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规定_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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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中医〔2012〕18号厦门市中医院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医师多点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同时兼顾到医疗人才资源的共享,结合本院情况,现特制定以下规定:
1、我院在职医师应将主要工作时间和精力放在本院,确保本院医疗业务的完成,不得申请多点执业。
2、多点执业的医师申请:现仍在医院上班且具有副高以上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返聘专家。
3本院返聘医生需经医院同意后方可多点执业,同时需与多点执业的聘用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和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确定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等具体事项,并在医务科备案。
4、未经批准多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医师,违规者将按照《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5、医师依据有关规定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如支农等)开展诊疗活动的,不属本管理范围。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二十三、厦中医〔2012〕19号厦门市中医院关于修订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近几年,我院术科得到较大发展,为了确保重大手术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重大手术管理,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相关科室遵照执行。附:《厦门市中医院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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