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档案转递的一封信_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说明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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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毕业生的一封信

毕业生同学们:

新年好!

光阴荏苒。转眼间,建院的生活即将成为大家人生中最美好的回忆!我们共同见证了学校的发展,档案见证了大家成长的足迹,记录了大家在学校的点点滴滴。在大家即将离校之际,请关注一下毕业生档案是如何转递的,以便我们相互沟通和理解,确保记录大家学业历程的个人档案顺利地寄到接收单位。

一、学生档案的管理和转递

学生档案的管理和转递由学生处档案室负责。

二、档案转递方式

根据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学生档案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必须以机密件形式转递到档案接收单位。

三、档案转递去向

毕业生档案去向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转递至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并同意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学生处则按照报到证上的单位将毕业生档案转递至用人单位。

2、转递至原籍所在地人事局:若用人单位不能接收毕业生档案,如非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机构等,学生处则按照规定则将毕业生档案转递回毕业生原籍(一般至县/市)所在地人事局。

3、转递至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若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本人有特别说明,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则材料档案转递至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单位。

四、档案转递时间

学生处档案室一般是7月下旬开始进行学生档案转递。

五、档案去向的查询

档案寄出一个月后,同学们可向档案接收部门及时查询。同专业同姓名的同学,还请注意查验档案材料,如发现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档案室联系。如档案未收到需要查询邮寄去向的,一定要在一年内查询,错过时间将爱莫能助。

六、报到证及其核对

毕业生报到证每人一份,由四川省教育厅按照学院的就业方案统一印制派发,招分处一般于6月底将报到证发放至毕业生。报到证对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报到,档案、户籍转迁等问题具有重要作用,请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务必确认领取到的报到证,并确定报到证上的每一项信息完整、准确。特别是同一专业、相同姓名的同学,一定要认真核实自己的报到证信息。

1、各位同学的报到证是招分处按同学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为依据填写的。它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离校前发给毕业生本人,副本装入毕业生档案。

2、请同学们特别注意报到单位和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之间的关系。学生处档案室按学校招分处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上的单位或人事局进行每位毕业生的档案转递。

3、请同学们拿到报到证时检查单位是否有误,毕业离校前若发现有误就请及时找招分处更改!否则档案寄出自行负责。

4、请同学们根据协议提供本人档案转递单位的详细地址,提供相应的人才(市场)交流中心的名称及详细地址。填写准确详细的档案接收部门及其所在的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码,单位名称不得使用简称。

5、如果个别学生因工作单位有变动或与原签约单位不同,需改派,请于5月30日前到招分处办理改派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告知学生处。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档案错误问题,自行负责!

6、请同学们诚信就业,遵守协议规定。若因个人单方面违约、毁约等不诚信行为造成损失或引起法律、民事纠纷等问题,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毕业离校后若需要办理报到证改派、补办等手续的请于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学院招分处办理申请,之后需个人前往四川教育厅盖章才能生效。若毕业生因工作原因不便回校办理的,可以委托家长、同学、班主任等代办,但必需出具相关委托证明。

七、特别说明

学生处档案室按学校招分处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上的单位或人事局进行每位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如果是由于同学们填写不清楚或错误等原因而使档案滞留、错寄的,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超过学校规定的保管期限将依据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档案保管费。

同学们如有档案上的问题可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8)2650256

同学们如有报到证的问题请与招分处联系,联系电话:(0838)2653789 衷心祝愿所有毕业生都有更加美好的前程!愿大家展开翅膀,在理想的天空里,飞得更高,更有力量!

请记住今天你以母校为荣!明天母校以你为荣!

招分处学生处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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