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问答_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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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问答
一、报到证的作用是什么?
1、报到证是省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是干部身份的证明;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管毕业生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7、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户口的落户手续。
二、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注意哪些事项?
1、学生填写项目:
(1)专业名称: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为在校学习的专业名称(含方向),务必与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一致,不得简写;
(2)应聘意见:毕业生应明确自己的应聘要求和态度,并亲笔签名。
2、单位填写项目:
(1)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
(2)所有制性质及单位性质:在协议书上相关栏内划勾;
(3)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档案转寄必须经过机要局,机要局规定接收档案者应为县级以上有档案接收权的部门。此栏不应出现单位的详细地址(类似于“××路××号”),例如:档案要转寄到我校时应写成:河南省洛阳市河南科技大学人事处,而不应填写成:河南省洛阳市西苑路48号河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4)毕业生回生源地自主择业或二次就业的,可不签协议书。到省辖市管或区管单位就业的,须经省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非师范类经市人事局)盖章同意;到县及其以下单位就业的,只需经县毕
1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省直、部属单位就业的,须经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在省工商局注册的非国有单位接收毕业生,须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到省就业办审核备案。在省外落实接收单位的,按有关省、市、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省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须经市(地)以上毕业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到在京中央单位的,需经国家人事部同意。若用人单位无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权,需要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协议书上加盖人事代理公章。
3、学校意见栏:
学校联系人:各学院毕业生班辅导员
联系电话:各学院学生办电话
学校通讯地址:各学院具体所在校区地址。
4、备注栏,建议内容:①请明确注明违约金,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保护三方的利益;②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后,在工作岗位、落户情况、服务期限、见习期、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培训发展、福利保险等条款的约定,最好注明;③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可就毕业生就读国内(外)研究生、报考国家公务员、或未获毕业证书或学位、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有何特殊的体检要求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协商达成附加条款,填写清楚。如未填写而发生上述或其他未列入情况,均属违约(学校对口头约定不予认可)。
三、如何办理违约、改签手续?
1、应届毕业生:根据《河南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协议书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为促使毕业生慎重签约、“诚信就业”,对违约者协议书的换发及改派手续一般放在该届学生毕业离校后办理。办理时,可参照往届毕业生办理程序执行。
2、往届毕业生:①毕业生向原就业单位提出改签申请,由原单位提供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即退函),退回原签订的协议书,如已签发过就业报到证的,就业报到证也必须交回;②新录用单位的接收证明;③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招生就业处领导审批;④从
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领取新的协议书;⑤与新的录用单位签订协议,交回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
四、考取研究生、专升本后如何办理调档手续?
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后,在调取档案时,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1、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调档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若已与用人单位签约,必须有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协议证明),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
2、应届毕业生:①持《调档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若已与用人单位签约,必须有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协议证明),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领取《调档审批表》(此表亦可在就业管理科网页
[文件下载]中下载);②按《调档审批表》内容要求,到财务处、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盖章后返回就业管理科;③持就业管理科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学院办理调档手续。
3、考取专升本后,在调取档案时,持毕业证、《录取通知书》、《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若已与用人单位签约,必须有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协议证明),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
五、补办《就业报到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1、个人填写补办就业报到证申请书,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由招生就业处领导审签;
2、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3、当年入校时的本人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公章)。(地点:西苑校区图书馆一楼档案馆)
六、自办《就业报到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协议书或回原籍申请表;
2、个人就业信息数据库(自带U盘拷取);
3、学校就业管理科出具的《介绍信》;
4、毕业证原件。
办理就业报到证地点:省教育厅就业中心(河南日报报业大厦23楼,郑州农业路与经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注意:应加盖省就业专用章。电话:0371-65795070)。
七、毕业生如何办理、领取就业报到证?
1、办理就业报到证分两条途径:① 持签订过的协议书。一种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种是实行人事代理时,与有关人才交流中心签订的。②填写回原籍自主择业申请,经学院审定、盖章后交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以上手续可自己来办,也可托人前来代办。
2、就业报到证的签发:学校每月15日左右集中到省教育厅就业中心办理(省就业中心原则上不受理毕业生个人的申请)。寒、暑假不办理,节假日顺延。报到证办理完毕后,学校就业部门将及时在学校就业信息网上通知,请同学们查询后及时领取。查询方法:河南科技大学主页→招生就业→就业信息(河南科技大学就业信息网)→公告通知(领取报到证通知)。
3、领取报到证时,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签字后领取。若托人代领,代领人应持自己的身份证或其他证件,签字后领取。
八、毕业生如何办理档案、户口迁移手续?
1、毕业生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去向并办理报到证者档案的迁移:这部分毕业生的档案由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以机要的形式发往就业单位。若单位未收到档案,请及时查询。查询方法:河南科技大学主页→招生就业→就业管理科→公告通知(现存档案名单),然后与就业管理科联系(0379-64231176)。
2、毕业生离校后在择业期内档案、户口的迁移:毕业后,在两年的择业期内,档案存放在学校的学生处(电话:0379-64231747)。须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去办理。户口的办理在保卫处:持就业报到证等到户口所在校区保卫科户籍室开具介绍信,然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关系转移。西苑校区学生到保卫一科(0379-64231787)、景华校区学生到保卫二科(0379-64830321)、周山校区学生到保卫三科(0379-64282254)、开元校区学生到保卫四科(0379-65626110)办理。
3、毕业生超过择业期档案、户口的迁移:
(1)毕业生的择业期为两年。超过择业期后,就业报到证由学校就业部门集中办理,直接派往学生生源地。毕业生应及时到招就处就业管理科领取就业报到证。
(2)档案由学生处直接发回生源地所在人事部门。
(3)持就业报到证到户口所在校区保卫科户籍室开具介绍信,然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关系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