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解读_毕业生就业派遣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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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4-28 22:15:05
相关毕业生就业派遣政策解读
一、毕业生网上签约及就业率统计的有关规定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规定,毕业生就业自2006年开始,全部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毕业生注册
根据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派遣规定的毕业生,于每年11月下旬登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毕业生注册。
2、毕业生登陆
毕业生根据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到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个人信息维护、电子简历制作、发布求职广告、职位搜索、签约解约等操作。
3、毕业生网上签约
1)已经在山东省就业信息网注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共同登陆山东省就业信息网,根据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投递电子简历,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出签约邀请,毕业生同意,签约即可完成。
2)尚未在山东省就业信息网注册,毕业生要协助用人单位到当地就业主管部门(人事局)办理用人单位的注册(需要带营业执照和技术监督代码证),然后共同登陆山东省就业信息网完成网上签约。
3)尚未在山东省就业信息网注册,用人单位又不愿意在信息网注册开户,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然后利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协议书录入功能,将协议书内容进行录入。
4)已在省外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到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统一编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签订后,利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协议书录入功能,将协议书内容进行录入。
5)就业协议书的效用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网上签约的要求用人单位打出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一份);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的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鉴证机关、学校各一份);省外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一份);纸质就业协议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月20日前送交各系部,各系部汇总后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据此编制就业方案,报省人事厅审核并办理派遣手续,派往签约单位,户口和档案也随着转到就业协议书约定的接受地点。
4、劳动合同
已落实就业单位但不能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签订后,将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后,于5月20日前送交各系部,并将劳动合同内容录到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各系部汇总后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报省人事厅审核,审核合格后记入正式就业率,但不作为派遣依据,户口和档案回生源地人事局。
5、升学
参加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和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出国护照复印件,于5月20日前送交各系部,并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录入“升学”,各系部汇总后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报省人事厅审核,审核合格后不进行派遣(不打印报到证),以减少毕业生数量的方式记入正式就业率。
6、出国劳务
对于出国就业的毕业生,将与国外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出国护照的复印件及中介机构的书面证明,于5月20日前送交各系部,并将劳动合同内容录到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各系部汇总后送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报省人事厅审核,审核合格后记入正式就业率,但不作为派遣依据,户口和档案回生源地人事局。
7、入伍
等待相关政策出台,在没有新政策之前,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相关就业政策规定
(一)报到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省内院校毕业生和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须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的招生大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到山东省人事厅办理审核、签转手续后,再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等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签发到各市、县人事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相关的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回省报到的(含报到证签发到省人事厅报到的),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后,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生源所在市(设区市)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激活网上账号和落户等手续,省人事厅不再办理签转手续。
(二)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人事局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二次派遣自7月16日开始。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鉴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带以上材料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带以上材料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3、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其中异地就业的(含人事代理的),须出具原报到地人事部门同意其异地就业的函。
4、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经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办理派遣手续。
(三)调整改派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1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由各级人事部
门办理的改派手续。调整改派自8月15日开始。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走网上解约流程,打印出解约函------>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鉴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就业协议书鉴证和派遣手续由新接收单位的同级人事部门办理。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改派手续办理流程: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与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带以上材料到省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3、省外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与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带以上材料到新接收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和派遣手续。
4、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持原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与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带以上材料到新接收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经省人事厅审核同意后办理派遣手续。
5、解约后回生源地的改派手续办理流程:省内院校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到生源地市级人事部门办理;省内院校非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到省人事厅办理;省外院校山东生源原就业单位在省内的,带报到证、解约函到生源地市级人事部门办理。
摘自青岛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