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而下地构建中国公民社会结构_浅析中国当代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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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而下地构建中国公民社会结构
托马斯·海贝勒
在展开本文的论述之前,我们首先要回答:中国是否确实存在、发展着公民社会?我认为,中国目前还没有公民社会,但正在出现公民社会的结构。这两者之间有很大区别。从公民社会的定义来看,它涉及的范围是那些介于国家和私人(或家庭)之间的活动。在西方公民社会的概念中,它具有几个最基本的特征。第一,在西方概念里,国家、家庭和私人活动是相互分离的,在某种情况下彼此联系,共同作用;第二,西方概念里的公民社会指的是独立于国家的社会活动。但是我们可以对现代化有不同的定义,为什么不可以发展出不同于西方语境的公民社会概念呢?我认为在世界不同的地方对公民社会可以有不同定义,也正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中国已经出现了公民社会的基本结构。
我的基本论点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模式是自上而下推进的,这不同于欧美的自下而上模式。我们在中国任何地方都能够发现,一些公民社会的基本结构正在形成,但不同于西方公民社会发展的是,这些结构是自上而下形成的。基于此,我提出,中国的公民社会是一种专制模式,或可以称之为狭隘的公民社会模式,它呈现出自上而下的特征。
下面讨论中国的公民社会能否形成和得到发展。
第一部分:中国公民社会的概念
在已有关于中国公民社会能否形成和发展的讨论中,正反双方各执己见。反对的理由主要有:第一,公民社会仅和民主制度相联;第二,在中国还没有形成国家和社会的相互分离;第三,中国是个执政党控制的国家,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公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但与此同时,也有三条理由支持中国公民社会存在的可能:第一,中国学者已经对“公民社会”进行了探讨,我认为西方学者应该对此引起重视,因为中国的学者已经采用了公民社会的概念并做出了相关论证,我们必须接受这一事实;第二,公民社会结构的出现可以先于民主化进程,因此,即便在权威控制阶段,我们仍然可以发展出公民社会的结构;第三,中国已经具备了产生公民社会的先决条件。
引言中已经提到,中西公民社会概念的内涵是截然不同的。在中国,“公民社会”这个概念指的是社会公众,而“市民社会”多指城市居民而非农民或农村地区的人口。中国的公民社会概念呈现出非对抗性,即国家和社会不是对抗性的两面,而在西方国家,国家和社会的对抗性是公民社会概念的重要部分。在中国语境下的公民社会定义中,我们发现国家和公民社会是相互交织和相互影响的。因此我认为中国公民社会结构的产生更多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过程。
为什么公民社会的概念内涵在中西方产生这种差异?一方面,中国仍处于国家体制机制建构的进程中,包括法律体系在内的各种体系的运作尚待改进,目前对有关法律法规等问题做出的任何改变都有赖于中央和地方政府行为,这可以用政府组织和民众的“文明竞争力缺乏”来解释。另一方面,中国正经历着时代性的价值观转变,这使得国家和民众都有必要学习和内化新的社会准则,公共领域和公共控制等新兴词汇正伴随着网络和非政府组织的兴起而出现。
基于这些差异性,我研究中国公民社会发展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是:是否有这样的领域出现,它一方面不完全自治,另一方面又不与国家保持完全一致,换言之,它不完全依赖于国家,同时也不完全与国家割离。我试图确证,在中国是否已经出现那些自治社会领域的核心基础。我定义的中国公民社会是:在党政国家之外出现了公共领域。
第二部分: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可能性:理论框架与应用
学者们认为,东欧后社会主义国家和前苏联国家中公民社会出现的历史经验,为公民社会发展提出了一个理论框架。这一框架显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社会需要四个先决条件:企业文化、公民文化、话语文化和日常文化。我将在中国的现实语境和当下情况中对这些概念进行解释和对照。简单地说,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和企业家存在的经济领域。公民文化指的是政体、社会。话语文化是指社会意识、社会知觉和政治文化。日常文化指的是有关日常生活和日常行为发展的问题。下面我将这四点放在中国社会中具体加以说明。
企业文化
改革开放后中国发展了私有制,并完善了相关法律、提升了公民权,这些都是发展公民社会的先决条件。众所周知,中国政府从80年代开始发展市场经济,使私营企业进一步复苏,中国企业私有化也日益成熟,这是公民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公民社会发展要求企业文化、公民文化等四种文化的发展,在中国,人们普遍认为典型的公民社会发展是与社会环境的发展紧密相关的,但是由于公民社会具有不同特征和构成,因此说它仅和社会环境相关是过于片面的。自我雇佣和私营部门的发展意味着私营企业家的出现,这大大推动了企业文化的形成,私营企业家不仅具有经济功能,同时也具有社会和政治功能,他们是推动创新的改革者,是目标和结果导向的群体,具有高个人主义倾向的竞争意识和理性计算。他们不仅在经济领域,更在社会领域树立了一种关注社会发展的行为模范。值得一提的是,私营企业家正在形成所谓的“企业社会责任“,中国的企业家中已经逐步出现社会责任感意识。
公民文化
公民文化的发展与公民的出现直接相关,没有公民就不可能出现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与公民的出现紧密相连。那么现在中国是否有公民呢?首先来看“公民”的定义,“公民”有四个特征,第一,他们有参与政治和社会问题的可能性。第二,他们要有较高的生活水平,因为参与社会问题需要时间、金钱和资源的投入。第三,他们具有公民意识,这就是说他们是志愿参与各种社会问题的,而不是为自己、家庭、客户或者所在社区谋取一己私利,这意味着公民需具备公民责任感和文明竞争力。第四,他们具有公民权。
如何才能培养公民?首先要提高公民参与,我们现在有村民直选,有城市街道社区的直接或间接选举,也有NGO、非政府组织,可以说具备了公民参与的可能性和机会,因此“公民”正日渐形成。第二,现在城市大部分人口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显著提高,达到城市中产阶级水平,他们大多开始关注社会问题。第三,在志愿活动方面中国较为欠缺,据统计,2007年中国有1.7%的人口参加过志愿活动或志愿组织,而在德国这个比例约为49%。但这与中国的历史有关,在历史上,由于体制原因中国人普遍缺少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乡村地区的人很少关心与自身无关的人或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我发现,在一些街道社区,所谓的志愿组织并不是完全志愿性的,因为在大部分城市里志愿者都是党员,或是那些靠低保生活、收入来源于政府的人们。第四,中国的公民权目前也没有得到充分发展,我认为现在中国只形成了初级阶段的公民文化,也就是说中国的公民文化是由“不完全的公民”所形成的。此外,个体自主性的发展也十分重要,它是指人民能够对生命和生活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这有别于道德时代人民生活全交给国家负责的观念。事实上,随着收入的提高,中国人对生活有了自己的见解,并关心起国家和社会问题,这对发展公民社会来说是非常有利的。曾有论者认为,个体自主性存在于某种组织自主性之中,那么在中国,人民是否经历了从“群众”到“公民”的转变。“群众”是政治术语,而“公民”是法律术语,从政治到法律,从“群众”到“公民”存在着巨大的转变。所谓的“弱公民”是指,伴随着时代进步、参与度的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志愿性社团的出现,中国已经出现了一些“公民”的特征,但是“弱”的,而不是“强而明显”的。
话语文化
话语文化具有四个特征,第一是知识分子话语,第二是对于不同看法和多元化观点的接受和包容,第三是对批评性声音的接受,最后是开明自由。我将这四个特征总结在一张图上(参见图1)。
图1中国的话语文化(见附件图1)
图1的底部是四个对决策具有影响的群体,他们组成了政治话语。公共知识分子非常接近于政党,他们对中国的政治、社会发展提供许多有别于政党的见解和看法;智囊团则负责向政府或者政党提供决策建议;互联网聊天组(网民)的出现极其重要,他们对公共决策和国家领导产生影响;最后是所谓的网络社会运动,参与者虽然只在网络空间中交流,在现实世界中并不碰面,但他们有着共同的社会主张。来自这四个群体的改革意见只要遵从了党的方针路线的,或者说具有“政治上的正确性”,那么就能够被党政国家所接纳。中国以外的国家都难以理解这种国家和社会知识领域的相互联系方式,同样他们也很难发现知识分子、社会和国家在不同领域之间的相互联络。在我看来,互联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公共领域,它所创造的公共空间是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前提。截至去年年底,中国有2.5亿的互联网用户,最近几年,互联网用户的数量几乎每隔18个月就要翻一翻。绝大多数互联网用户都是年轻人和接受了良好教育的人,只有少部分在农村地区。那些在网上讨论政治问题的互联网用户都是温和的,他们不赞成体制改革而主张改善治理,将善治作为政治体制改革或政治互动的最终目标。在西方国家,我们曾讨论过互联网是否会导致技术决定论的问题,技术决定论意味着互联网的使用将改变政治结构和政治系统性思维。在我看来,这不是个问题,在中国尤其如此,因为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对改变政治体制不感兴趣,他们只希望当前的政治体制变得更加有效,也就是将政府从统治变成善治。另一方面,互联网创造了新的政治参与渠道,它具有高度的政治透明度和社会批判性,在德国,我们称之为Gesellschaftskritik。互联网提供了独立的公共领域,尽管目前存在着对互联网的极端控制,但我认为事实上互联网是无法被完全控制的,它为社会组织提供了新的机遇,为社会联网提供了新的形式。
以2007年厦门PX项目为例。当时厦门政府决定建立PX工厂,PX是一种用来制造塑料制品的化学元素,它具有致癌性。这一事件的背景是,台湾的PX工厂被关闭并移至泰国后,泰政府出台了新而更严格的环境准入政策,这导致PX工厂被迫转移至厦门。在市政府规划中,PX工厂将建立在厦门北部的一个居民小区,但这一事件很快被厦门大学的公共知识分子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网络告知所有厦门人民,当然也包括PX工厂存在的潜在危害。厦门只有一个环境方面的非政府组织,在该组织无法得到厦门政府对此事件的回应后,即将有关情况告知了厦门以外的相关非政府组织,紧接着上海、南京、广州等地的非政府组织在互联网上发布此事件,广泛提醒民众注意PX工厂的危险。此外,尽管厦门本地主流媒体并未发布记者的相关报道,但广州、上海、南京等地的报纸却刊发了关于PX项目的稿件,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不允许在本地发布的新闻却在其他城市得到了公布。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的共同关注下,厦门PX事件迅速传遍了整个中国,2007年6月,大约1万人在厦门进行了示威游行,并导致政府被迫搁浅PX工厂的设立计划。目前,PX工厂已经另外选址建立。
图2厦门PX项目(见附件图2)
日常文化
日常文化就是中国政府所称的“文明社会”。其特征在于:第一,同感,意味着人们能够了解其他人的感觉、想法,并在其行为中表现出规律、准时等;第二,国家尝试摈弃旧有的道德规范,重塑公民价值观及其行为模式,建立新的道德标准;第三,“文明竞争力”,这是指公民对社会相关问题给予关注,包括公共精神的建立。公民不仅仅关心和自己有关的个人问题、家庭问题,包括收入、单位等,同时开始日益关注涉及社会多数群体的公共问题。这意味着公民责任感的出现。此外,“文明竞争力”还指对于不同观点的接纳。一个社会总会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声音,公民必须学会接受其他人对国家、社会的不同观点。同样,一个社会也必须学会接受来自其他社会的观点。最后,关心国家和社会还意味着和平解决冲突,杜绝暴力行为。
当今中国,所谓的“治理述性(governmentality)”正在日益发展壮大,“治理述性”的概念在欧洲国家的发展给了我们一定启示。我认为,治理述性是一种能够让公民反对或支持国家政策的治理手段,它能够将国家层面的政策转化为地方或社区的政策,从而更好地得到回应。治理述性有以下特征:首先,通过个体的自我调节,让人们坚持政府政策并贯彻执行;第二,通过引导和修正使个体忠实于政府政策。因此,治理述性是一种强化个体参与政府事务的手段,它使得人们决心坚持政府政策并自觉对政策保持一致。在我看来,理解治理述性对了解中国政府的合法性非常重要。
结论:中国政府需要为公民社会发展创造条件
党政国家决定了公民社会结构将自上而下得到推进。20世纪80年代,地方官员和地方党组织是地方发展的领头人。90年代后,私营企业得到发展,中国有了公民参与的基础,并出现了村民选举和街道选举,同时出现的有各种社会组织、智囊团等。发展到21世纪,街道社区产生并得到不断发展,许多志愿性的社会活动、志愿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并培养了新的价值体系。现在,9月20日被确立为“公民道德宣传日”,表明国家正在扮演为公民树立道德规范和新价值体系的角色。这些核心要素的产生和发展,表明了中国公民社会结构的存在。
最后让我们回到公民社会自上而下发展的话题。在中国文明竞争力较为欠缺的情况下,国家需要在公民社会构建过程中扮演工程师的角色。即便是在西方非常发达的概念里,完全自由的公民社会还不存在,在发展中的中国,政府更需要发挥一切职能扮演好政治建筑师的角色。换言之,“现在城市居民的参与意愿和参与质量还不是很高,因此,政府需要发挥推动作用,开展自上而下的过程敦促公民参与。此外,政府有责任帮助公民提高他们的参与能力。”1997年,世界银行提出国家必须处于激活状态。我的观点是,既然完全自由条件下的公民社会还没有形成,中国政府作为一种发展机构,必须为以自上而下为结构的公民社会的发展创造条件。
(作者系德国著名中国问题研究专家、杜伊斯堡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副院长、东亚所长。本文由石文景根据作者2009年3月1日于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的演讲整理而成)浙江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 2009-3-24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9-4-7 1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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