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_毕业研究生就业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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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2012届毕业研究生:
目前,仍有部分研究生未办理就业手续,关于手续办理安排,通知如下:
1、已签订三方协议的,最晚请于2012年5月31日之前将三方协议原件返回就业中心,并按学校安排及时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卡》去单位报到。
2、已有就业去向的,但由于特殊情况无法返回三方协议或其他就业手续,仍需将户档滞留学校的,请于5月31日之前到各学院就业专职教师处出示证明说明情况,并于6月中下旬,到学院签署《北京科技大学特殊情况毕业生申请户档暂缓迁出学校协议书》。
3、已经考博或博士后进站的,或计划2012年12月之前出国的,请携带空白三方协议和推荐表到就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截至2012年5月31日,仍未确定就业去向的,请到学院专职就业教师处,填写《选择取向表》及《户档迁移申请》,将户档转回生源所在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毕业生需自持《报到证》、《户口迁移卡》等回省市报到。户档回省后,如在2012年12月之前落实北京单位的,凭北京市人事局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户口接收函回校咨询改派事宜,如落实外地单位的,可于一年以内凭三方协议回校办理改派手续;逾期就业的,学校不再受理改派申请。
5、2012年5月31日后,未按以上四种情况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学校会按照相关规定,将未就业毕业生户档手续迁转至生源所在的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毕业生需到校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卡》。
6、签署《北京科技大学特殊情况毕业生申请户档暂缓迁出学校协议书》的特殊情况毕业生户档滞留学校的时间最晚不得超过2012年12月31日,毕业生应于年底之前主动到就业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并严格遵守协议内容,逾期未办理的,学校将按照本通知第5条办理。
7、未就业毕业生应在学院就业专职教师处做好联系方式的备案,便于学校就业推荐及后续手续办理的通知。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