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与继承法试题_亲属继承法期末
亲属与继承法试题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亲属继承法期末”。
1.简评《婚姻法》第19条(可从价值,性质,效力等方面评析)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第一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二款)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款)
2.简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2条(提示:可从理由,价值,身份关系确立或否认后果等
方面分析)
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第一款)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面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定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第二款)
3.就如何完善我国继承法中的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制度简谈你的看法(请在“法定继承制
度”或者“遗嘱继承制度”中,选择其中之一)
《亲属与继承法试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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