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103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_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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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明确各级领导和公司各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司下属公司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第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第四条 公司各管理部门应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安全工作,各级管理人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下属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负总责,组建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专(兼)职安全生产领导并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地铁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工作职责 第六条 安全管理体制 公司的安全工作在董事长领导下,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全体成员各尽其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三个一”工作理念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五个必须”要求,充分发挥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导性和决定性作用,确保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第七条 安委会的组成 公司安委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为安委会主任,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为常务副主任,其他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质量安全部部长、建设分公司总经理、运营公司总经理为副主任,其他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为成员。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简称安委办)设在质量安全部,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安委办主任由质量安全部部长兼任,成员由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质量安全部有关人员组成。第八条 安委会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统筹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各级管理成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根据公司安全管理总目标,将各级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各部门、下属公司,组织对各部门(单位)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四)布置安全检查,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运营及开发管理中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处理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调查、研究、评估、整改。
(五)督促完善和落实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组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协调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成果,总结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七)倡导安全文化,指导各部门(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劳动保护制度和劳动安全措施。
(八)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有关单位关于事故隐患治理、事故调查处理、责任制落实、表彰和经验交流等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决定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处分和对预防事故有功人员的奖励事项。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安全职责 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第十条 安委会主任安全职责
(一)负责公司安委会的全面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组织管理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公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安委会重大会议,定期召集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副主任和安委办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一条 安委会常务副主任安全职责
(一)受安委会主任委托,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各项工作,承担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责任。
(二)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三)签发安全规章制度,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或配合一般事故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或处理意见。
(五)牵头协调安委会副主任之间关于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十二条 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一)按照国家、省、市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展开工作,负责落实安委会通过的安全工作相关决议,领导和组织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和合同承包单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的安全教育和监督。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在其分管的工作中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安排、布置、检查业务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所分管的部门(单位)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及时发现和研究业务管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安全管理,增添新的安全措施和办法。
(五)组织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
(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七)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第十三条 安委会成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单位)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履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中规定的本部门(单位)的安全职责。
(三)及时、准确的向安委会及安委办上报各类安全信息,汇报本部门(单位)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四)贯彻落实安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工作要求。
(五)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安委办安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决议、决定,及时传达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二)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建议。
(三)督促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四)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第三章 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 质量安全部主要安全职责
(一)按照公司总体部署,制定公司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对制度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代表公司定期对下属公司的安全保证体系运行状态和行为进行检查,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
(三)负责按照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将目标分解到公司各部门(单位),并监督考核。
(四)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进行分析总结,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五)制定、更新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综合演练。
(六)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根据权限组织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牵头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管理先进成果,总结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八)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开展对地铁工程建设和地铁运营安全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地铁保护归口管理,牵头地铁保护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牵头组织建设工程保险采购工作。
(十一)负责公司机关的劳保用品的管理。
(十二)负责本部门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十三)负责本部门组织活动的安全。
(十四)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主要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将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内部每名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将公司安全发展规划纳入公司发展总体规划。
(三)负责审查公司及下属公司安全相关业务活动过程及相关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负责本部门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五)负责本部门组织活动的安全。
(六)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部主要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将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内部每名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及时收发安全管理各类规章、制度、通知、纪要等,确保各项政策、要求等贯彻落实的时效性。
(三)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时,负责事故(事件)救援、调查等活动的后勤保障。
(四)协助配合实业公司做好公司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公共安全设施的安全管理。
(五)负责公司级综合应急演练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负责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司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七)负责公司食品安全的归口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公司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
(八)负责本部门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九)负责本部门组织活动的安全。
(十)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总工程师办公室主要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将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内部每名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在项目规划阶段督促规划编制单位开展风险识别和分析工作,对风险程度进行初步分析,提出防范和降低风险的措施,落实到建设规划中并组织专家论证。
(三)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督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对工程总体风险、土建结构施工风险、机电设备工程风险、系统功能风险、工程施工环境影响风险和运营风险进行宏观分析和评估,提出下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建议;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预评价及安全条件论证,形成专题报告并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四)负责按程序对勘察单位编制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初步设计阶段)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查;组织勘察单位向设计单位进行勘察文件交底。
(五)督促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开展危险源分析,将安全技术措施纳入初步设计,并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将保障安全的专项费用纳入设计概算。
(六)组织开展可研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特别重大工程项目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防汛、防涝等专项论证。
(七)在施工图阶段参与对深基坑围护结构等重大危险源的设计变更审查,防止对设计阶段确定的安全可靠度进行弱化。
(八)督促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中提出合适的施工方法。
(九)负责地铁保护区的规划控制以及地铁预留条件管理工作。
(十)参与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牵头重特大事故(事件)技术分析。
(十一)负责本部门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十二)负责本部门组织活动的安全。
(十三)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十九条 计划合约部主要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将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内部每名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在初步设计概算中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文审核安全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安全专项资金应当包括安全质量风险评估费、工程监测费、工程检测费、工程周边环境调查费及现状评估费等保障工程安全质量所需的费用。
(三)在招标过程中,对投标人的安全资质、主要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等提出要求。
(四)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单列,负责审查招标过程中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确保不能列入竞争性报价,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审核并支付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费。
(五)负责本部门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六)负责本部门组织活动的安全。
(七)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条 财务部主要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将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内部每名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按规定保证必要的安全经费需要,监督、指导公司下属单位在预算中按规定专列安全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负责按规定拨付施工单位计取的安全费用。
(四)按规定及时扣除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安全处罚费用;按规定扣除或收取委外、建设单位的违章费用和事故赔偿费用。
(五)配合建设工程及运营相关保险采购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七)负责本部门组织活动的安全。
(八)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 土地事务部主要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将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内部每名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对公司各类项目前期征地拆迁安全监督管理。
(三)负责本部门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四)负责本部门组织活动的安全。
(五)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 党群工作部主要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将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内部每名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或出现引起媒体关注的质量安全信息时,负责组织开展危机公关和舆情管理。
(三)负责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决议,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事故定性和责任认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负责本部门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五)负责本部门组织活动的安全。
(六)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主要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将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内部每名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按相关法律要求签署员工的劳动合同,及时为员工办理工伤等社会保险。
(三)负责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安全培训计划纳入公司员工培训计划,并做好安全培训登记;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四)参加职工因公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六)负责本部门组织活动的安全。
(七)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四条 审计部主要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将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内部每名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本部门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三)负责本部门组织活动的安全。
(四)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 法律事务部主要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将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内部每名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四)负责本部门组织活动的安全。
(五)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六条 信息中心主要安全职责
(一)负责根据部门职责将本部门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内部每名管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制定公司网络安全防范策略及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检查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并指导安全运行工作,确保公司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和数据安全。
(三)负责对计算机机房、档案库等重点区域的日常安全管理。
(四)负责办公网络系统的机房、设备、网络的运行防雷击安全。
(五)负责本部门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六)负责本部门组织活动的安全。
(七)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七条 公司各岗位安全责任制 公司各岗位实行一岗双责制,除本岗位的业务职责外,还应负责岗位相关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安全责任。第四章 下属公司安全职责
第二十八条 建设分公司主要安全职责
(一)对建设分公司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督促勘察、设计单位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把安全技术措施纳入施工图设计、强审(设计监理)招标合同条款,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严把设计安全质量关,确保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在建设工程招标中,提出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等要求,负责将有关条款纳入工程合同。
(四)地铁项目开工前,按规定组织对建设工程周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负责组织勘察、设计及管线和邻近建(构)筑物产权单位向监理、承包商进行详细的交底,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监测、加固、防护、隔离、迁改、拆除或其他安全措施。
(五)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重要管线及建筑物的保护、监测方案及安全专项方案等进行审查,注重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并督促落实。
(六)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明确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综合协调;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实施物业化管理,并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
(七)负责组织建设工程保险的过程管理和出险后理赔的具体事务工作。
(八)对因工程施工对毗邻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造成安全隐患的,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或鉴定机构对受损的建(构)筑物、道路、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九)按管理权限参加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根据地铁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安全目标,通过层层分解,将本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和各管理人员。
(十一)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
(十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
(十三)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十四)定期更新建设工程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经常性督促和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准备情况,组织现场处置预案的演练。
(十五)负责地铁新线建设过程中保护区巡查及信息报送工作(十六)负责本单位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十七)负责本单位组织活动的安全。(十八)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二十九条 运营公司主要安全职责
(一)对运营安全和运营设备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日常运营组织各项工作,确保运营过程的安全有序。
(三)负责运营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运营设备质量和运行状态良好。
(四)负责对管理的新线建设项目的安全负管理责任。负责督促系统承包单位、设备供应商加强质量安全控制,确保系统设备运行的安全稳定。
(五)负责对管理的设备委外维保单位、服务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检查、考核,对外委单位负安全管理责任。
(六)负责根据地铁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安全目标,通过层层分解,将本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下属各部门及每名管理和生产人员。
(七)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
(九)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机制,按计划开展员工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重点做好特殊工种、关键工种的岗位培训、考核、发证,严格持证上岗。
(十)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体系。定期更新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及各项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应急物资的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对员工的应急教育培训。
(十一)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事件);积极组织事故(事件)抢险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运营秩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事件)依权限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十二)负责运营线路及新线接管车站及相关地铁设施的消防、防汛等安全管理。
(十三)负责票务资金安全和密钥安全。
(十四)负责运营线路、地面设施的日常保护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至公司地铁保护归口部门,并及时制止对地铁设施的侵害行为,确保设施安全。
(十五)负责运营相关保险的采购,以及组织运营方面保险的过程管理和出险后的理赔工作。(十六)负责本单位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十七)负责本单位组织活动的安全。(十八)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三十条 实业公司主要安全职责
(一)对管理的物业以及经营项目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业务管理范围内的消防、防盗、防汛安全,以及食品安全等。
(三)负责自行组织的各类施工、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四)负责根据地铁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安全目标,通过层层分解,将本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下属各部门及每名管理和生产人员。
(五)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备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
(六)具体负责公司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公共安全设施的安全管理。
(七)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
(八)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机制,按计划开展员工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重点做好特殊工种的岗位培训,严格持证上岗。
(九)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体系。定期更新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及各项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应急物资的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对员工的应急教育培训。
(十)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事件),积极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故(事件)抢险工作,按管理权限参加或组织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分管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十二)负责本单位组织活动的安全。
(十三)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三十一条 传媒公司安全职责 鉴于成都地铁传媒有限公司为地铁公司控股公司,但其公司管理以传媒集团管理为主,安全管理由市传媒集团负责。第三十二条 特种门厂主要安全职责
(一)对特种门厂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根据地铁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安全目标,通过层层分解,将本单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下属各部门及每名管理和生产人员。
(三)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
(四)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
(五)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机制,按计划开展员工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重点做好特殊工种、关键工种的岗位培训、考核、发证,严格持证上岗。
(六)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应急体系。定期更新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及各项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应急物资的管理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对员工的应急教育培训。
(七)及时、如实报告事故(事件);积极组织事故(事件)抢险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事件)依权限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八)负责运本单位的消防、防汛等安全管理。
(九)负责本单位办公区范围内的安全。
(十)负责本单位组织活动的安全。
(十一)负责公司交办其他事项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须根据本制度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体系,并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报地铁公司安委办备案。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地铁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成地铁发„2013‟269号)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