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报到、落户、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手续办理须知_毕业生派遣须知
毕业生报到、落户、二次派遣和调整改派手续办理须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毕业生派遣须知”。
2010届毕业生报到、落户、档案、二次派遣
和调整改派手续办理须知
一、报到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山东生源毕业生
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签发到各市、县人事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相关的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非山东生源毕业生
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到报到证派遣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4、报到时间
毕业生离校后要在《就业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或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自派遣之日起,无正当理由三个月内不去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报到、改派等相关手续。因未及时报到造成毕业生就业权益损失的,其责任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二、落户
《户口迁移证》是毕业生户口从学院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的证明,包含毕业生的所有户籍信息。《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必须和就业报到证派遣地址一致,否则不能落户;毕业时学校不保留学生户口。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接收单位报到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家庭所在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证》;
未领到毕业证的同学在领取毕业证后到彩石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毕业生务必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落下,不要把《户口迁移证》一直放在口袋里,最后变成“口袋户口”,导致无处落户。
三、档案
1、档案转递方式
档案转递一般采用机要或专人送达两种方式。通过机要方式转递的档案,由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通过机要局统一办理,其它的由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组织专人送达。
2、档案转递原则
升学的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领取,并自带档案至升学院校;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档案转至生源地地市人事局毕分办;到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部队或驻鲁单位就业的,直接转至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到各类企业就业的,根据就业协议要求,转至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到省外就业的,按协议书注明的地址转递。
3、档案查询方式
毕业生可直接登陆我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根据信息提示要求自行查询。网址为 http://jy.sict.edu.cn四、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人事局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每年的二次派遣自7月16日起。
1、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
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鉴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带以上材料到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2、出省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
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带以上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派遣手续。
五、调整改派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1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每年的调整改派自8月16日起。
1、在省内改派手续办理流程:
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走网上解约流程,打印出解约函------>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鉴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就业协议书鉴证和派遣手续由新接收单位的同级人事部门办理。
2、出省改派手续办理流程:
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与原就业单位的解约函------>带以上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派遣手续。
3、解约后回生源地的改派手续办理流程:
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到生源地市级人事部门办理;非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
201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