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_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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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和加强----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局,市高指,市交通质监站,公路局,港航局,绕城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港集团公司,----交投公司,相关建设项目业主、指挥部、参加单位:
为巩固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整治提升百日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决定开展建立和加强----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工作。
一、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主体 市级交通部门(包括市交通局、市交通质监站、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各县(市)、区交通局,各在建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
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职责
(一)市级交通部门
市交通局牵头建立和加强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工作,认真履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职责,组织市交通质监站、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开展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市交通质监站、市公路局、市港航局积极履行质量安全长效管理日常检查职责,配合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二)各县(市)、区交通局
各县(市)、区交通局负责建立和加强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工作,认真履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职责,落实辖区内在建项目参建各方信用管理及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对专项督查通报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行政区域内的以指挥部为建设业主、乡镇为建设业主、BT形式的工程,应纳入交通行业监管范围。
(三)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是项目实施安全和质量管理总的责任单位,要全面负起管理职责。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勘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情况进行检查。
2.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设计质量安全负责。要加强项目实施工程中的驻场设计服务,根据工程情况,不断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风险。对施工单位发现的设计错误、遗漏或对设计文件的疑问,要及时予以解决,同时对施工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负责。要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质量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专门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4.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发挥现场监理作用,确保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理到位。落实安全监理巡查责任,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的督促整改和报告责任。
三、质量安全长效管理的重点内容
(一)质量管理行为
工程项目参建各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管理责任人明确。建设单位无违规指定分包、指定采购、强令赶工;设计变更管理规范。施工单位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要求及时到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有效、良好。监理单位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要求及时到位,验证试验和抽检试验符合要求,旁站制度落实。设计人员按合同要求进驻现场,服务到位,设计变更及时合理。
(二)施工工艺
路基工程施工中临时排水设施符合设计要求,软基处治技术指标控制到位,并按要求进行沉降观测。路面工程集料级配符合要求,混合料均匀性控制准确,拌合楼等机械设备符合投标要求。桥梁工程桩基础完整性检测报告可靠,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方案合理,效果明显,孔道注浆质量合格。隧道工程光面爆破效果良好,监控量测符合设计要求,初期支护按要求施工设臵,衬砌混凝土背后无空洞。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设臵合理、规范,防撞护栏安装牢固。
(三)工程实体质量
路基工程中的压实度、弯沉,软基处治深度,路面工程压实度、厚度,隧道工程中衬砌混凝土厚度,交通安全设施中的防撞护栏厚度,以及结构工程中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工程的重要实测项目。检测合格率必须大于90%。
(四)安全生产
工程项目参建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明确。安全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及时处理。安全生产费用落实,使用规范。应急预案健全,并适时组织演练。安全生产教育到位。专项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安全台帐齐全、真实、规范、闭合。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完善到位。
四、建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长效管理督查机制
(一)督查对象
各县(市)、区交通局:是否对辖区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常态化管理。
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在建公路水运项目质量安全长效化管理机制是否建立。
(二)督查责任分解
市交通局负责总体督查工作,制定督查计划,组织开展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市交通质监站负责制定督查建议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将建议计划报局,会同局建管处、局安全处、市公路局、市港航局具体做好督查工作,做好督查结果汇总工作,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将督查结果报局。
市公路局根据督查计划,配合做好公路项目督查工作。市港航局根据督查计划,配合做好水运项目督查工作。各县(市)、区交通局负责做好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开展辖区内项目抽查,跟踪问题项目整改。
(三)督查方式、抽查项目、时间和内容
督查方式:市交通部门抽查项目,各县(市)、区交通局自查并抽查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检测等方式进行。
抽查项目:全市在建的公路水运工程,重点督查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水运工程项目。原则上各县(市)区安排一到两个,抽查项目一般督查时确定,安排时先考虑在行业管理部门平时检查中发现问题相对较多的项目。
抽查时间:抽查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抽查、自查内容详见附表。
(四)抽查时相关单位上报下列资料
1.被抽查的县(市)、区交通局的自查报告; 2.被抽查的项目施工单位对各单位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自查报告;
3.被抽查的项目监理单位要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自身的监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4.被抽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对结果是否属实进行确认,对合同段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价、排名,形成自查报告。
(五)督查结果综合评定
1.根据平时监督检查和季度督查情况,确定参加评价的工程项目,评定等级。
2.质量督查内容的评定分五个档次,分别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3.质量监督督查评定等级以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为主要评定依据,并结合管理行为综合评定。
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中有其中之一被评为一般的,综合评定不得评为好;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中其中之一被评为较差及以下的,综合评定须评为较差及以下; 管理行为为一般或者较差的,综合评定在施工工艺、工程实体两者基础上下降一级;管理行为差的,综合评定须在一般或一般一下。
4.安全检查时,对检查内容进行督查并进行打分,每项检查内容的扣分最多扣至0分。在评价时限内如多次检查的检查内容不重复的,扣分要累计;如检查内容重复的,按照平均分进行评价。每次检查结果需经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5.通过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汇总形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评价情况(附表2),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状况汇总表(附表1)及县(市)、区交通局工作考核评价表(附表10),(六)通报排名及时间
市交通局对每季度的工程质量、安全状态进行一次全市通报,通报将专项抽查检查结果和市级交通部门日常行业管理现状相结合进行排名。
通报时间定为每季第一个月份,与诚信体系动态管理时间一致。
各县(市)、区交通局、各项目业主、各建设指挥部要参照文件的精神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或自身管理的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建立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督查推进机制,以提高全市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我局建管处及时反馈。附件:检查用表(1-10)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