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毕业生指南_毕业生就业指南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届毕业生指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毕业生就业指南”。

苏州大学

2013届毕业生就业指导手册

友情提醒: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每人一份,丢失自负,暂放团委保管,确有需要,必须本人亲自前来领取。据以往经验,建议现阶段给招聘单位提供推荐表复印件;不要轻易和招聘单位签就业协议(往年有同学签协议过早,后面违约再签,档案和户口派遣就成问题了)。

一、就业手续办理

(一)准备阶段(关注就业形势、政策与相关时间)

(二)双选阶段

1、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江苏省高校毕业生结业网络联盟、各地人才市场等各类信息平台获取结业信息;

2、通过提交自荐材料、参加招聘笔试和面试等与用人单位进行双选;

3、确定具体就业意向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4、将手续齐全的协议书第二联(毕业生保管其复印件)交至学院(部)辅导员办公室相关老师处登记,然后再由学院统一或由毕业生自行交至学生就业指导科,作为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的依据。

所谓手续齐全是指:不仅在协议书上要盖有用人单位的章,而且要加盖档案接收单位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章,或是档案接收单位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档案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可为同一单位,一般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为当地人社局(人才市场)。

(三)毕业派遣阶段

1、学生就业指导科将于6月20日左右凭就业协议书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告证》。

2、毕业离校前以学院为单位到学生就业指导科领取已办好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户口在入校时已迁移至学校的)凭《就业报到证》至学校保卫处户政室办理相关户迁移手续。党员到学校组织部办理相关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3、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以及《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单位或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报到。

二、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使用指南

(一)参会流程如下:

1、登陆就业网络联盟网站,激活个人账号,完善个人求职简历;

2、进入相关场次的活动专区,选择岗位,有针对性地投递电子简历;

3、根据招、应聘双方信息匹配情况,由网站后台进行筛选,确定参会毕业生名

单。筛选原则:人数比例;匹配程度;规模控制要求;投递先后顺序。

4、由所在学院下载入场券数据包,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实名制入场券,加盖学院

公章,发放给毕业生。

5、毕业生凭入场券、按时间段、排队安检入场。11月20日招聘活动,现场将

架设无线局域网和安检门。

(二)使用流程如下:

直接登陆“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或登陆招生就业处本科就业网,然后点击“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窗口下方“毕业生注册”链接,激活个人账号,并完善相关信息。若有任何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与学生就业指导科联系。

三、就业常见问题回答

(一)什么是《户口迁移证》?

凡是入学时将户口迁到苏州大学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户口将发生迁移,具体迁往地区或单位以《就业报到证》为依据。《户口迁移证》是转接户口的要件,由学校保卫处户政室(独墅湖新校区在二期七八食堂352室、其他校区在东校区东教楼514室)负责办理。毕业生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应立即持此证前往其上所注明的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千万不要滞留在自己手中,因为一旦《户口迁移证》过期或遗失,就将成为“黑户,严重影响今后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二)如何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A/就业协议:

1、协议书在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后生效。并且要到地方主管部门(人才

市场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备案(盖章或发接收函)。

2、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多次或复制协议书后与多

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违规的,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法律追究及学校处分。

3、签约前,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用人单位的真实情况,尤其要弄清楚该单位是

否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用人自主权,以免上当受骗。

4、就业协议书中的违约金条款,必须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后,双方共同认

可的。毕业生对于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合理性,违约金数量一般不应太大(通常为一个月工资)。

B/签订程序:

1、用人单位填写好甲方信息,并在协议书末尾“甲方”处签字盖章。

2、毕业生填写好乙方信息(学校代码为10285[苏州大学]),在协议书末尾“乙

方”处签上自己的姓名。

3、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和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1)用人单位是企业(包括三资、民营、私营)单位,除用人单位盖章外,还

应报地方政府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多为各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备案;

2)用人单位是江苏省属单位的,应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然后由用人单

位报其省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最后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近年来,省属

单位大批改制,多按聘用制度接收毕业生,其备案手续按企业单位办法办理;

3)用人单位是普教系统或卫生系统,除用人单位盖章外,还应报地方教育局

或卫生局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4)部署单位、计划单列单位、部队等可直接接受毕业生就业。各级政府机关

单位或“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接收毕业生就业时,应为毕业生办理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有公务员录用通知书的可以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4、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应将协议书第二联(毕业生保管其复印件)尽快

送交所在学院相关辅导员老师处登记,接受审核。

5、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协议书尽快交至学生就业指导科,由后者列入就业计划并

办理派遣手续。

C/填写须知:

1、毕业生信息部分(专业名称、学号必须与学校一致)

2、用人单位信息部分

1)用人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

2)档案接收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应为县级以上有档案接收权的有关部门及

能保证准确投递的地址。

3、其他部分

1)建议服务期、见习期等条款明确填写;

2)单位承诺的各项福利,最好注明;

3)有关考研考公务员等情况应与用人单位提前沟通,并取得对方谅解,但一

定要诚实守信,不能有欺骗行为;

4)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商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培训

机会、违约条款、“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福利、薪酬(应注意了解单位提供的薪酬是否是扣除“五金”后的税后收入)等条款宜在就业协议中标明,万一今后产生劳资纠纷。

(三)解约之后如何换领新的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在签约后,如因故离职的,按如下程序办理:

获得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出具离职证明,解除原就业协议(需原协议书盖章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离职证明上盖章同意解除该协议)携离职证明和原《就业协议书》到学生就业指导科换领新《就业协议书》。

(四)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1、获得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出具离职证明,解除原就业协议(需原协议书盖章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离职证明上盖章同意解除该协议)携离职证明和原《就业协议书》到学生就业指导科换领新《就业协议书》;如果之前办理的是“返籍落户”申请则不需要离职证明;

2、携带手续齐全的新《就业协议书》以及原《报到证》至学生就业指导科审核备案;

3、对于符合改派条件的,由学生就业指导科上报江苏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待办理完毕后毕业生前来领取新《就业报到证》;

4、需要改迁户口的,凭新《就业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学校保卫处户政室办理户口迁移更改手续;

5、持新《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新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注:改派手续办理时限为:从原报到证开具之日起1年之内!

(五)如何办理补办《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手续?

1、如遗失的,要求有遗失情况说明,由学院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确是遗失的,由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此说明交至学生就业指导科,半个月后前来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推荐表》;如果确实急用的,可在苏州日报社登报声明遗失作废后,凭登报收费发票到学生就业指导科换领新的《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推荐表》。

2、如有损坏的,请携带损坏的《就业协议书》(不能有单位盖章,否则须按解约换领处理)、《毕业生推荐表》至学生就业指导科办理换发手续。

(六)《就业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自毕业起2年之内如有遗失《就业报到证》的同学,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的规

定,首先到学生就业指导科查询报到证号,然后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必须是日报)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例如:“···学校···遗失报到证,号码····,声明作废”)最后携刊登了该“遗失启事”的报纸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重新补办《报到证》(报到单位不会改变)。或者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上办理网上遗失声明后,自行前去补办。

《就业报到证》自毕业起超过2年的不再予以补办,但可以出具有关证明。办理流程为:

1、到学生就业指导科查询报到证号;

2、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必须是日报)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要求同上;

3、到学生就业指导科开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开具时间等内容,加盖公章。学生携该证明自行前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核实情况属实后,加盖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公章。

(七)毕业生档案如何传递?

办理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档案将由学生就业指导科或各学院整理登记,主要通过机要通信渠道寄发,寄往地以《就业报到证》为依据。档案原则上不可由毕业生自行携带。

毕业生报到落户后,应及时向报到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人事机构(至少县级以上人事局)查询档案是否转到。

(八)毕业生就业的几个时间段1、6月20日

江苏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首次办理当年度毕业生派遣的日期。凡已与单位签订好就业协议的毕业生,请在6月15日之前将手续齐全的《就业协议书》(第二联学校留存)交给学院负责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这样在离校之前,可以从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如果毕业生已有具体就业单位,但暂时无法签订正式《就业协议书》的,请填写《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反馈表》(就业证明),经用人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字后,在离校前交至所在学院,纳入学院已就业人数统计中(但不能凭此表开具《就业报到证》)。

2、7—8月

根据往届毕业生就业情况,7—8月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高峰。此时正值暑假,为了保证毕业生能按时拿到《就业报到证》,学生就业指导科将每个月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派遣手续1-2次,收取就业协议时间及到省里办理《就业报到证》时间将会在放假前公布在校内网上。

3、9月1日

江苏省教育厅统计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截止时间。请毕业生在8月底之前及时将手续齐全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苏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反馈表》(就业证明交至学生就业指导科。

4、9—12月

9—12月学生就业指导科原则上每月到省里办理派遣手续1-2次。

5、12月1—20日

如有计划参加研究生或公务员考试的毕业生,可以在此时段内将考研或考公务员报名表复印件和暂缓派遣回原籍申请书交至学院辅导员处,以便把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学校里直至考试结果公布(第二年4-5月份考试结果公布后,凡未被录取的毕业生将被统一派遣回原籍,不再继续保留在学校)。

6、12月31日

到本日尚未提交手续齐全的《就业协议书》或暂缓派遣回原籍申请的毕业生,学生就业指导科将把他们的档案、户口(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全部统一派遣回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或省级主管部门,所开具《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单位是各位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或省级主管部门。请在第二年寒假过后及时到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

《届毕业生指南.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届毕业生指南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毕业生就业指南 毕业生 指南 毕业生就业指南 毕业生 指南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