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_基础教育改革纲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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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
《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12月30日正式颁布实施,省教育厅厅长齐涛对《纲要》进行了解读。
汇集2500条意见修改18轮
齐涛表示,《纲要》起草自2008年7月正式启动。历时两年多的调研,今年9月全省教育工作大会召开后《纲要》进入完成阶段。与此同时,省教育部门网站发布了《纲要》的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一共收到比较规范的有较大修改价值的意见2500条左右。
根据这些意见,《纲要》前后经过了18轮修改,最后形成了提交省委省政府研究的《纲要》文本。前不久,省委省政府正式研究通过了《纲要》。
目标为何高于国家《纲要》
我省《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这一目标高于国家《纲要》提出的“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两字之差,有何依据?
齐涛表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2020年的目标是“率先实现现代化”,一个现代化的省份,必然要有现代化教育,这是全省对教育事业提出的刚性要求。同时,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已经具备了到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本条件。
“我省教育规模发展已由温饱型发展到了小康型。”齐涛用几个数字来印证我省“小康型”教育规模:高等教育规模,全省普通高校120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49所,在校大学生已经超过了163万人(普通本专科生),仅算普通本专科生的在校生数,位居全国第一。高考毛入学率,去年之前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初步测算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估计达到28%。高考录取率是80%左右,实际录取率(即可供录取的生源和被录取的学生之间的关系),基本已经达到了100%。
明确规范政府权限
记者注意到,对政府权限的明确规范,渗透到《纲要》的各主要章节中。比如在学前教育管理方面,将“建立以县级为主,县、乡两级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在义务教育章节中,“把控制辍学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政绩考核指标。”而民办教育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突出了落实优先发展教育方针和各级政府的责任,是《纲要》的一大突破和创新。”齐涛介绍,《纲要》中明确规范了各级政府对教育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能够行使的管理权限。“其中,省级政府是统筹全省各级各类教育,重点是直接管理本省的普通本科教育。市级政府是统筹本市范围内的、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种类型的教育。高职高专教育的管理,更多要依托各级政府来管理,使高职高专学校更好的为当地技术服务。县级政府重点抓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
■《纲要》内容摘要
公办幼儿园将划片招生
加快实施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新增幼儿园以政府举办为主,对民办幼儿园通过资金补助、规费减免、派驻公办教师等政策予以扶持。
在农村,按照“一村(社区)一园”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裕校舍和其他资源,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
到2020年,全省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分别占到总数的80%,公办园“划片招生、就近入园”,普及15年基础教育。
2014年调整高考科目
2011年开始,新入学的高中学生不再进行文理分科。2014年,对高考科目设置与考试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同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推行选课走班的教学模式和学分认定的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学生选择发展方向的权利。
要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新建学校不超过50个班,到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到2020年,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每县1所校外活动场所
坚持德育为先,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开展“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行动”,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改进优秀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探索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学校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方式。
建立城乡教师校长流动机制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建立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教师和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
在未来10年时间内,将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统一城乡生均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和教师收入标准,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备和待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好择校问题。
建不同类型知名大学
鼓励高校合理定位、形成特色,重点建设3至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10至15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20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色高职高专院校。
《纲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两率先两跨越”,即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建成学习型社会,实现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的跨越。未来十年普及15年基础教育
《纲要》提出,到2020年全面普及15年基础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目前的55%达到85%;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由目前的95%达到9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由95%达到98%,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年参与率由目前的40%达到70%,形成较为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3年提高到1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年提高到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2%。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2%,增强人才竞争比较优势。
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也是规划的重要内容,预计201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特别是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接受各种职业培训率达到95%以上,基本实现先培训再上岗就业。
对家庭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山东省3岁—5岁学龄人口数为331万人,在园幼儿数为180.9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仅为55%。投入不足,特别是农村幼儿园资源短缺,严重制约了我省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纲要》提出,山东省将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学前教育经费筹措机制,不断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对家庭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着力保证进城务工人员留守儿童入园;落实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管理政策,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儿童提供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
《纲要》还规定,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基本实现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所有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更加健全;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设立各种形式的重点学校,鼓励建设发展九年一贯制学校,减少择校压力。2010年后入学高中生文理不分科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未来10年内山东省将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学校不得对2010年以后入学的高中生进行文理分科。
据了解,我省将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规模和班额,新建学校规模不超过50个班;到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5000人以上的高中要适当控制招生数量,形成科学合理的学校规模。
加快普通高中内涵发展。适当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加强初中毕业生分流工作,确保职普比例适当;抓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保障普通高中学生通过选择课程实现选择发展方向的权利,到2011年,基本实现“走班制”教学和学分制管理。
本科专科分类考试
《纲要》提出,加快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自主选择的高等教育选拔机制。实行本科与专科(高职)分类考试,推进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优化考试科目,适当降低难度。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建立保障各地学生入学机会公平的机制。同时,推进省属高校自主招生,创造条件实行弹性学制。另外,发展本科后教师教育,大学生农村任教实行学费代偿。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50%
《纲要》提出,在未来十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目前23.7%达到50%,在校总规模由214万人达到240万人,其中研究生由目前8.8万人达到20万人。我省将引导和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办学风格和办学特色,支持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重点建设若干所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大学。山东省将重点建设3—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10—15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20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特色高职高专院校,建立起山东省类别清晰、特色鲜明的高等教育体系。
高校将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力争到2020年重点建设100个特色学科,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高等教育体系,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