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服务中心指南_创业服务中心运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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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中心指南
一、蜀山区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贴息担保贷款须知
申请小额贷款人,须是蜀山区域内各类经营户持《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百帮创业园内及一条街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向蜀山区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小额担保贷款调查审批表》,失业人员小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每年申办一次,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展期1次。申报材料:
一.《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从户籍所在地(社居委)领取;
二.《小额担保贷款调查审批表》一式三份,从户籍所在地(社居委)领取;
三.申请人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两面);
2、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
3、《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营业执照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正、副本),有效期内;
5、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申请人及配偶页);
6、房屋租赁合同;
7、个人经营情况说明(场地面积、固定资产明细等情况);
8、《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和创业计划书。
四、反担保措施材料:
(一)、信用担保
1、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
2、担保书(注明联系电话);
3、担保人身份及工资收入证明(由担保人单位出具);
注:申请人配偶不能作为信用担保人。信用担保人应为行政机关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二)、房主抵押担保(私房)
1、由房屋产权人书面提出申请,愿意用本人房产提供担保抵押。(有配偶,则须夫妻双方签名);
2、房产证(原件做抵押担保用)
3、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
二、申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各类失业人员向蜀山区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加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认定申请书(2份)
2.通过年审的《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2份)
3.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5.特殊行业须提供认定或许可证(复印件2份)
其他注意事项:
1.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年审一次(须提供正、副本原件)
2.要求退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须提供《在就业优惠证》或《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申请书。
三、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认定
申请办理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认定书的企业须注意事项:条件:
1.已领取《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的人员;
2.由3人以上(含3人)持《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合伙经营,且带动就业人数7人以上(含7人),通过创办服务型、商贸型、加工型小型企业,或从事其他合伙经营实现再就业。
程序:
1.领办人可向创业所在地区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认定申请报告(3份)
(2)吸纳的登记失业人员花名册及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领办人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3份)从事特种行业服务项目的,须先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对从事食品等项目的作业人员,办理《卫生许可证》持证经营。(3份)
(4)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副本复印件(3份)
2.区创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填写“认定申请书”并签署意见,报市就业办发放《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认定证书》,同时在从业人员的《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签注就业状况。
四、申请入驻百帮创业园
申请入驻百帮创业园程序:
1.须持有《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和《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认定书》。
2.提供书面申请报告(①申请面积;②项目情况;③环保情况;④安全情况;⑤用水电量;⑥吸纳职工人数其中持证人数、须承诺服从园区管理,按时缴纳房租、水电费。)
3.区创业服务中心对接到申请后对申请入驻企业进行考察。
百帮组织孵化成功申请奖励须提供材料:
1.工商、税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人员工资表加盖公章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3.领头人本人《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4.《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副本复印件
5.孵化成功企业注册公司须提供会计报表
五、申请办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
1.认定标准
通过创业园孵化成功,并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当年新招用持《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认定材料
(1)申请认定报告
(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原件和复
印件
(4)当年新招用持《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花名册及《安
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
(6)工资表
(7)劳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3.认定程序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向原孵化地所在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证明》上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在《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认定证明》上签署意见,并报市财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