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第八章讲稿_信托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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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国信托业务的沿革
【目的要求】
1.了解我国金融信托业的建立与发展过程。
2.理解信托业务、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和咨询业务的含义及其分类。【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难点:信托业务、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和咨询业务的含义及其分类。【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课堂讲授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我国金融信托业的建立与发展
我国信托业自20世纪初诞生以来,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一、旧中国的民营和官办信托业
我国的信托业创始于20世纪初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上海,最早是以银行兼办信托业务的形式出现。我国最早经营信托业务的三家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重庆聚兴银行上海分行,是我国现代信托业务的创始。
旧中国的官办信托业是在民营信托业初步稳定的基础上产生的。旧中国信托业有如下特点:
1、信托公司或银行信托部基本上是名不副实的2、信托业的经营基础极不稳定,实力薄弱,整个行业社会信誉度不高
3、从西方引进全套法律制度,构建了以大陆法系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六法全书”,并投资开办了中央信托局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信托业
我国社会主义信托业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实在实行银行社会主义国有化进程中,对旧中国信托业务进行接管改造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在接管和改造旧中国信托业的同时,我国也开始试办社会主义的信托业。主要有两种业务机构:一是银行信托部;二是投资公司。
但是,进入20世纪50年代以后,由于国内经济形势的发展,信托公司和银行信托业务部的业务都逐渐萎缩,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停办。
三、改革开放后信托业的恢复和发展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信托业开始恢复和发展起来。
1、20世纪80年代初期信托业的发展和整顿2、20世纪80年代中期信托业的发展和整顿3、20世纪80年代末期信托业的发展和整顿4、20世纪90年代信托业的发展和整顿
四、“一法两规”出台背景下的重新起步
我国对信托业最彻底的一次清理整顿在1999年启动,1999年3月国务院下发国发第12号文件,宣布中国信托业的第五次清理整顿开始。
2001年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实施《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正式实施;
2007年1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又一次修订《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了《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治理指导》。
第二节 信托业务
1979年中国金融信托业再次发展之后,我国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开办的主要信托业务有以下几种:
一、信托存款
信托存款是在特定的资金来源范围内由信托机构办理的定期存款业务。其资金来源范围、期限、利率等均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公布和调整。
(一)信托存款与银行存款的区别
1、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1986年颁布的《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信托存款的资金主要有如下来源:
1)财政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信托资金 2)企事业主管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信托资金 3)劳动保险机构的劳保基金 4)科研单位的科研基金
5)各种学会、基金会的基金
6)个人长期不用的、额度较大的个人特约信托资金等
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信托存款具有范围窄、金额小、来源特定的特点。
2、存款期限
一般银行存款多为活期的,亦有定期的,而信托存款都是定期的。
3、存款利率
信托存款的利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约定的保本保值利率,与银行存款的固定利率相同,由信托机构照章支付;二是分红(或称增补收益),这是信托机构根据各种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于会计年度决算后支付的。
4、资金运用
信托存款一般有专门用途,在一定程度上应遵照委托人的意图使用存款。
(二)信托存款的种类
1、单位信托存款
2、公益信托存款
3、专用基金信托存款
4、个人特约信托存款
信托存款业务是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传统业务,是信托投资公司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二、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业务是一种典型的集合运用资金的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运用吸收的信托存款、自有资金和筹集的其他资金发放贷款的业务。
1、信托贷款与银行贷款的区别 1)资金来源窄、资金量小;
2)信托贷款可以满足特殊的资金需要;
3)信托贷款利率可以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基础上,用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合理使用资金。
2、信托贷款的种类 1)技术改造信托贷款 2)横向联合信托贷款 3)联营投资信托贷款 4)补偿贸易信托贷款 5)房地产开发信托贷款
6)耐用消费品信托贷款 7)专项信托贷款
3、贷款方式
根据借款单位的不同资金需要,结合信托机构内部贷款管理的要求,通常采用的贷款方式有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票据贴现贷款。
三、信托投资
信托投资是指信托投资公司用其自有资金和吸收的长期信托存款以及发行债券等筹集的资金,以投资者的身份,向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投资,并参与企业经营成果分配的一种信托业务。
(一)信托投资与信托贷款的区别
1、性质不同
信托贷款基本上是一种信用活动,向企业贷款只能增加企业的借入资金;而信托投资是一种信托活动,若向企业投资则可以增加企业的自有资金或项目的自筹资金。
2、形式不同
1)资金的投放形式不同 2)资金的运动形式不同
3、分配不同
信托贷款以取得利息为目的,收益较稳定;而信托投资是以分红的形式参加企业经营成果的分配或从证券交易中谋利,收益较大,风险也较大。
(二)信托投资的种类
1、按投资对象分为企业项目投资和有价证券投资
2、按组织形态分为股权式投资和契约式投资
3、按投资期限分为长期(合作)投资和短期(合作)投资
4、按分配方式分为固定分成投资、比例分成投资和保息分红投资 此外,还可以按信托投资的主体和发生的阶段进行分类。
四、资金信托
资金信托,又称金钱信托,它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投资公司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一)资金信托与银行存款的区别
1、银行业务特点与资金信托业务特点的区别;
2、银行存款是银行的负债,而资金信托业务取得的资金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负债
(二)资金信托的种类
1、按照委托人数量不同,资金信托可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
2、按照委托人对资金用途指定性不同,资金信托可分为指定用途资金信托和非指定用途资金信托。
五、财产信托
财产信托又称实物信托,在我国主要有动产和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动产、不动产委托信托机构代为向指定或不指定的单位转让、出售或出租,并从中沟通购销双方,搞活财产流通的信托业务。
(一)财产信托的特点
1、财产信托与资金信托相比较,最明显的区别是信托财产的形态不同;
2、财产信托与财产抵押相比较,最明显的区别是业务性质不同。
(二)财产信托的种类
1、根据对财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管理处理财产信托、处理方式财产信托和管理方式财产信托。
2、按受托人是否在信托期间提供融资,可分为融资行财产信托和服务性财产信托。
3、根据受托财产的不同,分为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
第三节 委托业务
我国将委托人向信托机构委托办理信托财产管理和运用是,提出明确的、具体的要求的信托类业务称为委托业务。
一、委托存款
委托存款是指委托人为了把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运用取得收益,而将资金存入信托投资公司办理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存款。
(一)委托存款与信托存款的区别
1、存款来源不同
2、存款目的不同
3、存款运用不同
4、风险责任不同
(二)委托存款的种类
1、特定委托存款
2、一般委托存款
(三)委托存款的委托方式
1、集中存入、分次委托
2、逐笔存入、逐笔委托
2006年委托存款业务被人民银行彻底否定,不再被允许经营。
二、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是委托人将其可以自主支配的资金委托信托机构,按照指定的项目、对象和用途发放贷款,并由信托机构监督资金使用,到期收回本息的委托业务。
(一)委托贷款的特点
1、涉及多方关系人
2、受托机构一般不承担风险
3、受托机构一般不予垫款
4、受托机构是以提供服务并收取手续费为目的,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则全部归受益人
(二)委托贷款的种类
1、甲种委托贷款
2、乙种委托贷款
3、专项委托贷款
三、委托投资
委托投资是信托机构接受委托单位委托,将委托单位的资金,按其指定的对象、范围和用途进行投放,并负责监督投入资金的使用及接受投资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利润分配等事宜的委托业务。
(一)委托投资的特点
1、委托投资与委托贷款的区别
1)委托投资是从投资单位中分取利润,而不以收取贷款利息为目的 2)委托投资一般期限较长,而委托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3年
3)委托投资要求信托机构代替委托人参加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及企业财务核算等方面的事务,而委托贷款则无此要求
4)委托投资包括委托信托机构直接投资与企业单位或委托信托机构购买股票、债券两个方面;而委托贷款则没这些方式
2、委托投资与信托投资的区别
1)委托投资的资金属于委托单位所以,而信托投资的资金属于其自身所有
2)委托投资的收益全部归委托人所有,信托机构只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而信托投资的收益全部归信托机构自己
3)委托投资中的信托机构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而信托投资中的信托机构作为投资一方的当事人
(二)委托投资的种类
1、指定委托投资
2、任意委托投资
第四节 代理业务和咨询业务
一、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是指信托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其指定事务的业务。
(一)代理的种类
1、根据代理权产生的原因不同来划分,可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2、根据代理权范围不同来划分,可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3、根据代理人人数来划分,可分为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
4、根据代理人是否亲自实施代理行为来划分,可分为本代理与复代理
(二)信托的主要代理业务
1、代理收付款业务
2、代理清理债权、债务业务
3、代理有价证券业务
4、代理保管业务
二、咨询业务
经济咨询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凭借专业的知识、经验、技术和广泛的信息渠道,接受客户的委托,对指定企业、项目、产品、技术、市场、管理、服务、资信等情况进行专门的调查、分析、论证,进而向委托人提供经济信息、数据资料、操作方案和可行性报告的业务。
(一)咨询的种类
1、按咨询业务的层次划分 1)提供信息
2)总结分析 3)预测和决策
2、按咨询的具体内容划分 1)资信咨询 2)信用等级评估 3)金融咨询 4)投资咨询 5)商情咨询 6)介绍客户 7)管理咨询
咨询机构在进行分析预测和决策时,必须要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不能先入为主,进行主管臆断。
(二)咨询的程序
1、签订咨询合同,受理咨询业务
2、按合同要求收集资料,分析预测
3、提交咨询报告
咨询报告基本要求:
1)提供的信息和作出的结论必须公正客观、实事求是; 2)行文表达必须清晰、流畅、充分。
4、收取咨询费
(三)担保业务
信托机构可以利用个人和企业信用系统,对符合一定要求的个人和企业等的信用行为提供担保,提供企业和个人在经济交往中的信用水平。
第八章 租赁的概述
【目的要求】
1.了解租赁产生的原因和发展历程;业的建立与发展过程; 2.掌握现代租赁的分类和租赁的基本定义、内涵及特征; 3.熟悉租赁在一国经济中的微观和宏观功能。【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难点:掌握现代租赁的分类和租赁的基本定义、内涵及特征。【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课堂讲授
【教学时数】2学时
导入语:租赁活动,源远流长,体现了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和信用方式不断演变的过程。融资租赁业务起源于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电子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租赁业务的扩大。那什么是租赁呢?租赁与我们生活中的经常提到的出租有什么区别呢?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租赁的产生和发展
租赁,这个古老的经济业务已经有十分悠久的历史。“租赁”一词中的“租”、“赁”,原意与现意不完全相同。租赁的现代经济意义是指由对象所有者(出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将对象出租给使用者,使用者按期向所有者交纳一定的费用(租金)。它是出租、借贷经济行为和租赁合同的统称,即指收取或支付租金、融通资产使用权的一种交易方式,以及为进行这项交易而制定的一项租赁合同。
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将租赁定义为:“租赁是转让财产或设备使用权通常达到一定视其的一种协议。”商品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是租赁的基本特征,也是租赁产生的基础。
租赁在其漫长的人类发展历史过程中,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古代租赁
公元前2000年前后,亚洲巴比伦地区幼发拉底河下游流域曾有租赁产生。租赁作为一种商业信用活动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400年的腓尼基人。公元前6世纪,在美索不达米亚盆地,古巴比伦王国用向开荒者租赁土地的政策鼓励人们开荒。中国在奴隶社会后期,产生了以土地和房屋为对象的租赁活动。
解决租赁纠纷最著名的法规是大约公元前1792~1750年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一般认为有关租赁最早的正式法令是1280年颁布的《威尔士法》。
古代租赁的特征:
1、是以获得出租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的实物信用的一种不完整的形态
2、古代租赁的初期,出租方和承租方没有采取固定的契约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没有固定的报酬,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体现相互间有报酬的交换使用物件
3、古代租赁以实物租赁为基础
二、近代租赁
近代租赁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从19世纪开始,近代租赁进入了发展时期。19世纪初的英国,随着农业机械化和公路运输业的发展,租赁物品有了明显的增加。
例如,1836年,英国最早的由伦敦到格林尼治的铁路在经过8年的独立经营后被租赁给东南铁路公司经营,租期999年。
近代租赁的基本特征:
1、以土地和房屋租赁为主逐渐转向以设备租赁为主。
2、制造商与承租人之间直接开展租赁业务,无须借助中介机构。
3、租赁的主要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促进销售,保持市场垄断地位。
三、现代租赁
典型的现代租赁业最早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从20世纪60年代起,租赁信用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并在一些国家的设备投资额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都把租赁作为利用外资的一个重要手段。20世纪60年代起,租赁的交易额以20%的速度增长,据统计,1994年全球的租赁交易额为4 364.4亿美元,比1993年增长24.7%。
现代租赁所包含的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租赁的范围,主要表现如下:
1、租赁的目的不同
现代租赁是融资和融物相结合,而以融资为主要目的,因此又叫融资租赁。它是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需要向供货人订购设备并筹集资金支付货款,再以收取租金为条件交给承租人使用,以获取一定的收益。
2、租赁涉及的当事人、合同的不同
传统租赁的当事人一般只有两个,即出租人和承租人,两者关系简单。现代租赁方式多样化,租赁活动中经济关系更加复杂,导致整个租赁过程涉及多个关系人。在融资租赁中,不仅有出租方和承租方,而且还包括投资方,供货方及其他委托人等。
3、租赁物的选择权不同
传统租赁的物件一般由出租人选定的通用设备,可以反复出租,满足不同使用者的需求。在现代租赁中,租赁物和供货人都是由承租人根据资金的需要选定的,出租人按承租人的要求向供货人定购,再租给承租人使用。因此,承租人的选择权很大,选择范围也很广。
4、租赁物的期末处理方式不同
在传统租赁中,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有停租和续租两种选择,而不能取得其所有权。但现代租赁中,承租人除了可以停租、续租外,还拥有留购的权利,即向出租人支付一笔象征意义的款项购买租赁物,获得其所有权。这一点也正体现了现代租赁的融资本质。
四、20世纪60年代以后租赁业迅猛发展的原因
1、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的融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进一步融合,使工业、金融、贸易三者紧密地联合在一起,由于银行出于对资金安全的考虑,租赁和直接的贷款相比,有其自身的优点,向租赁公司贷款不但可以分散风险,还可以有租赁的设备资产作保障。同时现代租赁为企业以较少的投资取得设备使用权提供了方便。
2、政府的支持
政府制定了若干优惠政策扶持租赁业的发展,其中加速折旧是现代租赁发展的主要经济动力。政府促进租赁发展的同时,租赁业也对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减少经济周期波动有积极作用。
3、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租赁的发展
现代科学技术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设备的更新速度不以年来计算,而是以月来计算,尤其以计算机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更新快、费用大,租赁成为最好的设备更新手段。租赁业的发展满足了对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扩大了企业销售,提高了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国际资本流动的重要手段
20世纪70年代后西方经济陷入“滞胀”,发达国家把金融租赁推向发展中国家,作为输出本国积压设备和过剩资金(相对于投资需求而过剩的资金)的重要手段。
第二节 现代租赁业务的分类
现代租赁业务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多种需求,产生了多种租赁形式,但是国际上尚无统一的分类标准,一般来说,可以划分为以下种类。
一、按租赁资产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条件划分为节税租赁和非节税租赁
1、节税租赁
节税租赁也称真实租赁。按照美国税制,节税租赁须符合下列条件: 1)出租人拥有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
2)租期结束后,承租人或以公允市价续租,或留购,或将设备退回出租人,但不能无偿享受期末租赁标的物残值,其续租特权可以对付第三者向出租人要求的一项条件相同的善意的租赁。
3)如果租期只有18年或不到18年,在租赁期满时,租赁标的物的预期公允市价不应小于原来成本的15%;如果租期超过18年,在租赁期满时,标的物的公允市价至少应为原成本20%。
4)租赁期满时,余下的经济寿命必须要么是租赁期限的20%,要么是2年,取二者之中较少的年限。
5)出租人的投资至少应占设备购置成本的20%。
6)出租人从租金收入中可获得相当于其投资金额7-12%的合理报酬,租期不得超过30年。
真实租赁的出租人有资格获得加速折旧、投资减税等税收优惠,并且可以降低租金的形式向承租者转让其部分税收优惠,从应纳所得税中扣除。
2、非节税租赁
非节税租赁,英国称为租购,美国成为有条件的销售式租赁。这类租赁在税收上被当作分期付款交易来对待。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租金中有部分金额是承租人为获得资产所有权而专门支出的。2)在支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后,资产所有权即自动转移给承租人。
3)承租人在短期内交付的租金,相当于购买这项设备所需要的大部分金额。4)一部分租金支出实际上是利息或被认为相当于利息。5)按名义价格留购一项资产。
6)租金和留购价的总和按近购买设备的买价加运费。7)承租人承担出租人投资损失的风险。
8)租期实质上等于租赁资产的全部有效寿命。
在此种租赁中,由承租人而不是出租人作为设备的所有者享受税收折旧优惠和期末残值,但其所付的租金不能当作费用从成本中扣除。
二、按租赁业务的性质划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1、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一方(出租人)根据另一方(承租人)提出的租赁财产的规格及所同意的条款,或承租人直接参与订立的条款,与第二方(供货人)订立供货合同,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条件,使承租方取得所需工厂、资本货物及其他设备的一种交易方式。
融资租赁是商品经济中信用关系的一个重要发展形式,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①便于企业在资金不足而又急需设备时,以少量投资而及时获得理想的使用设备,扩大了筹资范围。②可尽早引进设备,开始就把全部租金定下来,避免了以后由于物价上涨、通货膨胀所带来的影响。③避免资金固定化,提高资金利用率。④融资租赁不反映企业的负债,增强了企业的举债能力。同时还会使企业有一种负债感,促进企业加强管理。⑤及时更新设备,提高竞争力。⑥拓宽了融资渠道。
融资租赁业务一般有以下几种租赁形式: 1)直接购买租赁
先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提出的租赁对象和要求购入设备,然后再租赁给承租人使用。这种租赁期限较长,一般为3~5年,大型设备10年以上,最长可达20年。
由于这种租赁方式是定向的,能满足双方需求,所以成为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2)转租赁
出租企业先以承租人身份,从其他租赁机构租入设备,然后,再以出租人身份将设备转租给承租人。由于要经过两道以上租赁环节,最后承租人一般要支付高于直接购买租赁的租金,所以承租人一般不用这种形式。转租赁业务多用于引进国外先进设备。
转租赁业务中承租人向本国租赁机构缴付的全部租金,由向国外租赁机构缴付的租金和向本国租赁机构缴付的业务手续费两部分组成(图8-1).转租赁业务的主要特点:
(1)对于同一台设备产生了两次租赁关系;
(2)转租赁中国内租赁机构(即第一承租人)是当事人之一,而不是中介人;设备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的经济或法律关系。
(1)委托租赁租赁机构乙(8)签订转租合同(11)支付租金承租人()委托租金()支付租金()提交合同转让书()签订租赁合同7612(5)签订供货合同()交货验收()技术交流
3)回租
又称返租赁,是指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设备按账面价格或重估价格卖给出租人,然后再以租赁方式租回使用的一种租赁业务。回租业务通常用于不动产租赁。通过回租业务,承租人既可以拥有设备的使用权,又能使这些设备所占用的资金变为现款,用以增加其他设备的投资或其他资金需要(图8-2)
承租人(设备原主)2()出售租赁物件49(10)付款租赁机构甲(3)选择供货人供货人图8-1 转租赁()支付货款()提交物权转让书()签订租赁合同()分期支付租金5314出租人(租赁公司)回租租赁对承租企业的作用:
2图8-2 回租赁
(1)有利于企业自我发展和自我改造,改变企业营运资金不足的状况。(2)有利于设备的操作、维修及解决企业技术问题。(3)有利于企业调整产品结构,促进产品升级换代。4)杠杠租赁,也叫衡平租赁或借贷式租赁
杠杆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一种特殊方式。主要被当作用于十年或更长的租赁期内取得价值较大设备使用权的筹资方式。其具体做法如图8-3.在杠杠租赁中,关系人各方均能获利:
(1)出租人可以获得的利益:出租人以低投资20%~40%换得100%的折扣和设备减税优惠,可以减少应付税额;出租人保留所有权,因此,在租赁合同期满时仍拥有投资设备的残余价值;出租人所借债款,贷款人无追索权。
(2)贷款人利益主要有:贷款人所担的风险只有投资设备的60%~80%,风险较小;贷款人自行判断设备使用人在还贷方面的信用;贷款人先从租金中扣除部分作为回收贷款和获得的利息收入;贷款人获得设备担保的利益。
(3)承租人在杠杠租赁中获取的利益有:杠杠租赁的租赁费远低于普通租赁或融资的费用,并且使用期大体相当于设备的使用年限。
5)其他融资租赁形式(1)百分比式租赁
(2)结构式参与租赁,也称项目融资租赁(3)合成租赁(4)委托租赁(5)联合租赁
2、经营性租赁
经营性租赁是指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并且负责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及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的一种租赁形式。经营性租赁的租赁物一般是通用设备,同租赁物的经济寿命相比,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租期较短,经营性租赁的承租人是由不固定的多数人所构成。
1)经营性租赁可为企业提供的特别好处
(1)承租人可以短期租赁一般设备,通过对该设备的使用,从而了解设备的性能以及是否满足企业的需要,从而取得使用该设备的经验。承租人只花费很小的代价就取得了可贵的经验。
(2)经营性租赁可以减少承租人在设备无形损失上的风险。
(3)出租人不仅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拥有许多专门的技术人员以及有关的维护器材,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这样可为租赁人节约人力、物力、时间和费用。
(4)经营性租赁的费用一般可以进入生产成本,这是企业乐于采用的财务处理方法。2)经营性租赁可以进一步细分为:(1)短期租赁(2)专业设备租赁(3)维修租赁
3、融资租赁与经营性租赁的区别 1)租赁业务性质、本质的不同
经营性租赁具有服务业性质,融资租赁具有信用业务性质;经营性租赁的本质是承租人不在通过租赁而取得使用权和享受出租人提供的专门技术服务,而融资租赁的本质在于承租人通过融物来达到融资的目的;另外经营性租赁属于短期筹资方式,而融资租赁是长期筹资方式。
2)租赁期限长短不同
经营性租赁是一种临时性租赁,一般属于短期租赁。融资租赁期限长,按国际惯例,租赁期限一般接近租赁资产经济使用寿命的70%~80%。我国现行有关规定,融资租赁期限不得低于经济使用寿命的50%。
3)租赁合同的稳定性不同
经营性租赁合同的稳定性较差,融资租赁合同稳定性较强。4)租金数额、构成项目和支付方式的不同
经营性租赁租金数额比较低,融资租赁租金数额比较高。
经营性租赁租赁费除租金外,还包括维修、保养等费用。融资租赁租金构成主要包括:①租赁资产的购置成本;②利息;③租赁手续费;④预计资产的残值;⑤利润。
经营性租赁支付租金方式比较单一;融资租赁支付租金方式种类较多。5)会计处理方法不同
经营性租赁,承租人租入的租赁资产不作自有固定资产处理;而融资租赁承租人收到租赁资产时,要视作自有固定资产处理。
6)租赁期满后对租赁资产处理方式不同
经营性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将租赁资产退还给出租人,一般没有续租或优先购买选择权;融资租赁期末后,承租人有优先选择廉价购买资产的权利,也可以采取续租方式,获奖租赁资产退还给出租人。
三、按租赁业务的地域范围划分为国内租赁和国际租赁
1、国内租赁是指租赁业务的三方(出租方、承租方和供货方)在一国国内的租赁业务。
2、国际租赁业务是指租赁业务的三方不在一国的情况。在国际租赁中,出租方和承租方不在同一国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在不同的国度。
第三节 融资租赁的基本概念
现代租赁业自20世纪50年代产生以来得到迅速发展,融资租赁是现代租赁业的代表和支柱,虽然融资租赁是对传统租赁业的继承和发展,但是其内涵有根本区别。
融资租赁20世纪50年代起源于美国,60年代扩展到西欧和日本,70年代中期开始传入发展中国家,80年代以后迅猛发展成为一项国际范围内的金融业务。它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据1996年《世界租赁年报》的统计,全球融资租赁市场已成为仅次于贷款市场的第二大融资市场。
我国融资租赁额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和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的水平,融资租赁业市场潜力巨大。
一、融资租赁的定义和特征
1988年5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审议并通过了《国际融资租赁公约》。提出融资租赁的定义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规格要求及其所同意的条件同供货人缔结一项供货协议,据此,出租人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并同承租人缔结一项租赁协议,授予承租人使用该设备的权利,以补偿其所付的租金。
1989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融资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中融资租赁的定义为:本办法所指融资租赁交易系一方(出租人)根据另一方(承租人)提出的租赁财产的规格及所同意的条款,或承租人直接参与订立的条款,与第二方(供货人)订立供货合同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条件,使承租方取得所需工厂、资本货物及其他设备的一种交易方式。
1、融资租赁基本内涵
融资租赁是一种租赁信用,是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对他人财产直接占有并使用的契约行为。融资租赁信用对象为产业资本或商业资本循环过程中待实现的商品资本,其信用对象为设备使用权;融资租赁活动中,承租人在得到物的使用权的同时也实现了融资,实现租赁信用的过程即是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实现过程;融资租赁信用中资本流向是单向的,只能由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向承租方提供。
2、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 1)资金运动与实物运动相结合以商品形态和资金相结合提供信用是融资租赁的主要特点。租赁公司不是向企业直接贷款,而是代用户购入机器设备,以融物代替融资。由于融资与融物同步进行,不仅能把握资金的运用方向,而且对企业也有较强的约束力。
2)两权分离及最终转让所有权
在融资租赁关系存续期间,设备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所有权不变,只发生使用权的让渡;租期届满时对租赁设备财产的处理方式有三种:退回、续租和留购。
3)分期支付租金,超前获得使用价值
租赁合同一经生效,承租人就可以获得设备的全部使用权,并投入使用,从而使承租人获得利益。
4)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相结合,兼有融资、投资、贸易的功能
融资租赁是将借钱和借物融合起来,以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在出租租赁物的同时相应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具有融资和贸易的双重特性。
二、融资租赁的性质
1、融资租赁与商业信用
融资租赁和商业信用都是在未全部付清应付款以前,遍取得了设备使用权。尤其是融资租赁与商业信用的分期付款在还款方式上比较相似,前者是承租人向出租人分期支付租金,后者是买方向卖方分期支付货款,都是资金的分期支付,但两者属于不同的信用形式,具有本质区别。
1)物件所有权不同
融资租赁必须体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而分期付款体现的则是货款的延期支付。2)承担设备过时的风险不同
在商业信用中,企业购买设备,在取得设备所有权的同时,也要承担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而采取融资租赁方式,企业可以通过对设备更新周期的预测来确定租赁期限;租赁期满后,可以根据设备的更新情况决定是停租、续租还是留购,可以降低风险。
3)享受的税收待遇不同
融资租赁方式,承租人可以享受减免税的优惠;而在商业信用中,设备归买方所有,因此,买方应设立相应的资金账户,提取折旧,在税收上享受买卖交易的待遇。
4)信用范围不同
商业信用受商品品种、业务的地理区域的限制,其范围相当较窄;融资租赁的信用范围则不然,不仅租赁的物种十分多样,地理范围也很广。
5)业务关系不同
融资租赁最少涉及三边关系,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厂商。商业信用只涉及双边关系,即购货人和供货人的关系。
2、融资租赁与银行信用
融资租赁与银行信用均具有融资功能,都能为企业解决资金需求的问题,但两者存在很大的不同。
1)融资方式不同
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融通资金时,企业直接借入的是设备的使用权,同时相应地解决了设备购置所需的资金;而用贷款的方式融通资金时,企业直接借入的是货币资金的使用权,并没有相应地获得设备,只是通过购买才能获得设备的所有权。
2)信用资金运动的形式不同
银行信用的运动形式是货币——货币,融资租赁的运动形式是货币——商品——货币。
3)信用扩张能力不同
发展融资租赁一般不会造成信用膨胀。4)融资限制和成本不同
租赁不会导致负债增加,不会改变企业的资产负债比,也不会影响其偿债能力。而贷款是企业对银行的负债,贷款的增加必然提高其资产负债比例和降低偿债能力,为以后融资带来困难。银行贷款限制多,贷款困难。
3、融资租赁与财产租赁 1)租赁物件的选择权不同 2)租赁交易的目的不同 3)租赁业务的复杂程度不同 4)租赁经营方式不同
5)对租赁合同当事人的要求不同 6)租赁期满,对租赁物件的处理方法不同
三、融资租赁的功能
金融租赁与银行信贷、发现股票及债券等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较,无论从微观层面,还是从宏观的角度来看,都具有其特有的经济功能。
1、融资租赁的微观经济功能 1)拓展资金融通渠道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一个企业能否及时筹措所需资金,加快设备的更新改造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是至关重要的。而融资租赁是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一种有效方式。不但帮企业解决了资金缺口,而且做到了100%融资。
2)降低资金融通成本
融资租赁更侧重于企业将来的发展,并受到国家税收政策的扶持,有利于企业扩大融资规模。
3)防止设备陈旧老化 4)避免通货膨胀损失
2、从宏观的角度来看,融资租赁具有的经济功能 1)推动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升级
融资租赁作为现代科技发展与技术进步的产物,它伴随着技术进步,共同作用于产业结构。融资租赁的广泛采用,可以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步伐,进而实现产业升级。
2)刺激投资,抑制投资膨胀 3)促进商品销售,刺激商品需求
4)引进先进技术、利用外资、促进对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