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_山东医师定期考核管理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山东医师定期考核管理”。

为了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一)个人述职;

(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考核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两个考核周期以上的考核机构资格。

(一)不履行考核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

(二)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

(三)在考核过程中显失公平的;

(四)考核人员索要或者收受被考核医师及其所在机构财物的;

(五)拒绝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或者抽查核实的;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核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按《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二条处理。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山东医师定期考核管理 管理办法 医师 山东医师定期考核管理 管理办法 医师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