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通知_国家公派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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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及很好地实施我校三个“600”学生国际化培养计划,充分发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优势,进一步推动我校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的合作,促进多元文化交流,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满足国家急需专业、学科领域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培养需求,我校教务处、学生处和外事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在学校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参与2012年度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的遴选。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50至100人。
2.选拔范围及对象:选拔本科二年级(含)以上优秀学生赴国外一流高校或机构的优势学科专业学习交流。
3.选派类别及交流形式:选派类别为本科生联合培养,主要赴国外大学进行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
4.留学期限:3-12个月。
5.留学单位及地区: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一流大学、机构。6.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二、申请条件
1.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申请时应为我校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3)品学兼优,申请时在本专业年级综合成绩排名前10%;
4)身心健康。
2.外语要求
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2)参加“国家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有关今年WSK 考试报名详情请登录:
需要参加WSK考试的同学请尽快完成报名事宜,今年的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10月14日)
3)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4)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其中,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托福成绩不低于8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或相当于欧洲同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能力水平考试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其他要求
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三、选拔办法
1、申报方式
学校通过校园网、选课网、院系公示等方式发布申报通知,申请人填写«同济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其中院系教务部门认定成绩,学生口认定思想和身心健康,对于参与项目的认定由外办或者院系外事口负责。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为大学生培养的重要环节,需要对申请项目与申请人原有培养计划的衔接与协调,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将会同学生处、外事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由学校统一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和审核,最终公布录取名单。同济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的下载地址为:(此表请于2011年12月1日后下载)
2、校内申请受理时间
校内申报时间:2012年3月20日-2012年4月6日 校内评审时间:2012年4月9日-2012年4月18日
3、我校教务处将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4月25日。教务处对外交流合作科:王国民
电话:65980181
地址:行政南楼119室
4、纸质申请材料
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以下内容,请候选人于2012年4月28日向教务处提交。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具体信息请登录: http:///Chuguo/ac9b29d47f634db18eafa9e3c4176e80.shtml
2)《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我校统一出具)
3)身份证复印件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成绩单(自本科一年级起)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评审及录取方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于2012年5月公布。
四、派出与管理
本项目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并办理《国
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派出后由驻外使馆协同推选学校进行跟踪管理,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该项目录取人员不受回国两年服务期限制;如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研究生学位,亦不受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五、校内宣讲
为了让更多的同学了解该项目,校教务处将开展校内宣讲活动。宣讲的具体安排是:
时间、地点:10月19日18:30嘉定校区国际会议中心101报告厅 10月20日18:30四平路校区129礼堂
宣讲人:胥传孝、叶为民、陈华
教务处、学生处、外事办公室
2011年10月12日
发 送 人:教务处对外交流合作科
发送日期:201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