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第一季度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督导通报[定稿]_妇幼卫生督导通知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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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2011年第一季度妇幼保健项目工作

督查通报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民生工程、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项目工作的开展,及时掌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等项目实施进度,适时开展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弥补和矫正工作中的不足,确保各项目工作有序开展。2011年3月30日—4月11日,按照县卫生局年初工作目标要求,县妇幼保健所对全县31家具有助产资质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本次督查采取了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和电话核实的方式,随机抽查了2009年4月至2011年3月期间各助产机构实施住院分娩补助情况。2011年1-3月份全县住院分娩数4216,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人数3124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89.65%。截至目前,各单位均悬挂了“贯彻实施妇幼民生工程项目,切实保障母婴生命健康”宣传展板,大部分单位均有项目领导组织,人员分工明确,补助流程规范,补助登记、妇产科病历和分娩登记齐全,做到了补助资料及时上报审核和分类存档。

(二)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自项目实施以来,截至检查之日,除县直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叶酸是在本院发放外,各乡镇卫生院均采取由本院妇产科门诊、保健门诊和村卫生室共同发放的模式,大力开展叶酸发放工作。部分单位在发放叶酸时能认真履行知情告知,按时随访,随访和登记记录齐全。检查中未发现有过期药品、收取药品费用和搭车售药等行为。2011年1-3月份新增服药人数。

(三)孕产妇健康管理

除县直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未开展孕产妇基本保健服务外。大部分单位能够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保健服务,正确使用《孕产妇保健服务券》,及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登记齐全,随访内容记录详细(如),除唐集有妇女保健专用房屋一间外,其它单位均是与本院妇产科门诊共用一室。2011年全县1-3月份住院分娩人数4216,孕产妇健康体检服务人次数,发放服务券,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 %。

(四)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

每个乡镇抽查5名儿童,电话回访核实儿童健康体检情况。2011年全县3岁以下儿童数30245,1-3月份0-36儿童健康体检服务人次数,发放服务券,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 %。部分单位能认真为适龄儿童进行健康体检,操作规范,营养评价正确,体检记录表填写完整,儿童保健服务券使用规范,建立《儿童保健保健手册》及时(如包集、唐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不到100%。主要原因是少部分农村孕产妇为躲避计划生育检查,主动放弃住院分娩补助金,其次是宣传不力,部分群众对国家惠民政策不理解。

2、部分已经补助的产妇留存的联系电话为无效电话(如赵集卫生院电话回访15人,3人回答不清楚,2人电话号码错误。荆芡乡卫生院电话回访7人,2人回答不清楚,1人电话号码错误),为电话回访核实补助真实性增加工作难度,补助真实性缺乏有效证据。

3、个别单位住院分娩补助登记资料(纸质或电子版)已保存不全,甚至全部丢失(如淝南乡、找郢乡)。

4、个别单位有未如实支付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300元的现象(如安康医院、县三院、民康医院)。

(二)、孕产妇健康管理:

1、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率低。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孕12W前建卡率低,产后访视未开展,未绘妊娠图和妊娠图(如万福镇、县三院),病历书写不规范。

2、提供的项目服务内容不齐全,特别是辅助化验检查项目不齐全(如马城镇、)。

3、高危妊娠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未进行高危孕产妇筛查。

4、个别单位助产技术实施不到位,产科服务质量不高。1-3月份住院分娩人数淝南乡2人(基本未开展孕产妇保健服务),找郢乡9人,荆芡乡8人。

5、个别单位使用《孕产妇保健服务券》不规范。如魏庄镇卫生院《孕产妇保健服务券》在医院保存,服务劵产妇未体检已提前签名,使用后的服务券存根保存不完整。

(三)、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1、大部分单位领取叶酸未做登记。

2、宣传不力,发放数量极低,随访表填写不规范,缺项。

3、部分仅发放叶酸,未随访,无结局。如淝南乡卫生院叶酸服用人数95,仅6人签知情同意书和随访表,其余均未随访,无结局。

4、个别单位叶酸发放去向不明。如常坟镇中心卫生院发放叶酸200瓶,无登记。双桥镇中心卫生院只有妇产科门诊发放数,无发放总数。

(四)、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

1、体检项目开展不齐全。大部分乡镇电话核实真实体检,体检仅进行测量体重、身长和头围,未开展血常规检查,体检记录不全,家长知晓率低,宣传不到位,保健人员不会进行生长发育评价。徐圩乡电话回访结果回答均未体检。

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低,建卡率低。找郢乡、淝河乡、双桥镇、陈集乡、河溜镇、古城乡、马城镇、淝南乡和龙亢农场医院等近几个月0-36个月儿童健康体检基本未开展。

3、新生儿访视工作几乎未开展。仅鲍集镇、兰桥乡和县三院开展了新生儿访视,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未做。

4、体弱儿专案管理不规范。如县三院、鲍集镇、唐集镇、、龙亢镇、兰桥乡、万福镇、荆芡乡、魏庄镇、古城乡、城关镇和龙亢农场医院等未按照规范进行体弱儿专案管理,其他乡镇仅有登记簿,无记录。

5、多数单位儿童保健专用体检室是与预防接种大厅合用,缺少儿童专用体检器材。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实施以卫生、宣传、民政、财政、计生、妇联等多部门共同联手参与的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妇幼保健项目,提高群众知晓率,使广大妇女儿童确实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

(二)、按照“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基本要求,以“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为抓手,大力提倡住院分娩,加强对各助产机构助产技术的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产儿科服务质量、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三)、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助产机构立即对本院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进行自查(2009年-至今),通过电话回访,核实补助真实性,凡未补助到位的,尽快整改到位。各单位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后,于2011年4月20日前报到县妇幼保健所业务科。

(四)、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免费和规范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增补叶酸,达到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的目的。各发放单位要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有收取费用、搭车售药等行为。加强随访、登记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五)、各乡镇卫生院要熟练掌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健项目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整体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单位要加大执行力度、加快工作目标进度,确保如期实现项目目标。孕产妇健康管理管理和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必须按项目内容要求,做到真实体检,规范服务,认真记录填写体检结果,不得弄虚作假。

(六)县妇幼保健所要加大指导和监管力度,对有套用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出将严惩不贷。

怀远县妇幼保健所

二0一0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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