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评优考核办法(试行)_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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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文法院团总支学生会
各部门及学生干部评优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干部管理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干部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提高学院整体管理水平和干部队伍素质,使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坚持激励原则:以考核促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透明、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紧贴工作实际、注重能绩、便于操作的原则。
(五)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评定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文法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及全体学生干部
三、考核工作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成立文法院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评分老师:李娟老师、李薇薇老师
考核决策:主席团
考核组长:班清
考核负责部门:组织部
考核协助部门:纪检部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计划,拟定考核内容和标准,监督考核程序,协调考核工作,解决考核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审查考核结果等。
四、考核程序
(一)部门考核(见附件一):
1.自评:被考核部门按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写出年度工作总结,总结应至少包括经验总结、存在问题、今后措施三个部分,内容应从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职责及业绩等方面综合考虑
2.考评分:包括常规工作、日常工作、部门建设、工作纪律四部分
3.指导老师评分:包括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态度三部分
(二)学生干部考核(见附件二)
1.自评:被考核的学生干部按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写出年度工作总结,总结应至少包括经验总结、存在问题、今后措施三个部分,内容应从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职责及业绩等方面综合考虑
2.考评分:包括德、能、勤、纪四部分
3.部内评分:各部部长根据被考核学生干部的日常表现进行测评
4.重大事件一票制:在本年度中有对学院发展有重大贡献者可一票决定其为优秀干部。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学院重大经济损失和极坏社会影响者,采取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资格。
五、考核形式
(一)部门考核:
1、自评:占综合考核分数的10%
2、考评:占综合考核分数的70%
3、指导老师测评:占综合考核分数的20%
(二)学生干部考核
1、自评:占综合考核分数的10%
2、考评:占综合考核分数的70%
3、部门内部测评:占综合考核分数的20%
六、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计算,具体考核评定按照以上考核形式比例测评
2.凡在当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批评教育
3.所有年度考核结果均需呈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送组织部归档。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文法院
团总支组织部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