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_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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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加强职工队伍素质和电力行风建设,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确保渑池县电业局经济责任制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渑池县电业局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三条全局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包括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质量的考核,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针对重要指标或重大事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出台专项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条局与各单位签定的经济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按照目标责任书之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核体系
第五条全局实行三级考核,第一级是局对部室(车间)、多经企业的考核,由企管部负责实施;第二级是部室(车间)对班组考核,部室对本部人员的考核,多经企业对下属单位的考核;第三级是班组对个人考核,多经企业下属单位内部考核。
本办法只对第一级考核作出规定。
第六条第二、三级考核由各部室(车间)、多经企业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各自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对班组和个人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细则必须报企管部备案。
第四章 考核组织与分工
第七条局成立由局长、书记、副局长、纪检书记(工会主席)、总工和局长工作部、企管部、财务部、监审部、安监部、生技部、调度中心、营销部、稽查部、政工部、工会、物业管理中心等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渑池县电业局考评委员会,局长任主任。
第八条各考核部门的责任与分工。
1、企管部为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修订全局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负责监督经济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执行,对各项考核的实施落实情况提出建议和监督;
负责全局的考核结果汇总,每月编写经济责任制考核情况说明。
2、各部室负责相应的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任务,具体考核内容以当年《考核任务分解表》为主。
第五章考核方式和方法
第九条考核方式采用考核部门检查考核和企管部监督考核,以考核部门检查考核为主。
第十条考核方法
1、实行月考核、月兑现、年终考核统算。
2、采用百分制考核和直接奖罚奖金的方式进行奖金计算,以百分制考核为主,按照考核细则对各项指标、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工作质量进行奖扣分。
3、各考核部门对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态度、工作质量要严格考核,对责任部门应考核而未考核的,考核部门应承担责任,并对考核部门扣罚责任单位同样的奖金额。
第六章考核程序
第十一条月度考核的程序为:
1、考核部门将上个月的检查考核意见形成考核报表或说明,在每月3日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企管部。
2、企管部汇总各个考核部门的考核意见,在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的考核结果报局考评委员会审批。
3、考核结果经考评委员会批准后,由企管部在办公自动化上进行公告,各部门要在15日前将二级考核反馈意见报局长工作部和企管部,由劳资专责计算造册,财务部发放。
第十二条年度考核是对月度考核意见的汇总和重复计算。
第十三条经济责任制目标责任书的考核程序为:
1、各考核部门按照分工提出考核意见,于每年12月20日前,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企管部。
2、企管部对各个部门考核意见汇总后,于每年12月25日前,报局考评委员会审批。
3、考核结果经考评委员会批准后,由局长工作部计算造册,财务部发放。
第十四条各专项奖励和单位承包奖,按照具体办法考核与兑现。省市局有具体考核和管理规定的,按省市局有关规定执行,需经局考评委员会研究确定。
第七章奖金的分配
第十五条奖金系数的确定。以员工职务确定奖金系数,具体如下:
正股级:1.5副股级:1.3职工:1.0
第十六条奖金基数的确定。奖金基数根据全局经济效益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具体数额由局考评委员会研究确定。
第十七条奖金的计算公式
部门得奖额=(部门奖金系数之和×100-部门当月扣分)×当月分值±部门当月奖罚金额(元)
当月分值=奖金基数/100(元/分)
第十八条奖金考核补充规定
1、调入、调出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起止薪金月份作为计发、停发奖金时间。
2、学徒工和新分配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在学徒和见习期间按基数的一半发放奖金。
3、各类学习规定:
3.1 参加公派研究生班脱产学习者,奖金照发。
3.2 在大中专学校脱产学习者,学习期间停发各类奖金。毕业后从其到岗工作之日计发奖金。
3.3 参加各类函授学习人员,准予请假,不扣发奖金。
4、各类假期奖金的考核参照局《劳动考勤管理制度》进行。
5、各类处分规定:
5.1 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二个月各类奖金。
5.2 受行政严重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各类奖金。
5.3 记过处分,停发四个月各类奖金。
5.4 记大过处分,停发五个月各类奖金。
5.5 留局查看期间,停发各类奖金。
5.6 受党纪处分的参照以上各条规定相应执行。
6、各单位申请奖励及岗位调整必须填写《渑池县电业局奖励申请表》、《渑池县电业局岗位变动申请表》,并且严格按照程序上报。上级部门评选的先进待奖励资金到位后按局相关奖励办法再行奖励。
7、局长提名奖:对有突出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为我局争得荣誉者,可享受局长直接提名奖,奖励金额为100—1000元。
8、受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分别奖励按局相关奖励办法执行。
9、如果职工在市级专业刊物或报纸上发表与电业有关的论文,按局新闻报道奖励办法
执行。
10、职工在电业上的发明创造或者是技术革新在生产实践中得实效,为局创造经济效益的,其奖励办法依据局《科技进步管理标准》进行奖励。
11、因单位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良影响,使企业不能保持“文明单位、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扣主要责任单位全体人员1个月奖金,扣主要责任者2个月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其他处分。
第十九条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除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处罚外,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停发该部门全体人员1个月奖金,扣罚100%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1、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因违章作业或未认真履行好职责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者、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者;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者、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者、发生重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者、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事故者、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者、给我局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2、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服务态度差,以权谋私,损坏我局形象,受到市(县)纪委或检察部门、或省(市)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通报或受到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留局查看处分等处理者。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违犯治安规定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越级上访,影响稳定的。
4、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弄虚作假,违犯计划生育政策,偷生或计划外生育等造成一定影响的。
第二十条 实行考试成绩与奖金挂勾制度。拿出每月综合奖的10%作为学习奖励基金,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考试,奖金依据考试成绩发放。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报企管部备查。对未建立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的单位,局将停止奖金的兑现。对内部不考核、考核不认真的单位,处罚100-5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局考评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渑池县电业局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