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人员补充通知_三类人员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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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
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省建工集团,省路桥集团,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晋建建字[2004]287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现将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首次申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参加安全生产考核条件
1、职业道德良好;
2、是本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
3、学历和职称: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年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两年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疾病或生理缺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
6、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
7、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二)“三类人员”考核提交的申报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套):
(1)企业加盖公章的汇总表;
(2)《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
(3)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任职文件复印件(扫描件无效,下同);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照片用A4空白纸分单位粘贴,按汇总表排名序号进行排列,注明姓名、序号。装订成册,下同)。
2、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工集团,山西路桥集团,中央直属驻晋企业等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初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1)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上报函件一份;
(2)初审部门加盖公章的汇总表一份;全部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格式制作,用电子文件随报送汇总表报送。
(3)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全套申报材料;
初审部门在受理以上材料时,要对原件进行审核,在复印件右上方加盖原件审核章(下同),并由初审部门审核人(在编人员,下同)签署姓名及审核时间。必要时,省建设厅抽查原件。
二、“三类人员”变更申报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套)
1、企业加盖公章的汇总表;
2、《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
7、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
8、属于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供单位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及变更后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9、属于变更工作单位的,提供现单位的聘用合同和任职文件,以及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10、属于姓名变更的,提供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初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1、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汇总表;全部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格式制作。报书面材料一份,电子文件随报送汇总表报送。
2、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全套申报材料;
初审部门在受理以上材料时,要对原件进行审核,加盖原件审核章,并由初审部门审核人签署姓名及审核时间,必要时,省建设厅抽查原件。
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遗失补证申报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
1、遗失证书补办申请报告;
2、企业加盖公章的汇总表;
3、《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遗失补证申请表》;
4、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5、身份证、职称证及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6、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
(二)初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1、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汇总表;全部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格式制作。同样需要报书面材料一份,电子文件随报送汇总表报送。
2、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全套申报材料。
初审部门在受理以上材料时,要对原件进行审核,加盖原件审核章,并由初审部门审核人签署姓名及审核时间,必要时,省建设厅抽查原件。
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污损补证申报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
1、污损补证申请报告;
2、企业加盖公章的汇总表;
3、《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污损补证申请表》;
4、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
6、1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照片1张。
(二)初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1、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汇总表;全部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格式制作。同样需要报书面材料一份,电子文件随报送汇总表报送。
2、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全套材料。
初审部门在受理以上材料时,要对原件进行审核,加盖原件审核章,并由初审部门审核人签署姓名及审核时间,必要时,省建设厅抽查原件。
五、审核处理
初审部门应当自受理考核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建设厅政务大厅(综合处)。
省建设厅每月中旬受理,自受理考核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随即公示审查情况,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后,资格审查合格者,10日内向各初审部门颁发由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申请,如需提供申述说明材料,自公示期满后3日内向初审部门递交,初审部门3日内报省建设厅,逾期未报申述材料者,视为放弃申请。
附件:
1、[《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
2、[《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3、[《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遗失、污损补证申请表》]
4、[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
5、[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变更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
6、[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遗失、污损补证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
7、[证书照片粘贴格式]
8、[申述说明材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