导中的问题和举措;小课题研究基地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建立促进课题研究开展的奖惩机制,制定年度活动计划,相互交流,相互借鉴,“通资源、通活动、通智慧”,促进校际合作交流。市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不定期视导各基地学校的课题研究。

3.网络保障:每个小课题负责人需在新浪网开设博客,按立项课题研究方案,定期上传课题研究的文本,接受指导和检查;小课题指导专家要在课题负责人博客上跟帖,对指导的课题研究进行引领,填写并上报课题阶段任务检查登记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定期在网络上发布小课题研究的相关信息。课题负责人和指导专家应随时登陆市教科所网站(www.daodoc.com),按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完成阶段任务。

4.阶段要求:小课题研究是课题申领者自主经常的研究活动,从管理角度上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基本的阶段要求。(1)小课题批准立项后,小课题负责人应将修改后的小课题实施方案(开题报告)于9月10日前上传博客,指导专家酌情跟帖点评;基地学校要召开本校小课题集体开题会,并邀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莅临指导。学科指导专家组负责人要将小课题实施方案的现状综述和指导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制作演示文稿,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专题活动中进行汇报交流。

(2)立项次年元月10日前,小课题负责人要将课题中期总结汇报文本上传;学科指导专家组负责人要将小课题研究过程综述和指导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制作演示文稿,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专题活动中进行汇报交流。

(3)立项次年5月30日前,小课题负责人要完成小课题研究,填写《西安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结题申请·评审表》,完成结题报告,将结题申请和结题报告分别上传博客。

5.质量监控:小课题研究强化动态管理、全程管理。指导专家应按课题研究阶段规范要求及时将《西安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阶段任务检查登记表》的文本邮件发送至市基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定邮箱和学科指导专家组负责人邮箱;区县教科研主管部门要参与管理,催促所辖区域小课题负责人按时完成阶段研究任务,检查指导专家跟帖点评的情况,填写并上报课题阶段任务检查登记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未达到阶段要求的小课题中止研究,注销立项,并在“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上公告,被注销立项的小课题负责人下一年度不得再申请课题立项。

(四)结题评审

1.立项次年6月起,学科指导专家将对博客上传的《结题申请·评审表》和结题报告以及研究的过程性资料进行跟帖评论,并给出修改建议。

2.立项次年7月起,学科评审专家依据《西安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结题评审表》,结合指导专家意见,对上传的研究文本进行评审,给出初评意见,汇总后发至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3.立项次年9月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小课题结题复评。小课题结题复评以会议方式为主,以区县或小课题研究基地为单位进行。小课题负责人届时将《小课题研究档案袋》(一式一份)提交会议,接受评审专家检查登记;初评推荐为优秀课题的小课题负责人需在各区县(基地学校)结题复评会现场打开个人博客,限时陈述研究特色和成果,评审专家依据《西安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优秀课题复评表》进行评价。

4.课题评审专家组5-7人。结题评审时从西安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小课题研究通过课题专家初评、复评,再经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终评审定,由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给小课题负责人《西安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结题证书》。

(五)宣传奖励

1.每年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在结题小课题中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课题给予表彰.2.适时出版西安市基础教育科研优秀小课题成果集,宣传推广研究成果。

三、附则

1.小课题研究不得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取消研究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2.小课题研究必须坚持基础教育科研的公益性,不得利用课题名义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和修订权归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

(责任编辑:站长)

2012年度西安市基础教育研究小课题负责人请注意: 1.2012年9月10日前上传开题报告; 2.2013年1月10日前上传中期报告;

3.2013年5月30日前上传结题申请和结题报告。

4.小课题负责人在研究过程中,及时上传过程性资料,包括问卷调查、测试卷、调查报告、活动记录、论文、教育叙事、教学设计、教学随笔、反思及光盘等。

5.开题、中期和结题报告文本格式均可在西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的网站下载(http://www.daodoc.com/),逾期不上传者视为自动放弃课题研究,课题立项资格将被注销。

《西安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管理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西安市基础教育小课题研究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西安市基础教育科研 基础教育 课题研究 管理办法 西安市基础教育科研 基础教育 课题研究 管理办法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