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_渣土车及建筑工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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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安排、部署和《贵阳市力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城区强力开展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整治,市区结合,长效管理”的原则,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遏制渣土运输导致的环境污染,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整治范围
云岩、南明、小河、乌当、花溪、白云、金阳新区范围内建筑工地。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1、建筑工地管理:按要求设置1.8米以上实体围墙进行作业,围墙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外墙设置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及加强工地安全管理等相关标语。出场路口按要求进行硬化,施工场地内材料堆放整齐,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的现象,按 —1—
要求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和沉淀设施。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施工噪声扰民,杜绝扬尘污染现象。
2、准运制度管理:对需处置、运输建筑渣土的建筑工地和施工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达到条件后方能办理《渣土处置证》、《渣土准运证》及《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未按相关要求取得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偷倒、乱倒建筑渣土。
3、运输车辆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的通告》要求,严格实行密闭运输,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载、撒漏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一)摸底调查和宣传准备阶段(2010年2月25日—3月5日)
1、开展建筑工地摸底调查,积极做好前期工作。
(1)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各区(管委会)配合,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建档。根据普查的情况,对不符合文明施工及建筑垃圾管理有关规定、需整治的建筑工地,逐一提出整改意见。
(2)由市城管局负责,各区(管委会),对全市建筑工地出场口道路硬化、车辆清洗平台及设施、工地监控设施、运输建筑渣土车辆机械改装密闭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对不符合要 —2—
求的工地,不予办理渣土处置及运输手续。
责任单位: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2、加强舆论宣传和曝光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电视、报刊、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和曝光力度,广泛发动市民和所有建筑工地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以维护城市环境为己任,树立集中整治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不断美化城市环境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0年3月5日—3月31日)
1、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渣土运输工作。
(1)加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由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各区(管委会)配合,对未按规定要求设置实体围墙、冲洗平台以及场地管理不规范、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杜绝不文明施工的现象。
责任单位: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2)由市城管局指派、聘请专人对云岩、南明辖区内的建 —3—
筑工地进行日常监管,在所有在建工地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行全天24小时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云岩、南明区人民政府
(3)小河、乌当、白云、花溪、金阳新区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管理,杜绝不文明施工及未实行密闭运输、渣土运输撒漏等现象。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3、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杜绝渣土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
(1)由市、区城管、交警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城区主要出入口道路、建筑工地做到全天候巡查、设卡守点,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载、未实行机械密闭改装、撒漏污染路面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2)市和各区城管部门组建环卫应急队伍,加强城区道路巡查力度,发现渣土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及时安排力量完成清扫工作,并加强保洁力度,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城管局
4、加强倒土场的日常管理。各区(管委会)加强对已审批倒土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废物入场。加强倒土记 —4—
录,认真查验《渣土准运证》,实行凭证入场制度。逐步取缔非法倒土场,杜绝偷倒、乱倒现象。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5、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监控。各区(管委会)要加大辖区内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的监控力度,及时处理市民投诉,重点对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
6、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由市城管局向社会公布“12319”24小时举报电话和相关奖励政策,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对车辆撒漏渣土、污染路面以及管理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督、举报。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010年4月1日以后)
集中整治行动后,各区(管委会)、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整治、自查、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做好查缺补漏,严防回潮。制定并落实城区建筑工地纪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的长效管理措施,明确相关的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四)检查、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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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每月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结果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挥部每月检查结果进行考评,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或未达到整治效果,影响整个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单位和个人批评通报,在接受国家和省创卫工作暗访和检查验收过程中,影响和导致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大局的,将提请市委、市政府严格按照党纪、政纪和责任追究等规定,责令其主要责任人引咎辞职,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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