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的方案_学校园林城市创建方案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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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登封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促使我市园林绿化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市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化发展进程。进而加快我市现代化旅游名城的建设步伐。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评选办法》,立足省级园林城市的成果,在认真调查、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力争年把我市建成国家园林城市。为此,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和环境质量生态化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创建园林城市不仅可以加快城市化发展进程,提高城市品位,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而且是改善投资环境中投资少、见效快的一条最佳捷径,亦是招商引资中的最好广告与招牌;于民而言,更是造福千秋的民心工程,搞好园林城市建设对于加快实现我市现代化旅游名城的奋斗目标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

园家园林城市有六项硬性指标,它们分别是: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地率达到城市街道绿化普及率达到;达标公园处;达标道路条。

三、我市园林绿化现状与国家园林城市指标的对比情况

我市的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已进入全省城市绿化先进行列,年月批准为省级园林城市,通过近几年努力,已接近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⒈公共绿地:市建成区现有各类公共绿地,人均公共绿地,超过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人,但公共绿地分布不均建设档次有待提高。

⒉绿化覆盖率及绿地率:目前我市园林绿化覆盖率已达绿地率为此两项指标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分别相差和但由于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原因,各类绿地分布极为不匀,老城区几乎为零。

⒊城市街道绿化普及率:近几年来,我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城市绿化建设活动,彻底消灭了绿化断头路,街道绿化普及率已达。

⒋绿化达标道路、绿化达标公园符合要求:目前我市的少林路、市雕东路、嵩阳路、阳城路、北环路、南环路、登封大道已分别通过省级绿化达标。嵩阳公园已于年月通过省级绿化达标。但部分绿化达标道路的绿化现状亟待改进。达标率占,还相差。

⒌花园式单位创建情况。目前我市有地市级花园式单位个,占单位总数的,但整体创建不平衡。

四、园林城市建设的指

从“三城联创”的战略高度全民动员、群策群力,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以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为目的,以市区园林绿化为重点,以外围大环境绿化为依托,以创建花园式单位,建设绿化达标小区、绿化达标道路、绿化达标庭院,创建绿化达标公园、建设高标准游园绿地为突破口,普遍造绿,重点提高,最终实现“城市园林化、街道园艺化、单位花园化、家居盆景化”的奋斗目标。

五、目标及任务

以市区东、西、中三个组团为重点,合理布局市区公共绿地,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以花园式单位建设为手段,强力推进庭院绿化及拆墙透绿工作,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以东西入市口、阳城路、颍河路、北环路、登封大道、少林路、嵩阳公园、迎宾公园扩建绿化美化为突破口,提高整个城市景观效果。

⒈扩大游园绿地建设成果,再建两块亩以上的街头游园绿地。

我们已先后在嵩阳路、颍河路、少室路、环山路、北环路规划了处游园,总面积亩的绿化用地,现已建成处。今年九月底前要完成剩余几块绿地的规划设计工作,争取今冬明春完成剩余游园绿地的建设任务(主要是武林园建设及封祀公园规划)。

⒉搞好重要地段的美化整改工作

要在八月底前搞好少林路、阳城路、颍河路、登封大道、北环路的绿化美化工作;重点放在花坛整改,用植物组团、花卉色团点缀绿地,形成大色块、大对比,水平、立体多层次的观赏面,今冬明春完成整改美化工作,计划栽植月季、串红等花卉万株。

⒊加快花园式单位创建步伐,大搞拆墙透绿活动。

庭院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庭院占地面积大,绿化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绿化覆盖率的高低,今年我们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大规划、建设督导力度,在单位庭院普遍推行垂直绿化,力争年底前使我市花园式单位数量超过单位庭院总数的。

拆墙透绿可以使生活在喧闹城市中的人们更接近自然,舒展想像力,增加街道绿化的色彩与层次,今年要重点搞好度假村,人行培训中心、农行、嵩阳高中、实验高中、市直一初中等单位的拆墙透绿工程。

⒋开展绿化达标小区创建活动。

截止目前,我市的居民区绿化仍呈无序状态,由于无统一规划,各居民区的绿化属“乱插花”。已绿化后的巷道,由于缺乏管理,已毁损殆尽。但居民区绿化作为城市绿化的重要补充,其环境效益又是街头游园绿地不可替代的为了促使我市园林绿化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市民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城市化发展进程。进而加快我市现代化旅游名城的建设步伐。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评选办法》,立足省级园林城市的成果,在认真调查、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力争年把我市建成国家园林城市。为此,特转自http://www.daodoc.com制订如下方案:

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实现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和环境质量生态化的有效手段,是实现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创建园林城市不仅可以加快城市化发展进程,提高城市品位,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而且是改善投资环境„„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各部办委,中省市直各单位:

《海林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业经2010年4月17日4届49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请认真组织实施。中共海林市委办公室 海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18日

海林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我市北方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2010年在全市开展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活动,依照《国家级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四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建设“生态宜居、干净舒适”的北方生态文明城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为目标,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快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总体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力争2010年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的标准,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创建目标

根据国家级园林城市考核内容,结合我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组织领导。组织机构健全,法规和制度齐全配套,绿化资金有保障,绿化科研成效显著。

(二)管理制度。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城市绿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并取得一定效果。

(三)景观保护。突出城市文化和发展特色,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客观美观。

(四)绿化建设。

1、城市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8.0%;

2、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4.0%;

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8.5平方米;

4、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

5、各城区间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以内,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以内;

6、市区主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7、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

8、全市“园林小区”占60%以上;

9、全市“园林单位”占60%以上。

(五)园林建设。城市公共绿地服务半径达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公园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城市广场绿地率达到60%以上;新建综合性公园不少于1处。

(六)生态环境。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

2、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3、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七)市政设施。

1、燃气普及率80%以上;

2、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10辆(标台)以上;

3、城市道路照明装置98%以上,城市道路亮化率98%以上;

4、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

5、用水普及率90%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6、道路机械清扫率20%,每万人拥有公厕4座。

三、主要任务

对照《国家级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创建工作重点确定以下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事局会同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将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职能捋顺,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机构。聘请和招聘一批较高学历的专业院校学者和毕业学生,兼职和专职参与我市园林绿化工作。

(二)完善规划编制。市规划局会同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在城市第三轮总体规划基础上参照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聘请园林专家学者做好城市绿地系统详细规划。按照“一街一品一特色,绿地、广场独具风格”的原则,分步分区推进绿化建设,不断丰富和充实“生态园林城市”、恢复“林海雪原风貌”绿化体系,调整东山迎面山为城市绿化用地。规划编制中要编制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使城市绿化物种要达到80种以上。

(三)强化景观保护。

市教育(文体)局会同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制定出台《海林市城市景观保护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档立卡,落实责任人,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牌匾管理。

(四)推进绿化建设。

1、道路绿化。市建设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完成西河路、铁西路、和平街、新华街、福利街、北平街、北苑街、海烟路、富强路、富裕路、新海路、城西路、奋斗路、雪原街、胜利街、英雄街、前进街等17条街路绿池改造与建设。新建或改造的城市主干道绿化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化率不低于15%。

2、单位小区庭院绿化。市文明办会同市物业办,启动新老城区的庭院花园建设,重点对城区内具备一定条件的26个单位庭院和30个居住小区进行标准化绿化改造和建设。在居住区、机关学校等建筑物密集区,逐步开展绿化生物墙,屋顶(阳台)花园建造工作,用绿色植物构造城市空间。对沿街各单位实施拆墙透绿、垂直挂绿工程。

3、开展立体绿化、垂直绿化。市建设局会同市文明办,重点在海浪路立交桥、城区单位庭院、居住小区庭院、公园、广场、城市沿街建筑墙面等处开展立体绿化。

4、苗圃基地建设。市建设局会同市科技局,加大城市生产绿地建设,完善园林、石河、山市、铁西、汉枫5个苗圃基地,增加绿地300公顷。加强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工作,培育一批适合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的优良品种。

5、义务植树。市林业局会同市建设局、市教育(文体)局、市文明办、团市委,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活动,建立相关制度和档案。

6、棚户区改造绿化建设。市规划局会同市建设局,加大对老城区棚户区的改造和绿化力度,缩小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五)实施园林建设。

市建设局会同市规划局、开发区管委会、市文明办,实施见缝插绿、拆迁建绿工程,完善公共绿地系统布局。完成雪原公园二期扩建、互通区景观公园、人民广场、海烟公园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城市街心游园、街头绿地、城市片林以及单位门前绿地。

(六)加强生态建设。

1、市水务局负责制定《海林市江河湖等水体沿岸自然生态保护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完成海浪河、红甸子河、斗银河上游两侧水体防护和绿带建设。

2、市林业局会同海林镇、开发区管委会、市火车站,完成东山迎面山环城绿地建设、高速公路风光带和铁路沿线防护带建设。

3、市交通局会同海林镇、海林高路收费所,完成城市防护绿带、通乡(村)公路绿化、市区周边卫星村屯绿化建设。

4、市环保局会同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55%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5、市规划局会同市水务局、市建设局、海林镇,制定完善《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进行保护和资源开发,扩建新合村湿地公园,完善公园功能。

6、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出台《城市新建建筑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使用意见》,城市新建建筑按照国家标准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七)完善市政设施。

市建设局负责增加城市公交数量,达到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0辆以上;新建4座公厕,使每万人拥有公厕达到4座以上。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市政府成立海林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落实、协调与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创建组织机构,按时保质完成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深化改革,多元筹资。市政府将加大城市绿化建设投入,对城市的新改扩建项目,在基本建设计划中安排配置绿化建设资金。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小区要自筹资金,抓好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绿化建设任务。建设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提倡“社会绿化社会办”,用改革的思路,市场的办法,进行市场融资,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参与城市绿化,美化城市环境。

(三)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市电视

台、海林专刊等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这个中心任务,增加新闻报道量,制作专题栏目,为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营造氛围。宣传、社区等部门要开展创建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增强市民绿化、美化意识,营造全民人人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对绿化不力的单位和占绿、毁绿等不良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四)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市创建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绿化考核、评比制度,与各有关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创建任务,加强对绿化建设、管理的督查力度。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所承担建设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进行分解落实,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

(五)科学规划,依法管绿。严格实行“绿线”管制,城市居住区、单位附属绿地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应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建设跟踪监督、竣工综合验收,新建项目必须达到规定的绿化指标。绿化单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通过项目综合验收。建立和完善城市绿化执法队伍,从严查处侵占绿地、非法砍伐、破坏绿化等行为。

五、组织机构

为保证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成立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里 市委书记 李伟林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凤林 市人大主任、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 张守发 市政协主席 陈凯旋 市委副书记

周亚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金银华 市委常委、市纪检委书记 纪丽宏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高 峰 市政府副市长 李吉民 市政府副市长 魏芝红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邓 力 市长助理、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姚广海 市长助理、市建设局局长 曹桂琴 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宋福东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 刘长江 市规划局局长 王广勤 市林业局局长 郭合君 市水务局局长 于鸿海 市城管局局长 柳炳焕 市交通局局长 徐衍鹏 市科技局局长 姜守富 市广电局局长 邢润贵 市环保局局长 刘运旺 市教育局局长 魏晓旭 市城区街道办主任 姚立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冷 强 市建设局副局长、园林站站长 田晓峰 团市委副书记 吴安民 市房产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日常工作。主任:姚广海(兼);副主任:姚立新、冷强;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附件:海林市创建国家园林级城市任务分解表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经济强市、园林城市、一流文明城市、优秀旅游城市”的总体要求,为实现2005年建成国家级园林城市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依照《国家级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争先发展,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统一规划、严格标准、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总体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力争在2005年把我市建设成为环境优雅、清新秀丽、功能完备、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国家级园林城市,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成立晋城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领导组。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级园林城市总体要求和我市城市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状,要在2005年跨人国家级园林城市行列,必须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1、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项指标要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逐年递增,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分别达到35%、30%和6.5平方米以上。

2、市区住宅小区绿化达标率要由现在的10%提高到100%,市区单位庭院绿化达标率要由现在的10%提高到70%,市区“园林式居住区”和“园林式单位”要分别占到达标总数的60%和20%。

3、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例要递增1.6个百分点,由现在的0.4%提高到2%;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由现在的30%提高到80%以上。

4、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从零开始,要分别达到35%和60%以上;全年城市大气污染指数二级天数要保持200天以上。

5、城市燃气普及率由目前的50%提高到80%以上,用水普及率由目前的75%提高到98%以上,·万人拥有公交车由目前的4辆增加到10辆以上。

四、任务分解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在2005年前完成以下八个方面22项工作任务:

(一)规划修编

将《晋城市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纳入“晋城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设计局,责任人:常国荣,完成时间:2003年年底。

(二)绿化建设

l、道路绿化

一是完善现有道路的绿化,继续提高水平,塑造精品街路;二是按照“建一路、绿一路、栽大苗、成景观”的原则对新建城市道路进行绿化。包括今年建设的黄华街南段、新市街东段、泽州路南段、南环西街以及红星街东、中、西段、东城路北段共8,53公里的街道绿化任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园林处,王小宽,完成时间:2004年6月底。

2、居住区绿化

完成现有31个住宅小区的绿化达标任务,其中市直部门18个,城区4个,泽州县6个,开发区3个:今后所有新建居住区,包括正在实施的城中村改造工程,要同期完成绿化达标任务。在各住宅小区绿化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标准,评选20个园林式居住区。

3、单位庭院绿化

完成现有227家单位庭院的绿化达标任务,其中市直部门125家,城区60家,泽州县37家,开发区5家:在此基础上,提高标准,评选出46家园林式单位庭院。

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城区政府,责任人:刘予强,实施单位:泽州县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大口和驻市单位,负责人:泽州县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大口和驻市单位行政一把手。完成时间:今冬明春完成任务的80%2004年6月底全部完成剩余任务。城区政肩负责督促检查。

4、苗圃基地

在现有生产绿地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规模,新规划建设总规模为500亩以上的永久性苗圃基地,大力开展引种、育种,逐步培育一批适应我市气候、地理等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的优良品种。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园林处,王宽,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三)园林建设

1、完善城市现有公园。

一是完成泽州公园剩余建设项目,达到规划设计要求。·主要任务是建设“煤海秋色”、“土林峡谷”、“林木清风”、“绿茵风舞”“松坪春荫”、“泽州临眺’和东人口七个景区工程。

二是完成东吕公园剩余200亩绿化任务,同时建设配套设施,使之成为市民开展赏春踏青的活动场所。

三是植物公园要在现有绿化的基础上,结合地形特征,进行全园布局,达到科普观赏型植物专类园的设计要求。

四是文笔峰公园要在现有绿化的基础上,结合古塔标志建筑,继续完善,形成“绿荫婆娑,古塔夕照”赋有古城韵律的标志景观。

以上四项任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园林处,王小宽,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2、新建三个公园

一是通过对现有植物园进行改建,建成占地规模80亩,集教育、健身、娱乐为一体的市级儿童公园。

二是在凤城路西侧建设占地规模282亩的流碑亭公园。

三是在城市东南部建设占地420亩的凤阳公园。上述三项任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园林处,王小宽,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3、新建20个小游园

结合市区东西两河治理,城中村改造、道路建设、房产开发等工程项目,按照服务半径为500米的范围,合理布局滨河游园、居住区游园和街旁游园,新建规模不等的小游园20个(其中,城区2个,泽州县1个,开发区1个,市直15个)。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土地局、城区、泽州县政府、开发区管委,责任人:苏文秀、王有明、刘予强、王陆升、王天京,实施单位:两河治理办公室、旧城改造指挥部、城区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分局、泽州县建设局,负责人:陈霄、栗刚、闫天保、牛和平、朱永全,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四)生态建设

1、在西外环路、北外环路外侧建设总长17.3公里,宽500米,占地面积1.4万亩的防风林带工程。责任和实施单位:城区、泽州县政府,责任人:刘予强、王陆升,完成时间:防风林带2004年6月底。

2、完成环市区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荒山造林任务。责任单位:市林业局,责任人:卫永太,实施单位:城区、泽州县政府、开发区管委,责任人:刘予强、王陆升、王天京,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3、完成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的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污水处理厂,陈霄,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4、完成日处理能力为500吨的垃圾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城区政府,责任人:刘予强,实施单位:城区环卫处,焦小平,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5、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彻底扭转大气污染状况,全面提升大气质量。二级空气天数达到200天,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责任人:李成太,实施单位:市环保局,王建峰,完成时间:2005年8月底。

6、完成市区东、西两河治理工程,建成27万平方米的滨河绿地。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两河治理办公室,陈霄,完成时间:2004年10月底。

(五)市政建设

1、完善市区九纵十横道路网络。主要任务是扩建北环路,西环路、前进路,贯通东环路,延伸新市街东段至晋城北站,·黄华街南段至凤阳街,凤城路北段,开通风阳街。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政总公司,茹文彪,完成时间:2005年10月底。

2、开工建设集中供热三期工程,新增300万平方米的供热能力。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热力公司,郭明太,完成时间:2005年10月底。

2、开发煤气层项目,新增5万立方米的日供气能力,责任单位:市计委,责任人:秦红星,实施单位:市煤气公司,李国民,完成时间:2005年8月底。

4、关闭市区内所有生活自备井,使二水厂供水达到设计负荷,供水普及率、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责任人:张宝贵,实施单位:市水资办,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人:李志发、李建平,完成时间:2004年底。

5、发展大公交。新增公交车180辆,推行标准无人售票B臣务方式,优化公交线路网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责任人:苏。文秀,实施单位:市公共汽车公司,廉阳峰,完成时间:2005年10月底。

(六)严格建立并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绿线管理制度是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保证。要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建立并实施严格的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全面落实单位门前绿地、树木管护责任制。责任单位:市城市行政执法局,责任人:冯福善,配合单位:市规划设计局、市园林绿化处,责任人:常国荣、王小宽。

(七)文物保护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重点对我市的景德桥、景忠桥、怀覃会馆、张院民居和笔峰寺五处文物古迹进行保护,恢复被损坏的原有建筑设施,整治周边环境,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旅游文物局,责任人:郭晚胜,实施单位:景德桥、景忠桥、由河道治理办公室负责,负责人:陈霄;怀覃会馆、张院民居

由旧城改造办公室负责,负责人:栗刚;文笔峰寺由市园林处负责,负责人:王小宽,完成时间:2005年6月底。

(八)开展大规模、大范围的种花活动。今年年底以前,做好宣传和引种、培育花种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春在市区范围全面铺开种花、养花活动。号召所有的单位、庭院、住宅区、家庭积极种花、养花,为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做贡献。责任单位:城区政府,责任人:刘予强,实施单位:落实到各办事处、居委会(社区),责任人:各办事处、居委会(社区)主任。

五、措施和要求

1、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雁红任组长的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验收评比。城区、泽州县、开发区、市直各大口及驻市单位和企业也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班子,负责具体任务的实施,市政府要与城区、泽州县、开发区、市直各大口签定《晋城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目标责任书》,各责任单位也要和各承办部门层层签定责任书。哪一级或哪一单位不能按规定完成任务,要公开曝光,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对主要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2、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决策,市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这个中心任务,增加新闻报道量,制作专题栏目,创办城市绿化专栏,为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造大舆论,开展大宣传,宣传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对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宣传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跟踪报道各项工程、各项任务进度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全社会栽树种草、美化家园的积极性,迅速兴起绿化热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自觉参与,积极创建,确保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

3、深化改革,多元筹资。一是政府要适当加大投人,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城市的新改扩建项目,要在基本建设计划中安排配置绿化建设资金。二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产权谁负责”的原则,以责任制的形式,将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等绿化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由其自筹资金,完成绿化建设任务。三是提倡“社会绿化社会办’,的方针,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一些效益好的大型企业,包括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捐建绿化工程,既光大企业形象,又美化城市环境。四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用改革的思路,市场的办法,进行市场融资,广泛吸收社会资金。

4、细化方案,倒排工期。城区政府、泽州县、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及承担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制定详细方案,倒排工期,列出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

5、依法治绿,巩固成果。要严格执行绿地系统规划,确保绿地系统规划得到实施。市规划部门要借助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的东风,在市区内开展一次绿地系统规划执法大检查,重点查处一批侵占绿地、不按规划绿化的单位和住宅小区,对任意侵占绿地、不按规划绿化、擅自修建的违章建筑,一律拆除,重新绿化。要开展拆墙透绿、拆违还绿、拆临建绿、见缝插绿、立体空间绿化活动,确保绿化达标。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在搞好市容管理的同时,要把对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纳入职责范围,进‘步加强对临街单位庭院、住宅小区及街道绿化的管理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长效管理,巩固绿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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