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周六、日律师值班须知_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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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周六、日律师值班须知
为便民为民工作更好体现,市法律援助处实行周六、日律师到法律援助处为群众法援服务,现规定如下:
(一)社会执业律师在市法援处值班是属于履行法援义务的具体方式之一。
(二)市法援处制定社会执业律师援助咨询值班排期表,律师所按排期表指定的日期,安排本所律师参加值班工作。
(三)值班律师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在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当事人收取钱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值班律师协助法援处工作,接受法援处安排。值班律师应坐在指定的座位上,解答法律咨询,值班律师须将咨询情况记录,填写登记表。
(五)值班律师应把律师牌以及所属律师事务所的牌子放在显眼处,让群众清楚值班律师以社会律师名义履行法援义务的身份及所属的事务所。
(六)值班律师须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正确指导、引导、劝导来访群众,减少纠纷,化解矛盾。在咨询中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等特别事情应即向法援处反映。
(七)值班室是司法局、法援处便民、为民的服务窗口,值班律师应认真对待值班工作,对来访群众热情,耐心解答 群众咨询;同时注意形象,坐姿端庄稳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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