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人民医院转诊转院规定_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吉县人民医院转诊转院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吉县人民医院转诊转院规定

根据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及县城镇(居民)医保中心、新农合管理部门对转诊的相关要求,特规定如下:

一、凡是在我院门(急)诊就诊或住院的患者,因我院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有效诊治,需转院者。经请本例患者疾病对应科室主任会诊,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到医务科,由医务科主任审核并签字后及时办理转诊手续。

二、未在我院就诊,在外院住院的患者,因报销补办转诊手续者,一律不允许开取转诊手续。

三、在我院就诊的患者,其患者本人或家属要求转院者,属于其个人行为,不予开取转诊手续。

四、严禁医生跨专业开取转诊手续。

五、违反以上规定者,医务科不予盖章审批,并对责任医生及科主任罚款100元。

医务科

2014年2月15日

《吉县人民医院转诊转院规定.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吉县人民医院转诊转院规定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吉县 人民医院 转诊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吉县 人民医院 转诊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