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_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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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2014﹞10号
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现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区委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厘清党工委领导班子责任,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形成认识到位、任务量化、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工作机制。促进街道党工委和街道纪工委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在岗尽职,以良好的党风促进马庄办事处快速发展。按照纪检体制改革的新要求,突出纪委执纪监督主业,把完善党的建设、廉政考核、案件查处、责任追究作为重点,加强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和跟踪评议,形成监督有力、制约有效的监督体系;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追究制度,把“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二、责任内容
(一)党工委领导班子责任
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辖区工作总体布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及重要时点的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2.督促机关各科室、各社区(村)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3.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营建崇廉风尚。
4.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反对铺张浪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地反对 “四风”。
5.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6.维护党员干部群众合法权益,畅通干群交流渠道,加强党内民主,保持与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倾听社会公众对办事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党的工作。
7.领导和支持区纪委和街道纪工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和保障区纪委和街道纪工委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腐必惩。
(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
1.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敢于担当,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严格执行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实施有效监督的相关规定。
2.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3.加强检查督促。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班子成员、下级成员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4.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完善信访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5.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纪工委监督责任
1.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助街道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协调解决办事处反腐倡廉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2.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和党工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贯彻落实。
3.加强对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盯住“四风”问题不放松,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的典型案件,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4.落实案件查办责任,依法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
5.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承诺制度。全辖区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年初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新提拔领导干部在任职前向组织作出廉政承诺。牵头科室:组宣办
(二)落实廉政责任。每年初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与机关科室负责人、社区(村)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量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室
(三)廉政谈话制度。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述职、述廉、任职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牵头部门:组宣办
(四)组织专项检查。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纪工委组织实施。对各部门、各社区(村)的党风廉政建设、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和执行上级决议决定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出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
(五)述廉评议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制度。党政正职述职述廉报告报上级纪委审阅评议,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报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审阅并接受民主评议,各部门、个社区(村)述职述廉报告经民主评议后报街道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审阅,评议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
(六)纪工委约谈制度。纪工委主要负责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评价、党风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适时约谈各科室负责人、个社区村党组织负责 5 人;对所在社区(村)发生一般违规违纪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牵头部门: 纪检监察室
(七)加强案件查办。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不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违反党政纪和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并公开曝光。
牵头部门:纪工委(监察室)
(八)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采取分片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机关各科室、各社区(村)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适时通报检查结果,并将其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
牵头部门:纪工委(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各科室、各社区(村)要把落实“两个责任” 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层层传压力、一级抓一级。
(二)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创新工作举措,适时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估,对照职责任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在实处。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教育引导力度,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要充 6 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宣传。要面向社会开展履行“两个责任”公开承诺,增强党内工作的透明度。
(四)建立考核制度。街道纪工委对各科室、各社区(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单独考核。凡是被举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部门和个人,经街道纪工委查证属实、作出处理的,在评优、评先、晋级、晋升时均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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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