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前后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比较研究_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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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前后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比较研究
——以洞口县罗溪乡为例
摘要:
退耕还林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林草植被、再造秀美山川、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进而实施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近几年的实践证明,退耕还林对改善生态环境、改变不合理生产方式、加快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具有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因此被群众称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实施退耕还林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Abstract: returning farmland to forest project is the Party Central Committee and State Council, the Chinese nation,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strategic perspective, for the rational use of land resources, increase gra vegetation, recycling beautiful mountains and rivers, and safeguarding national ecological safety, to achieve harmony between man and nature had to be implemented A major ecological projects.In recent years the practice has proved that returning farmland to forest to improve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hange the irrational patterns of production and accelerated poverty-stricken farmers become prosperous, and optimize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 in rural areas, and promoting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played a positive role, and it is very economical and Eco-efficiency, so it is the people referred to as “the people” project, “benevolent measure” project.The implementation of returning farmland to forest not only is of grea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but also has far-reaching historical significance.关键词: 退耕还林 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
Key words: returning farmland to forest ecological benefits of economic benefits
一、洞口县罗溪乡简介
罗溪瑶族乡位于洞口县西部,沅水上游,属雪峰山腹地,地处北纬25°56′到27°10′,东经110°08′到110°18′之间,南北长40公里,东西宽45公里,总面积446781.5亩,占全县总面积的11.8﹪.其中含水田、旱土14399亩,园地551亩,林地350827亩,水域3391亩.罗溪四周群山起伏,层峦叠嶂,主要山系属雪峰山支脉余脉,其中海拔1000米以上的高峰20余座,北部的普子脑海拔1821米,为群峰之冠.最低处芋子塘,海拔290米,相对高差1531米;中间群峦密集,溪沟纵横,岭谷交错.全乡土壤以板岩、页岩等母岩发育而成的黄红壤,山地以黄壤为主,还有部分花岗岩分布,土层深厚,母岩母质主要是矿岩.二、考察情况简介
在下乡期间我们最主要的是对罗溪村和龙头村进行了调查.罗溪村为罗溪瑶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全村11个村民组,264户,1252人,其中少数民族118户,196人.耕地面积843亩,山林面积43934亩.境内盛产稻谷、杉、松、楠竹等.村办企业有锯木加工厂,包装加工厂;外资企业有单板厂,竹胶合板厂,竹筷厂,木材加工厂,家私加工厂等.很多公共设施均建于此,成为全乡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龙头村位于罗溪瑶族乡西面2公里,全村84户,347人,其中少数民族48户,240人.耕地面积308亩,山地面积7029亩.盛产稻谷、松、杉、楠竹等.全乡土地资源的基本特点是:①土地资源绝对量大,相对量小,且质量较差.人均占地近40亩,但有20﹪左右的沙砾地、石骨地及裸土地.可耕地中只有70﹪是常耕地.受气候、自然灾害等影响,闲置抛荒的土地占30﹪,全乡共有水田7716亩,人均占有量0.8亩,其中有三分之一的水田水利条件较差,部分纯属天水田,还有部分冷浸田,锈水田等低产田.②地形错综复杂,山峦叠嶂,地势陡峭,土地肥沃,发展林业和农林特产品的潜力大.但由于地势较高,气温低,光照期短,也制约作物的生长,特别是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占全乡总面积的28﹪以上,不利于农林生产的发展.由于山高坡陡,加之林木的大量砍伐,原始次生林为数不多,水土保持不良,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平衡.根据考察访问所知,罗溪村的人均可耕地面积仅0.42亩,而龙头村也只有0.8亩左右.由于耕地过少,导致农民大量开垦山地为水田旱地,特别是坡度较缓的小山和斜坡地.而这里的山地面积是耕地面积的数倍之多,因此,在一些山区垦荒种地或毁林种地,在短时期内并为对植被、土壤、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的破坏.但长期下去,加上本地区的土壤以粘性较差的黄土为主,地形又多为山高坡陡的山地地形,因此很容易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致水土流失、生态破坏等严重后果.因此,实施退耕还林,保护生态环境任务紧迫,意义重大.三、退耕还林前后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比较
第一,改善了生态环境。退耕还林首先遵照生态优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主要安排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安排在15度到25度陡坡耕地。良好的植被对保持水土保护生态环境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第二,增加了农民收入。因为退耕还林补助发到千家万户,直接增加了农民收益。
第三,促进了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退耕之后,农民更多地可以从事林业、副业和多种经营,可以发展后续产业,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另外,农民也腾出时间外出打工或者搞些副业,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通过退耕还林,调整农业结构,种一些经济林,发展一些林果业,这些都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四、洞口县罗溪乡的实际退耕还林情况
第一,本地可耕地面积不足,又由于气候等原因只能实行一年一熟的耕作制度.而本地区的山地面积是耕地的数倍之多.因此为了解决粮食问题农民大量垦山种田,毁林种地,而不愿意退耕还林.第二,政府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没有很好的落实.据农民说补贴虽有,但太少,农民不满意退耕还林的补贴而不愿意退耕还林.第三,农民表示对政策无奈,农民要求退耕还林,但在山上种的树,又几乎属于政府和村委所有,农民从中得不到收益.而据相关政府干部所说农民上山砍伐树木每年有一定的指标,以防止农民滥砍滥伐.这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农民和政府在经济和生态利益上出现了矛盾.第四,近几年来,在政府的组织和发动下,农民在政府划定的地区种树,已经种植了一定面积的速生林,其中以毛竹、楠竹为主.但农民担心退耕还林能否产生经济效益,因此退耕还林的成效不大.五、根据洞口县罗溪乡的实际情况,我们对本地区的退耕还林情况做了具体的研究,以求取得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1、如何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要求,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合理确定林种树种比例,确保退耕还林实现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 在最大限度地追求生态效益的基础上,使农民实现增产增收,走上富裕的道路,是实施退耕还林的最终目的。为此,退耕还林首先就要坚持“全面规划”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1)严格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统筹规划20%的经济林。(2)用活用足退耕还林政策,通过适宜树种选择,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兼用林。许多树种既有生态效益,也同时具有经济效益,如楠竹、板栗等树种就是具有双重效益的好树种。采取多造兼用林的办法,不仅可以有效地增加经济林面积,让农民富裕起来,而且可以兼顾生态效益,符合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不突破经济林的比例。(3)突出水土流失治理,大力发展生态林。
第二,坚持以林木优质种苗工程建设为突破口,确保退耕还林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林木种苗是林业发展的基础,没有种苗就没有林业的发展,没有高质量的种苗,也就没有合理的林种结构。因此,要努力作到(1)切实制定林种树种调整目标。(2)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抓好布局调整,把树种规划落实到村、组和山头地块。树种比例确定后,要根据各区域不同的土地条件分别确定适宜的树种,使树种布局的区域化趋向合理,然后按总体布局就近落实苗木生产,哪个地方需要什么苗就在哪里生产什么苗木,确保当天取苗当天栽植,以提高造林的质量和苗木栽植的成活率。(3)坚持依靠科技,提高苗木生产的水平,实现良种壮苗。苗木质量是提高造林质量的前提和保证,在苗木生产中,要充分运用先进的育苗实用技术。
第三,坚持重在管护的工作思路,确保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 管理出效益。林业生产具有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管理工作特别重要。只有加强管理,我们所造的生态林才能成林成材,产生生态效益,所造的经济林,才能产生好的经济效益,所造的兼用林也才能发挥各林种所具有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为此,我们必须加强退耕还林后的管理。(1)积极探索和总结推介管护的成功经验。(2)要制定和落实林业管护的政策措施。(3)坚持依法治林,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退耕还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农民收入问题
退耕还林到期后,钱粮补助一旦没有了,农民收入是否下降,这是退耕还林工程成败的关键。(国家退耕地还林补助标准粮食和现金补助都是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8年.)还林补助是否满足农民退耕需求也是一个探讨的问题。最简单的是种粮食与退耕补助费的比较,由于国家实行一系列的粮食直补,以及粮价、其他农副产品的市场价格上涨,而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变,导致退耕还林比不上种植粮食,农户自发的自利行为会促使退耕农户选择种植粮食或其他农副产品。
2.2 退耕还林的绩效考核缺乏监督机制
退耕还林的验收标准是面积计算。田退耕了,树种了,到底有没有效益,是否达到生态保护的标准,是否有较高的成活率?所以,对于退耕还林绩效考核,缺乏一个有效的考核机制。有的地方林子不象林子、竹子不象竹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就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农户欠缺主动性。由于缺乏明细的退耕还林绩效考核指标,农户管理缺乏主动性。甚至很多退耕农户只管拿补助,至于今后有没有收益不是自己的事。有的退耕农户公开说“如果没有收益,再改种粮食”;二是退耕户管理水平差距大。三是缺乏科技指导,退耕还林没有配套科技推广、病虫害防治和后期管护等科技项目支撑,直接影响退耕还林质量和后期效益的发挥。
2.3 缺乏宏观指导,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差
退耕还林缺乏统筹规划和市场预测,造林的时候只考虑生态改善的需求,对市场风险考虑不够。3 对策建议
3.1退耕还林补助比照粮价,实行浮动补贴机制
退耕还林补助比照粮价,实行浮动补贴。改变现有补助标准不变的政策,退耕换还林补助要根据当年的粮价上涨幅度和退耕地的边际产量、退耕面积对退耕农户予以补贴,实际这是一种保护农户利益不受损失的政策安排。如果农户不退耕还林,他们就会从粮价上涨中获取多余的收益,而且由于粮食实行保护价收购政策,即使粮价下跌,农户种粮也不会形成太大的风险。退耕还林补贴盯住粮价,这与退耕还林政策的初衷是一致的,即“粮食换生态”。3.2 尽快建立退耕还林的绩效考核机制
制定退耕还林工程的绩效考评的指标体系,重点研究生态林、经济林的生态效益,以及后续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主要集中在林果业、特色产业、生态旅游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3.3加快后续产业的发展。
发展后续产业是退耕还林成果的有力保障、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根本措施,退耕还林工程一定要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国家应将一部分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后续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林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使退耕农户能够从土地中走出来,同时,国家还应在财政支持、税收减免方面对后续产业给予优惠。3.4增加退耕农户对林产品的处置权
现在退耕农户对生态林的处置权是受到政府限制的,不经政府许可,不得任意砍伐森林,从而导致种植生态林对农户缺乏激励。生态林处置权的残缺使农户对生态林未来收益预期变得不确定,严重抑制了农户种植生态林的积极性,允许退耕农户自由处置所种植的生态林和经济林才能真正体现《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的“谁造林、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
六、总述
综上所述,洞口县罗溪乡根据其气候、土壤以及耕地与林地面积分布的特点,因地置宜地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大量种植适宜本地区生长的杉、松、楠竹等树种,由政府总体规划,合理管理,扩大本乡原有的单板厂,竹胶合板厂,竹筷厂,木材加工厂,家私加工厂等乡镇企业的规模,不断提高乡镇企业的生产能力,使其形成规模经济.同时加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扩大本乡竹木销售量,提高全乡人民的收入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竹木市场销售体系,从而形成产销一条龙机制.因此,真正使本乡的退耕还林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的结合起来,既达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又使农民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使人与环境更加和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