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埠企业入连备案登记须知_外埠企业入辽备案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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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企业入连备案登记须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业企业,均需在工程招投标前办理进连备案登记。(要求必须成立子公司)

一、受理时间

市建委每周一至周五随时受理,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随时受理由省厅签署意见的备案申请。

二、备案登记流程

(一)外埠建筑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须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省内企业除外),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二)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后需到企业在大连的工商注册地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和“三固定”核查手续,手续核查合格后,持《外埠建筑业企业在辽建立子公司备案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到省建设厅办理《外埠建筑业企业在辽建立子公司认定证书》,取得《认定证书》后到市建委建管处登记。

凡取得《认定证书》的子公司,在每次办理单项工程备案登记时,不需要再次核查“三固定”手续。

(三)凭《外埠企业入连备案登记表》,到大连市劳动监察大队、大连市双清欠办公室、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各部门所需资料由各单位另行制定。

(四)提供本须知第四条中全部材料,到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由窗口负责受理后报市建委建管处审核。

(五)市建委对企业上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在《外埠施工企业上网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出具“三固定”证明,到省厅办理入省手续。目前只要成立子公司不需要核查三固定要求.(六)持省厅出具的《外埠施工企业入辽备案证(子公司)》和《外埠施工企业市场现场联动核查单》到市建委备案,市建委建管处出具《外埠企业入连备案通知书》和《投标单位安全资格审查意见书》,参加单项工程投标。

(七)对取得“绿色通道”证明的企业简化程序,省略上述

(五)(六)项流程。市建委对企业上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出具《外埠企业入连备案通知书》和《投标单位安全资格审查意见书》,参加单项工程投标。

工程开标后,《外埠企业入连备案通知书》和《投标单位安全资格审查意见书》自动失效。

四、提供的材料

外埠建筑企业入连备案登记需提供全部资料的原件(身份证除外)和复印件,证书原件复印要齐全、清楚,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标准A4纸),卷内按照目录要求,用彩色纸分隔。具体要求如下:

1、封皮(企业名称和拟参加投标工程名称);

2、目录;

3、《外埠企业入连备案登记表》;

4、《外埠施工企业上网登记表》;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拟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连独立法人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辽宁省内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外埠建筑业企业在辽建立子公司认定证书和“绿色通道”证明;

10、在连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1、在连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2、拟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身份证、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

13、企业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证明。企业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租赁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证》;

14、由招标代理机构(或建设单位)出具拟投标工程未开标、开工证明;

15、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施工介绍信、近三年无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证明、无重大质量事故证明、无安全事故证明;

1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入连备案登记办理人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

17、企业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或个人执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以上职称,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18、拟参加投标工程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19、企业应在近五年内完成过不少于三项同类代表工程业绩。并且其中至少一项由拟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完成;(代表工程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主(或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一年以上无质量事故证明;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须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在连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施工企业应在近五年内完成过一项由拟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完成的相应业绩(代表工程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主(或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一年以上无质量事故证明;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须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1、大连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回执单》和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

2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其它要求;

上述10至13、15至17条所列材料,取得“绿色通道”证明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五、核查“三固定”的具体办法

1、固定管理人员的核查。核查驻连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或岗位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明细(企业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核查时以上人员必须到场;除以上人员外,分公司还应有必要的工作人员。

2、固定办公地点的核查。办公地点是否有分公司明显标志;分公司是否建立财务、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地址与实际办公地点是否一致;办公场所是否有明显的部门划分,是否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面积是否满足办公要求,特级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它企业不少于300平方米;企业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租赁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证》);

3、固定联络电话的核查。备案登记表中的固定电话是否与办公地点电话一致;是否有专人值守;工作时间随机拨打3次电话,至少2次有人接听。

六、其它要求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入连施工备案,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外埠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入辽备案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0]353号)和大连市《关于加强外埠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入连备案工作的通知》(大建委发[2010]80号)文件执行。

(二)入辽备案登记办公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新楼A座701房间,联系电话:024-23447637,23447619。

(三)《外埠施工企业上网登记表》在辽宁省住房与城乡建设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

(四)入连备案登记办公地址为:大连市西岗区南石道街迎春路2号(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3楼)。

(五)《外埠企业入连备案登记表》、《投标单位安全资格审查意见书》、《外埠企业入连备案审核表》、《外埠建筑业企业在辽建立子公司备案登记表》、《承诺书》在大连建设网下载;(网址:http://dalian-jw.gov.cn/)

(六)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大连市劳动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411-84369212

大连市双清欠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2312700

大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电话:0411-83630151

大连市安全监督站,联系电话:0411-82496053

大连市建设行政执法支队,联系电话:0411-39767009

中山区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62885388

西岗区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83637656

沙河口区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39878900

甘井子区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86584335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411-***2 旅顺口区建管处,联系电话:0411-86615759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411-87613857

保税区建设管理局,联系电话:0411-87319949

金州区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87695809

长兴岛城市建设局,联系电话:0411-85284571

花园口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0411-89128663

普兰店市建管处,联系电话:0411-83113785

瓦房店市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85616694

庄河市建管处,联系电话:0411-62518677

长海县城建局,联系电话:0411-89882825

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411-82307710 大连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电话:82185631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66663259魏小姐

大连市建委服务窗口 82185631 周小姐

大连建设网:

http:///news/news_view.asp?id=3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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