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中整治_推进农村环境集中整治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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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总结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围绕“服务群众、管理创新”主题,立足我院本职工作,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众基础。现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群众、管理创新”为主题,以“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为主线,将整治活动贯穿管理服务全过程,融入司法办案各环节,增强群众工作本领,转变司法作风,形成亲民爱民的行为规范,培养亲民爱民的高尚情操,以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强化法院职能、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全院干警人人参与、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确保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与率、受教育面达到100%,实现活动全覆盖。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院干警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形成“警爱民、民拥警、警民团结一家亲”的生动局面,真正达到“全面覆盖、警民亲近、社会和谐”的效果,实现“面貌一新、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

(一)服务群众作风有新转变。牢树为民服务意识,时时把群众冷暖挂在心头,处处把群众当亲人,解决一些干警在思想上不尊重群众、在感情上疏远群众、在工作上脱离群众等问题,密切法院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服务群众本领有新提高。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学会与群众打交道,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管理创新能力有新增强。探索参与矛盾纠纷体系化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新机制,全面完成审判质量、司法民生、基层基础三项工程,深化化解涉诉信访、执行联动、“大调解”、廉洁司法防控四项机制,推动形成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四)司法公信力有新提升。构建法官与群众双向互动平台,健全完善服务行为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气,造就“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亲民爱民”的法官队伍,实现“面貌一新、社会公认、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工作步骤

从今年7月份开始至2013年12月,“警民亲”活动分为动员部署、活动落实、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至2011年8月)

1、组织学习。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的重要批示、全省政法干警庆祝建党90周年暨开展“警民亲”活动视频大会精神和上级法院对开展“警民亲”活动的要求,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筑牢“警民亲”活动的思想基础。

2、广泛动员。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干警大会,专题安排和部署“警民亲”活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确保干警参与率、受教育面达100%。

3、细化方案。根据省、市统一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加强研究,认真分析,精心制订“警民亲”活动工作方案,突破工作重点和难点,务求实效。

(二)活动落实阶段(2011年9月至2013年6月)

1、群众观点讨论活动

2011年9月底前,采取分部门和分支部讨论的方式,开展以“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为主题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每名干警在大讨论活动中紧密结合实际,写自查报告1篇,认真审视自己在群众观念、群众感情、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切实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为民等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

2、民情民意走访活动

——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走访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广泛征求其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召开廉政监察员座谈会,了解法院干警工作中的违纪违法及有损法官形象的情况;通过网站建立“警民亲”活动专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回访当事人活动,了解当事人对司法裁决的意见和生产生活情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深刻分析,强力整改,确保问题查找不深刻不放过、原因剖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效果不明显不放过。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深化“一对一”联络人大代表和“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法院”活动,主动汇报通报重大工作,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廉政监督员的司法参与权,每年邀请他们至少参与审理、调解或执行2 件案件。

3、司法管理提升工程

——强化审判管理。全面实现网上办案,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生成。所有案件纳入流程管理,建立随机分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强化院庭长管理职责,杜绝违规超审限。加强对业务部门、审判执行人员的办案质效评估,开展随机、重点和专项质量评查活动,减少办案错误和瑕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和制度体系,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管理和态势分析研判,不断提升审判管理水平。

——改进司法作风。健全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工作礼仪,规范接待语言和行为,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切实解决“冷硬横推”等突出问题。热情接待每一位来信来访群众,认真倾听他们的要求,耐心细致地解答他们的疑问。简化群众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诉累。对待当事人不偏不倚,主动接受监督,严肃处理违反“五个严禁”、“两个规定”等行为,以公正廉洁的实际行动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

4、司法为民推进工程(1)司法利民活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和安居乐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期待,组织开展专项审判活动,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原则,严惩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以及制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坑农害农犯罪。

(2)司法扶民活动。加大对涉“三孤”人员、普通劳动者、老幼妇孺、困难企业等相关案件的执行力度,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急需,集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活动,减少涉民生执行积案,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司法便民活动

——打造立案信访窗口。不断完善立案信访窗口“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八大功能,实现“一站式”流程服务,规范窗口服务行为,使窗口功能更加齐全、更加优化、更加高效,成为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展示形象的平台。

——丰富诉讼服务载体。广泛开展网上立案、网上信访、网上查询咨询,开通并公布电子邮箱、网上答疑、服务热线等互动交流平台,便于群众参与诉讼和联系法院。积极开展法律“五进”、“送法下乡”活动,大力推广院坝法庭,开展巡回办案,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开辟涉农、涉老幼病残案件绿色通道,加快立案、审判和执行进程,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诉求。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力争年内建成1 个科技法庭。通过法院网站,向社会公开非涉密案件生效裁判文书,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强化审务公开和执行公开,公开非涉密规范性文件,公布执行财产线索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开展“法院开放日(月)”、“主题宣传月”、与群众联谊互动活动,帮助群众了解法院,增强感情认同。

(4)司法助民活动

——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加大诉讼费减、免、缓的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加大对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信访案件当事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力度。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建立司法救助金逐年增长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救助金使用范围、救助对象,简化审批和发放程序,扩大救助覆盖面,使真正有困难、有需要的当事人,能够及时得到救助,感受司法温暖。

——深化“大调解”工作。进一步推动“大调解”体系完善,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及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委托调解、邀请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深化全程全员全域调解,不断总结完善类型化调解经验,提升司法调解水平。

——妥善化解信访案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风险评估,及时化解信访苗头。加强判后释疑,耐心细致地回答当事人的疑问。开展“大接访”、“大走访”活动,广泛借助行政、社会的力量,帮助信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院长、庭长要带头包案,每年必须包案化解1—3 个信访疑难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

全面总结“警民亲”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将好经验、好做法系统化、理论化、制度化。院各中层部门要将活动总结于2013年10月30日前报院“警民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为确保全院“警民亲”活动顺利开展,院成立“警民亲”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蒋伟林任组长,院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政治处(监察室),由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金明兼任主任,院各中层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警民亲”活动日常工作。各中层部门要提高开展“警民亲”活动的认识,层层分解任务,人人落实责任,确保思想发动、组织实施、工作重点、推进措施、工作效果“五到位”。

(二)注重统筹结合,确保活动效果。要将“警民亲”活动与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结合起来,互为载体共同促进。特别是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突出司法职能特点,以活动的推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坚持真抓实干,力戒形式主义、力戒表面文章、力戒沽名钓誉,切忌脱离审判执行工作,喊不着边际的口号、提不切实际的指标,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三)狠抓督导检查,确保活动落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确定的领导干部联系点,作为“警民亲”活动的联系点。要通过工作督导、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改和通报问题,并将“警民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部门和干警年度考核目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抓好。

(四)强化宣传发动,确保良好氛围。要从提升法院影响力、增强群众满意度、为法院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出发,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法院在活动中贴近民心、维护民利、促进民和、保障民安、改善民生中的创新举措、工作效果、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并做好活动资料的整理、保存和信息报送工作。

主题词:队伍建设 警民亲

方案 通知

抄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

华蓥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2011年7月11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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