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补贴文件_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补贴文件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灵活就业补贴
一、灵活就业补贴范围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
4、残疾人
5、零就业家庭成员
6、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必须是长春市本级农民,并且完全失地)
7、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自主创业人员。
8、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力(长春缴纳保险可办理,不受地域限制)
以上人员中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均可享受本人当年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50%的补贴
二、灵活就业补贴期限
1、未享受扶持政策人员
(1)、满足灵活就业补贴范围的人员可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申请享受补贴。
(2)、满足灵活就业补贴范围的人员达到45、55周岁人员可本人自愿从何时享受补贴,如果从到达45、55周岁的月份签订协议,可一直享受到退休。
2、享受扶持政策人员【此类人员申报时除《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2、3、9页)、身份证复印件、缴费手册或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要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旧版《失业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享受政策未满3年但已中断的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限按照已享受政策的时间与中断的时间合并计算满3年即终止。
(2)、在享受期限内到达45、55人员可延续到退休
(3)、享受政策期满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申领到《再就业优惠证》且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已经达到45、55,仍未实行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再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至退休。(享受其他政策期满从未享受灵活就业补贴人员不可再次申领灵活就业补贴)。
三、灵活就业补贴审核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街道、社区办理灵活就业补贴,异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在长春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直接到长春市就业局办理补贴。
申报时间为每月1-25号,12月截止时间为31日下班前。
申报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2、3、9页),身份证复印件、缴费手册或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国有、集体失业人员需要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开具国有、集体企业身份证明、或复印国有、集体企业调配证,个体私营机构开具证明不可以,(08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的优惠证不需要证明)
(2)、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需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旧版《失业就业登记证》。
(3)、残疾人,需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零就业家庭成员,需要零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需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失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失地证明需要村里开具公示三天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才有效)
(6)、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自主创业人员,需要毕业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力,需要户口,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