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工商系统区域协作执法办案机制的思考_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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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加强工商系统区域协作执法办案机制的思考

作者:郑时根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领域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形式也呈现出多样性,尤其是食品安全等问题全社会瞩目,其危害性无论在行政地域和生产、消费等各个环节中都有不断扩大和渗透的趋势,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形势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要打破传统的工商所办小案,工商局办大案,办案各自为战的旧模式,要建立起在系统内各执法办案单位的横向紧密协作、纵向一体化的跨区域办案工作机制,把每一起违法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一、建立区域协作执法办案机制的有利因素

(一)有利于化繁为简,推进职能到位。目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办案涉及范围小、领域窄,有的部位存在不到位的地方,这固然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综合性的职能特点,执行的法律、法规数量较多有关,但更重要的是由于对各执法机构的职责界定不清或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如,有的地方,科所之间执法办案职责交叉重叠,对单个执法机构而言,小而全,各种类型的案都能办,对整体而言,则杂乱无章,好办的案,争着办,难办的案,没人办。建立区域协作执法办案机制,对工商部门执行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性质相近的原则,归为几个大类,落实到相关办案机构,实行“菜单式”管理,实现分工精细化、职责具体化,谁的任务谁承担,谁的职责谁履行,可以有效解决部分领域监管执法不到位的现象。

(二)有利于扬长避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在“小而全”的执法模式下,一个执法机构的人员相对较少,但接触的面较宽,执法人员办案的随机性较大,战线太长,分散精力,对相关业务的钻研不够,浮在表面上,造成执法办案的深度和水平不高,大案不会办,小案办不好。建立区域协作执法办案机制,使执法人员办案的范围相对固定,能够坐下来,深进去,研究透,做到“术业有专攻”,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培养出一批执法能手、办案标兵。

(三)有利于加大力度,树立执法办案权威。在以往的基层行政执法中,各执法机构各自为战,力量分散,各地外部执法环境不一,个别地方讲情之风盛行,外部干预较多,基层行政执法阻力较大,执法办案的力度不足。建立区域协作执法办案机制,一方面,提高了自身执法办案能力,案件的事实清、证据足、定性准、程序合法,能够让当事人无漏洞可钻,让讲情人无话可讲;另一方面,对一些影响面广、案情复杂的重大、疑难案件,可以集中起优势兵力,各方面的办案专家、能手进行研讨攻关、重点突破,做到大案办的了、难案办的好,树立工商机关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四)有利于理顺机制,增强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协调性。建立区域协作执法办案机制,并不一味强调在职能上的“分”,同样注重在行为上的“合”,建立统分结合的执法机制,是其中的一项重要目的。各执法机构在日常行政执法中负责履行好自身的分工职责,对该办的案要办好,该管的要管好,力求把各项职责履行到位,不出偏差。在开展重要、专项整治行动时,则要服从统一指挥,发挥专业优势,管好所负责的部位和环节,并搞好上下协调与左右衔接,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

(五)有利于防范风险,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建立区域协作执法办案机制强调的是精细化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专业化,有利于把某一个环节、某一项领域的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降低可能存在的风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而推动系统整体执法水平的不断提升,增强人民群众对工商工作的信任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六)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体系的基本形成,为推进行政执法专业化奠定了理论基础。“两费”停征后,基层队伍素质、工作理念以及各方面工作条件的改善和提升,为建立区域协作执法办案机制提供有利的环境和基础保障。

二、建立区域协作执法办案机制的建议

(一)建设一支业务精良、专长突出的行政执法队伍。针对当前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专业素质的实际,应把提高专业执法能力培训摆到突出位置:一要打牢基础,精通法理。法理是法的基石。法理掌握不好,再多的方法和技巧都是徒劳。加强法理知识学习,向书本系统地学、全面地学。如近年来陕西省工商局鼓励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选送优秀执法骨干到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进修深造,聘请法律专家讲授专业知识,培养出了一批熟通法理的专业人才,再通过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有效增强了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二要注重实用,加强锻炼。在学好法理的基础上,以提高实战能力为重点,加强对各种类型执法办案技巧的学习。如安康市工商局在工商红盾内网中开辟《法制园地》栏目,把好的案例或最新法律法规上传到红盾网上,供大家学习。

(二)建立条块结合、网格监管、专业执法的监管执法模式。多年来,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着重强调和突出的是以工商所为主体的“属地监管”,实践证明,“属地监管”有效促进了各项监管执法责任落实,在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一方平安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有一点不可忽视,工商所的监管是“点”上的监管,受人力、物力和业务能力限制,对一些有一定难度或专业要求较高的案件,查办起来,难免捉襟见肘。如一味强调属地监管,下放执法权限,就会造成执法力度递减,执法效果很难保证。因此,建立区域协作执法办案机制,必须大力强化上级局尤其是县级局的条线专业执法,做到属地监管与专业执法并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具体的运行模式上,强化“属地监管”要以工商所为主体,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细化分解责任,确保不出问题;强化“专业执法”要变“小局大所”的改革思路为“精局强所”,大力强化县级局各专业执法机构的执法力量,提高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和查办相关领域大要、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执法能力。总体而言,就是要做到条块结合,“重兵防守、精兵突破”。其中关键的一点,是要明确职责,精细分工,合理划分县级局专业执法机构与工商所之间的执法办案权限,做到职责与能力相匹配,相互支持不推诿,相互衔接不脱节,严禁多头执法,争抢案源。

(三)要建立部门协作执法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对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等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治行动,要在各级政府、纪委、政法委等上级机关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超前谋划,上升行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工作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效能,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定期沟通协调,通报案情,会商有关疑难复杂案件,移送案件线索,提高行政执法的准确性、权威性、统一性。

(四)加强对新领域、新行业监管执法的探索与实践。当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新的监管对象、新的市场领域、新的营销手段以及新的经济违法行为不断出现,推进行政执法专业化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及时研究和掌握这类经济行为的规律和特点,采取有效的手段和方式,实现监管执法职能到位。如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网上市场监管队伍,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五)强化对专业执法的考核与监督。建立区域协作执法办案机制,必须建立一套与之相对应的专业执法考核评估体系,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紧密衔接,各项职责落实到位,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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