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港湾弱电系统维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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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工014
蓝色港湾弱电系统 维修保养服务合同
甲方:北京蓝色港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铭基电子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015工014 蓝色港湾弱电系统维修服务合同
甲方:北京蓝色港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朝阳公园路6号院 邮编:100125 电话:
乙方:铭基电子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北京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2座二层 邮编:100029 电话:(8610)82253637
一、合同的签订及合约期限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由乙方铭基电子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为甲方蓝色港湾弱电系统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期限自2014年3月26日起至2015年9月25日止,合同有效期为半年。
二、维修保养工作范围
根据合约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各弱电子系统设备,其中包括
1、维修保养系统包括:安防监控视频系统、楼宇自控系统(详细清单见合同附件一)。
2、乙方在签约七日内,需要报送给甲方维修保养系统的维修保养计划,确保维保周期内容有计划完成,也便于甲方管理及参照、配合。
3、软件:乙方负责本项目的软件问题,包括对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动态图像的问题集中进行修改调整。
4、硬件: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解决本项目弱电系统现场设备存在的问题,对有异常的设备进行现场勘察,对有问题的现场设备进行故障排除和调试,对故障设备负责提供拆装和新设备调试,以保证现场设备的可靠运行。
5、系统设备出现老化、损坏、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乙方需配合现场排查解决问题保证系统稳定,如需修复或更换,乙方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其修复及更
2015工014 换费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定期维护:乙方委派2名有经验的专业工程师对弱电系统进行半年两次,每次一周(7日)的定期维护保养,对系统软件、硬件功能进行全面检查,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各系统的维护保养记录,保证系统现场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计算机系统及各子系统应用软件的正常运行;另增加对监控系统CRT地图按每季度一次更新,和对摄像机镜头每季度一次除尘。前述维护保养、更新除尘时间安排在4月、8月中旬(或根据甲方安排的时间进行),上述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不得拒绝提供服务,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范围与质量要求完成维保,则乙方服务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直至维保服务符合合同要求为止。
2、应急服务:乙方为系统运行管理提供应急服务,当系统运行过程当中出现故障,乙方接到服务要求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对出现故障的设备或软件系统进行应急维修服务。具体时间约定为: 周一至周五:
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
1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对环境、安全存在重大影响的系统故障:
乙方技术负责人及负责本工程维护的技术人员于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如乙方延时提供应急服务,每延误1小时,应向甲方支付500元作为违约金,应急服务累计延误8小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延迟提供应急服务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3、日常服务:乙方技术人员提供日常的咨询服务,对系统的操作使用及日常运行维护提供24小时的技术支持。乙方维保情况,参照维修设备质量状况及甲方下达的维修通知,以乙方维修记录确认联络单为依据。
4、对故障设备的处理:
2015工014 1)乙方在维保过程中,对出现故障的设备立足于现场修复,该修复属本协议服务范围,不再另行收费。
2)经检查需返回原厂修复的设备,因设备已出保质期外,需要根据情况交乙方维修并收取维修费,其额度为设备市场价的20%,其费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支付。
3)对无法修复的故障设备,乙方尽量以不高于原合同的设备单价现货提供同型号的备品备件,如遇到设备材料涨价幅度较高的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设备的价格,其费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支付。
5、系统的升级改造:在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对系统设备或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升级,乙方将提供免费设计咨询。系统升级改造所需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价格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另行商定。
6、维修保养服务的时间及工作内容由乙方工程师按时进行准确记录,并交甲方签字认可。
7、各系统维修保养服务计划表,做为合同附件。
8、自甲方向乙方发出工程指令之日起三个月内乙方应当整理出相关系统故障点位表,列明故障原因,及解决方案,并将有关纸质版文件报送甲方。
9、乙方应在申请付款前向甲方提供各系统图纸(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图、原理图及点位图等。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及标准提供定期保养及维修服务,保养后系统应能够正常、可靠运行;提供定期保养及维修服务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需提供详实的故障维修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
2、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系统设备损坏及甲方(含甲方工作人员)、乙方(含工作人员)及任何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损失,如甲方先行承担的,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3、备件更换由甲方负责购买,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免费指导并安装;
4、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与系统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5、下列诸项不包括在维修服务范围内: 正常消耗材料,如打印纸、色带、电池等;
2015工014 系统和设备的重新安装或改造,设备以外的电气工程,非由乙方所提供的辅材、备用件、附件或其它装置等;
设备搬离工地,在其他建筑物内另行安装调试等。
6、维修保养合同到期后一周之内,乙方须提供详细的维修保养报告。
五、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将设备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允许乙方人员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在设备地点使用必要的机器、通讯设施和其它设备;
2、甲方应维持适当的场地温度及湿度条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条件为:温度0-50℃,相对湿度10-90%RH,无凝露;
3、在乙方维修服务人员执行维修服务期间,甲方应委派相关专业运行管理人员在维修现场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4、甲方为乙方在项目现场提供库房,用于乙方存放维修材料和工具。
5、违约责任
1、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应转让本合同或移转其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否则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倘若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另一方未强制执行该条款,该情况不影响其它合约的继续执行。
3、除乙方有过错、过失的情况外,乙方对下述情况不负责任: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使用数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由于甲方不当使用或操作设备而引起的任何损害;及任何第三方基于上述原因而提起的索赔及诉讼。
4、乙方在提供本合同所述的服务时,应小心和熟练地按时进行,但对因甲方提供的外部条件而影响设备性能不作保证。
5、任何一方对由于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本合同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均不应被视为违约。
6、假如任何一方疏忽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在有关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二十天仍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在不损害其根据本合同在法律上享有的任何权利的前提下终止本合同。
7、乙方应急维修人员的联系方式:程海军***,如有变更,乙方需在第一时间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变更联系方式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
2015工014 致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维保,乙方怠于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后期的服务费中相应扣除。如乙方怠于履行合同义务逾期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第六条第9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六、维保服务报价
维保服务费报价:人民币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安防监控视频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具体报价见附件三)
七、支付方式:
本项目维保服务费分三次支付:
本合同签订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本合同维护保养计划表后七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即人民币392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万玖仟贰佰元整);
自维保开始日三个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保养阶段报告后七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294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肆佰元整)。
半年的维护保养结束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保养报告后七天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总价的30%,即:人民币294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肆佰元整)。
设备维修费及备品备件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在设备维修完毕或备件到货后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两周内支付。
申请维保服务费,乙方需提供如下必要文件:(1)甲方现场管理部门对乙方维保服务的评价。(2)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及合同约定具体事项的实施记录。
八、其他
2015工014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双方对本合同履行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约的续签:
乙方在本合约服务期结束的三十天前向甲方呈交书面报告,明确继续提供服务的意向及新的年度收费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服务合约。
附件一:《安防监控视频系统、楼宇自控系统维修清单》 附件二:《维修保养服务计划书》 附件三:《报价单》
甲方:北京蓝色港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铭基电子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